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庫巴曲纈沙坦鈉片是全球第一個上市的血管緊張素受體腦啡肽酶抑制劑(ARNI),最初是作為治療慢性心力衰竭的藥物,后來的研究發現,它對高血壓也有很好的控制作用。目前,它已成為心衰及高血壓治療的基礎用藥,不過在臨床應用時,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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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血管緊張素Ⅱ的作用
當心力衰竭時,因心輸出量減少,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被激活,以維持血壓穩定。
血管緊張素Ⅱ和去甲腎上腺素,不僅可引起血管收縮,血壓升高,而且可直接促進心肌細胞和非心肌細胞肥大和增值。
醛固酮可引起水鈉潴留,也可引起心肌纖維化。
二
利鈉肽的作用
利鈉肽家族:
包括心房利鈉肽、腦利鈉肽和C型利鈉肽等,是體內用于調節循環系統容量和滲透壓的一大類物質。
利鈉肽可被腦啡肽酶迅速降解,半衰期極短(見下表)。
沙庫巴曲是一種前體藥物,進入體內后代謝成活性腦啡肽酶抑制劑,發揮增強利鈉肽系統的作用,包括利鈉利尿、血管舒張、抑制 RAAS 和交感神經的多途徑降壓作用以及抑制心肌肥大、心肌纖維化、腎臟纖維化等靶器官保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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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沙庫巴曲纈沙坦并非傳統意義上的復方制劑
沙庫巴曲纈沙坦是血管緊張素受體腦啡肽酶抑制劑(ARNI),是心血管領域首個雙活性物質的單一共晶體,由沙庫巴曲和纈沙坦按摩爾比 1 : 1 組成,此藥物屬于沙庫巴曲和纈沙坦的復方制劑,但并非傳統意義上的復方制劑。
與其他已上市片劑中的纈沙坦相比,沙庫巴曲中的纈沙坦的生物利用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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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沙庫巴曲纈沙坦的臨床應用
1、中國心力衰竭診斷和治療指南2024
對于慢性HFrEF患者,推薦“新四聯”藥物治療方案(ARNI/ ACEI/ARB+β受體阻滯劑+醛固酮受體拮抗劑+SGLT2i)
對NYHA心功能Ⅱ/Ⅲ級的HFrEF患者,推薦使用ARNI降低心衰的發病率及死亡率。
對NYHA心功能Ⅱ/Ⅲ級、接受ACEI/ARB治療仍有癥狀的HFrEF患者,推薦使用ARNI替代ACEI/ARB,以進一步降低心衰發病率及死亡率。
2、沙庫巴曲纈沙坦在高血壓患者臨床應用的中國專家建議2021
沙庫巴曲可抑制利鈉肽的降解,提高利鈉肽的濃度,延長其作用時間!
利尿鈉肽對醛固酮和加壓素的抑制作用可增加腎臟的排鈉利尿作用,減少機體的水鈉潴留。
利尿鈉肽可通過環磷酸鳥苷酸-環磷酸鳥苷酸依賴的蛋白激酶通路,促進血管平滑肌舒張,并作用于心肌細胞,抑制心臟重構。
利尿鈉肽可抑制醛固酮和血管緊張素Ⅱ生成。
五
沙庫巴曲纈沙坦不良反應
作為腦啡肽酶抑制劑,沙庫巴曲不僅抑制利鈉肽的降解,也能抑制緩激肽等多種肽類物質的降解。
除可引起高鉀血癥外,沙庫巴曲纈沙坦也可引起血管性水腫和咳嗽,可能與抑制緩激肽降解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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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I(普利類)也可抑制緩激肽降解。
1、必須在應用最后一劑ACEI 36小時之后才能開始應用沙庫巴曲纈沙坦。
2、必須在應用最后一劑沙庫巴曲纈沙坦36小時之后才能開始應用ACEI。
六
沙庫巴曲纈沙坦用法用量和用藥交待
沙庫巴曲纈沙坦在體內的吸收不受食物影響,可以與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目前有50mg/片、100mg/片、200mg/片三種規格,應用時需從小劑量起始,根據患者血壓、腎功能、血鉀等情況每2~4周劑量加倍,逐漸滴定至目標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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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1)心力衰竭
使用ARNI這一改善心力衰竭預后的藥物時,存在起始劑量和目標劑量的不同:起始劑量,每次50~100mg,每天2次;目標劑量,每次200mg,每天2次。
(2)原發性高血壓
在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中,使用時的用法用量為:常規劑量,每次200mg,每天1次;難治性高血壓,可增加至300~400mg/天。
對于高齡老年人,伴有HFrEF的患者、合并CKD3~4期的患者:可從低劑量50~100mg/天開始。如患者耐受,每2~4周將劑量加倍,以達到患者最適宜的劑量,實現血壓控制以及耐受的平衡。
和哪些藥物不能同時使用?
1、ACEI:沙庫巴曲纈沙坦禁忌合用 ACEI,可能會增加發生血管性水腫的風險。需要注意的是,必須在最后一劑 ACEI 應用 36 小時之后才能開始應用沙庫巴曲纈沙坦。
2、ARB:由于沙庫巴曲纈沙坦中即含有血管緊張素 II 受體拮抗劑纈沙坦,應避免合用 ARB。
3、阿利吉侖:在 2 型糖尿病患者中,沙庫巴曲纈沙坦禁忌合用阿利吉侖;此外,腎功能損害(eGFR < 60 mL/min/1.73 m2)患者應用時亦應避免合用阿利吉侖。
4、其他:沙庫巴曲纈沙坦合用他汀類藥物(合用辛伐他汀時未觀察到有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或開始應用西地那非或其他 5 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PDE-5)抑制劑時應謹慎;此外,與保鉀利尿藥(如螺內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補鉀藥、鉀鹽合用時可能升高血鉀,服藥期間注意定期監測腎功能和血鉀。
哪些情況下不能使用?
1、禁用于對本品活性成份(沙庫巴曲、纈沙坦)或任何輔料過敏者。
2、禁止與 ACEI 合用、禁止在 2 型糖尿病患者中與阿利吉侖合用。
3、禁用于遺傳性或特發性血管性水腫患者,以及存在 ACEI 或 ARB 治療相關的血管性水腫既往病史的患者。
4、禁用于重度肝功能損害、膽汁性肝硬化和膽汁淤積。
5、禁用于中期和晚期妊娠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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