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對新增推免資格高校予以備案的通知》,根據做好新增推免資格高校申報及確認工作有關部署,經符合條件高校自主申報、高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推薦并公示,現對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67所新增推免資格高校予以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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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推免資格高校備案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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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推免資格
推免,全稱為“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顧名思義,是指符合條件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無需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即“初試”),即可被推薦并直接進入研究生復試環節的一種招生方式。這種制度也常被大家稱為“保研”。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加強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提升研究生招生質量,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
“免試”:指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免除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的初試環節,經審核合格后可直接進入招生單位的復試程序。
“推薦”:指具備推免資格的高校根據規定,對本校綜合素質優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進行遴選,確認其免初試資格,并向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或本校推薦。
推免資格不僅是衡量一所高校本科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能力的重要指標,也成為眾多有志于深造的學生在本科擇校時的重要參考因素。
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高校要獲得推免資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教學質量優秀。
(二)具有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博士學位授予權;或具有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碩士學位授予權,且獨立招收碩士研究生連續15年(體育、藝術院校連續6年)以上。
(三)招生工作秩序良好。
(四)辦學行為規范。
此前已獲批推免資格的366所高校名單。這一數量遠少于全國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總數。
推免制度的發展
1985年推免制度正式試行,首批169所高校成為試點單位,標志著我國研究生招生體系從單一考試向多元選拔的轉型。
1992年原國家教委首次公布推免資格高校名單,全國推免高校增至約210所,制度進入規范化管理階段。
2001–2010年,教育部多次分批新增推免高校,覆蓋范圍逐步擴大至地方重點高校和行業特色院校。
2017年,進行一次大規模擴容,54所高校(包括中國科學院大學)新增推免資格,總數突破366所。此后7年未再新增,進入穩定期。
2025年,時隔8年,教育部再次啟動推免資格增選工作,新增67所高校,總數達433所。此次擴容首次包含中外合作辦學高校(如寧波諾丁漢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并覆蓋更多中西部、行業特色及新型研究型高校。
總結
此次67所高校新增推免資格,不僅是對這些院校辦學實力和人才培養質量的充分肯定,也標志著我國研究生推免制度在經歷多年穩定發展后,再次邁出擴容與優化的重要一步。
未來,隨著推免機制的不斷完善,更多優秀本科畢業生將獲得免試攻讀研究生的機會,高校間的生源流動也將更加活躍。這不僅有助于激發高等教育的辦學活力,也將為國家選拔和培養更多拔尖創新人才奠定堅實基礎。推免制度的持續深化,正推動我國研究生教育朝著更加公平、多元、高質量的方向穩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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