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十八年(1753)夏,臺灣大旱,高溫不下,莊稼人苦不堪言。
時清政府派駐臺灣知府曾曰瑛,是個重視民生、體恤民間疾苦的儒生,他辦事特立獨行,常用別人意想不到的方法來處理民生問題。
清代知府相當于今天的市長,要為全市民生籌謀。因此,面對臺灣干旱的嚴峻形勢,知府曾曰瑛決定親自為百姓祈雨。他身著官服,頂著烈日,走在田間地頭,一步一祈禱:請求蒼天降雨拯救臺灣人民于苦海。
或許是為了顯示自己誠意十足,曾曰瑛在烈日底下長時間祈雨,暴曬過久,不幸中暑,不治身亡。史書記載曾曰瑛之死,稱其為“病暍卒”,也就是中暑而亡。實際上,曾曰瑛應該是在高溫下得了熱射病,導致全身器官衰竭而死。
臺灣民眾深深感受到了曾曰瑛“為民請命”的壯烈之志,覺得他是個百年一遇的好官,全民自發為之哀悼。根據記載,“旬馀得雨”,即曾曰瑛祈雨十多天后,臺灣下雨了,臺灣民眾都認為這是曾曰瑛祈禱的結果,于是更加“感念其德”。
用現代眼光去看,臺灣知府曾曰瑛因為祈雨而死,其實是個迷信而荒唐的悲劇。但轉念一想,曾曰瑛在田間暴曬的行為,或許可以定義為:深入田間、視察民情。如此一來,曾曰瑛的“因公殉職”就合理得多。
但在古代,沒有迷信的說法,祈雨也算是正常的公務行為,無需避談。于是,曾曰瑛死后,《清一統志臺灣府》如此記錄曾曰瑛的生平:“曾曰瑛,南昌人。乾隆十一年,任臺灣淡水同知,攝彰化篆,尋擢汀州知府,后調臺灣府。所至建學造士,修志筑堤,百廢具舉,民風為之丕變。歲旱步禱,病暍卒,士民哀之。”
順便一提,由上記載可見,清代時,臺灣是福建的一個府,也就是地級市,臺灣與汀州、漳州等八閩之地,是兄弟地區,平起平坐,所以曾曰瑛才會在臺灣和汀州之間來回調動任職。
早在乾隆十一年(1746),曾曰瑛在臺灣淡水任海防同知,兼任彰化知縣。當時臺灣彰化縣是個蠻荒之地,連座學校都沒有,于是曾曰瑛捐薪倡建了白沙書院,并寫了一首詩《白沙書院落成示諸生》:“敢因小邑廢弦歌,講苑新開事切磋。誰謂英才蠻地少?原知高士海濱多。文章大塊花爭發,詩思淵源水有波。他日應知鄒魯化,好將斷簡日編摩。”
臺灣史家認為,白沙書院是彰化縣文教事業的開端,它的歷史文化意義是標志性的。可見曾曰瑛在彰化縣,是做了一些實事的。
此外曾曰瑛還發明了一個揚善懲惡的好辦法。他深入民間走訪,隨身攜帶兩本記事簿,分別記錄好人和惡人,不光登記名字,還記錄事跡,然后予以表彰或懲戒。如此一來,彰化縣好人盛行、惡人不得不收斂。可見曾曰瑛的特立獨行,也是有著改善民生之功效的。
正因為曾曰瑛在臺灣彰化的功績表現,乾隆十四年(1749),他被調往汀州任知府(知府所在地今福建長汀縣)。下面這塊【云谷肇瑞】匾額,即由汀州知府曾曰瑛、武平知縣吳士元聯名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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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一提,武平知縣吳士元后來經曾曰瑛引薦,也調往臺灣任知縣,任職地恰恰是曾曰瑛曾經工作過的彰化縣。
曾曰瑛任汀州知府為時四年,期間主要功績為主持編纂了《汀州府志》,并于乾隆十七年(1752)出版問世,全書共46卷,分上下兩冊,內容涵蓋汀州府轄區長汀、寧化、清流、歸化、連城、上杭、武平、永定各縣的行政、地理、風俗、民情等。
乾隆十八年(1753)四月,曾曰瑛從汀州知府任上平調臺灣,任知府。故地重任,相比昔日任彰化知縣,這一次,曾曰瑛以知府身份掌管全臺灣事務。
曾曰瑛心中感慨萬千,滿心想在臺灣再干出一番業績。這也就能解釋,為什么在抵臺短短數月之后,曾曰瑛在臺灣大旱時,要親自疾步于烈日下躬身祈雨,——他太想為臺灣民生做點事了。
只可惜,囿于時代認知的局限性,曾曰瑛未曾想到,所謂祈雨,在氣象層面完全是無效的迷信之舉;而高溫下的熱射病,是足以致命的。曾曰瑛的沖動,釀成了本文開頭所述的后果:“病暍卒”,一命嗚呼。
謹以此文,記述清乾隆時期汀州知府、臺灣知府曾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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