第11-20條
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核心知識20條
十一、增補小劑量葉酸,預防胎兒神經管缺陷發生
備孕婦女應當從孕前3個月開始,每天服用0.4mg葉酸或含0.4mg葉酸的復合維生素,至少服用到懷孕后3個月,以降低胎兒神經管缺陷的發生風險。可向當地婦幼保健機構咨詢免費領取葉酸的政策。
十二、地中海貧血高發地區的夫婦雙方應當接受地貧篩查
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等地區的人群地中海貧血(地貧)基因攜帶率較高,夫婦雙方應當在婚前、孕前或孕期主動接受地貧篩查,越早越好,以了解自己是否攜帶地貧基因。篩查出的高風險夫婦應當進行產前診斷,避免重型地貧兒出生。
十三、及時建檔立卡,定期接受產前檢查
孕婦應當在孕12周到醫療機構建立孕產期保健檔案(冊、卡),定期進行產前檢查,及時掌握孕婦和胎兒的健康狀況。整個孕期應當至少接受5次產前檢查,有異常情況者應當在醫生指導下適當增加產前檢查次數。
十四、孕期合理膳食、均衡營養,保持體重適度增長
孕期應當堅持食物多樣化,合理膳食,均衡營養,保持體重適度增長。適當增加奶、魚、禽、蛋、瘦肉、蔬菜、水果等優質蛋白和維生素的攝入,在醫生指導下適量補充鈣、鐵等營養素。
十五、首次產前檢查時應當接受艾滋病、梅毒、乙肝篩查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可經胎盤傳播,導致胎兒感染。政府免費為孕婦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篩查,預防疾病母嬰傳播。
十六、孕中期應當接受超聲產前篩查,及時發現嚴重胎兒結構畸形
超聲產前篩查應當在孕16~24周進行,最佳篩查時間是孕20~24周。如超聲篩查提示有胎兒結構異常,應當及時到具有產前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進一步檢查。
十七、孕期應當接受唐氏綜合征產前篩查
唐氏綜合征患兒存在嚴重、不可逆的智力障礙,生活不能自理。孕婦應當在孕12-22周到醫療機構知情選擇進行唐氏綜合征產前篩查。35歲以上的孕婦應當到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產前診斷。
十八、新生兒出生后應當及時接受相關疾病篩查
新生兒出生后應當及時接受苯丙酮尿癥、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癥和聽力障礙等疾病篩查,促進先天性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減少兒童殘疾。各地篩查病種有所不同,可向當地醫療機構咨詢。
十九、0—6歲兒童應當定期接受兒童保健服務
新生兒出院后1周接受醫務人員的家庭訪視,兒童應當在1、3、6、8、12、18、24、30、36月齡以及4、5、6歲時到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接受兒童保健服務,監測生長發育狀況。發現身體結構、功能或代謝異常的,應當及時就診。
二十、出生缺陷患兒應當及時接受治療和康復訓練
確診的出生缺陷患兒應當及時到醫療機構接受治療和康復訓練,改善健康狀況,提高生活質量。可向當地醫療機構咨詢出生缺陷防治相關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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