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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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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名數據是國家基礎地理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政府的政治交往、文化交流、經濟貿易和軍隊的戰略布局提供重要的數據支撐。為了提供東南亞地區更加專業的地名翻譯數據以構建地名數據庫,本文以印度尼西亞(印尼語)和巴布亞新幾內亞(英語)為例,通過文獻研究與試驗相結合的方法,對地名翻譯方法進行研究,形成了一套可行性高、具有實際指導意義的地名翻譯流程。該翻譯流程也可用于其他外語地名翻譯參考,目前已成功在地名翻譯數據生產中得到應用。
關鍵詞:地名;地名專名;地名通名;東南亞;翻譯導則
0 引言
地名是國家主權的象征,是國家基礎地理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社會交際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地名數據作為全球地理信息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政府而言,國家間、地區間的政治交往、文化交流、經濟貿易都離不開地名數據的支撐;對于軍方而言,準確、全面的全球地名信息,對于維護國家主權、保障國家安全、提升國防實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地名翻譯的規范與否直接關系到我國的政治、經濟、軍事和外交工作,也關系到我國文化、科技的發展。為了構建全球地名數據庫,豐富我國地名信息資源,進一步滿足境外地圖制圖和對外交流的需求,地名翻譯工作必不可少。
由于地名翻譯的復雜性和特殊性,目前國內外翻譯軟件,如金山詞霸、谷歌翻譯等均沒有針對地名的專業翻譯工具,必須依賴人工翻譯。世界各國地名沒有統一的稱呼和書寫形式,聯合國地名專家組為每種非羅馬化的書寫系統發展了一套單一的羅馬化書寫系統,以推動地名標準化建設。目前,我國民政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已發布并修訂多種境外語種的漢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用于指導地名翻譯工作,本文以東南亞地區印度尼西亞(印尼語)和巴布亞新幾內亞(英語)為例,研究印尼語和英語的地名翻譯方法。
1 總體路線
首先,對翻譯地名表進行分析,如果地名不是由羅馬字母組成,則需要通過單一羅馬化處理為羅馬字母表示的地名;其次,將地名翻譯表按照字母順序進行排序,以便將相似的地名排列在一起,減少查閱翻譯對照表的頻率;最后,逐個對地名進行翻譯,先查閱地名資料中是否已有翻譯成果,如果有則直接使用,如果沒有則根據《外國地名漢字譯寫通則》《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進行翻譯,翻譯完成后進行檢查,檢查無誤后形成翻譯成果。具體技術流程如圖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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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東南亞地區地名翻譯關鍵技術研究
地名翻譯是一項復雜的工程,不但需要考慮通名和專名音譯、意譯的問題,還要兼顧不同國家的習慣譯名以及多種官方語言國家譯音的選擇問題。下面就東南亞地區地名翻譯中幾個關鍵技術進行探討。
2.1 資料收集
首先,收集《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世界地圖集》(中國地圖出版社)《21世紀世界地名錄》《外國地名譯名手冊》等權威資料,以確保重要地名翻譯的準確性和一致性;其次,根據翻譯地名所在的國家收集各個國家對應的《世界分國地圖》(中國地圖出版社),以確保該國重要地名翻譯的準確性;最后,收集《外國地名漢字譯寫通則》(以下簡稱《通則》),并在國家標準全文公開系統下載待翻譯語言的《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以下簡稱《導則》),如翻譯印度尼西亞地名需要下載《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印度尼西亞語》,翻譯巴布亞新幾內亞地名需要下載《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英語》。
2.2 地名翻譯《通則》
《通則》規定了外國地名譯寫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通用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幾條。
1)譯寫外國地名,以中國地名委員會制定的有關規定為依據。
2)外國地名的譯寫應以音譯為主,力求準確和規范化,并適當照顧習慣譯名。
3)各國地名的漢字譯寫,以該國官方文字的名稱為依據。
4)各國地名的譯音,以該國語言的標準音為依據。標準音尚未確定的,按通用的語音譯寫。在有兩種以上官方語言的國家里,地名譯音按該地名所屬語言的讀音為依據。
5)外國地名的譯寫一般應同名同譯。但以自然地物的名稱命名的居民點例外(其自然地理通名部分一般音譯)。
6)一個地名有幾種稱說時,在當地政府規定的名稱以外,如另有通用名稱,則以前者為譯寫依據,必要時可括注后者的譯名;凡有本民族語名稱并有外來語慣用名稱的地名,以前者為正名,后者為副名;跨國度的河流、山脈等地物,分別按其所在國名稱譯寫。
7)地名中的專名部分一般音譯。
8)地名中的地理通名部分一般意譯。
9)為了便于稱說和記憶,譯寫地名時,可根據不同情況,對漢字進行適當處理。如漢字譯名超過6個字時,外文輕讀音一般可不譯;由兩個以上的詞組成的地名,其譯名又超過8個字時,各詞間用短橫連接。
2.3 地名翻譯《導則》
地名翻譯《導則》一般由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總則、細則和附錄組成。總則規定了該語種地名翻譯總體應遵循的原則并制定了音譯表,細則對專名和通名的漢字譯寫分別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每一條規定都搭配有示例表便于理解。附錄中一般規定了地名中常用修飾詞表、常用通名表和常用縮寫表。
1)《導則》的使用
在地名翻譯前,對該語言《導則》中的總則和細則一定要進行認真學習、深入理解,并牢記附錄中的常見翻譯結果。翻譯地名時,先確定地名的類型,如該地名為河流、山峰、島嶼或者行政村,根據地名類型結合附錄中常用通名表將地名中的專名和通名進行區分,沒有特殊要求時通名一般意譯,專名一般音譯。意譯結果根據附錄表進行翻譯,如果附錄表中沒有列出則通過地名資料或者網絡字典查詢,專名音譯時首先查詢《導則》,如果導則中也有該專名的音譯結果則需要根據《導則》中的音譯結果進行翻譯;其次查詢地名翻譯資料,如果資料中有對該專名的翻譯則直接使用,如果沒有則根據《導則》中的音譯表進行翻譯。
2)附錄使用示例
常用修飾詞表中的修飾詞采用意譯的方法,按照意譯結果進行翻譯,如印尼語中修飾詞“Utara”意譯為“北”,地名“Baraya Utara”翻譯為“北巴拉亞”。常用通名表列出了常用通名的意譯和音譯結果,當該單詞作為通名時按照意譯結果進行翻譯,而如果作為專名時按照音譯結果進行翻譯。如印尼語中通名“Pulau”意譯為“島”,音譯為“普勞”,則島名“Pulau Bauluang”翻譯為“包盧昂島”,村名“Pulau Bauluang”翻譯為“普勞包盧昂”。常用縮寫表中的縮寫詞列出了其對應的全稱及意譯結果,翻譯時遇到縮寫詞直接按照意譯結果進行翻譯,如印尼語中縮寫詞“P.”意譯為“島”,則島名“P. Satanga”翻譯為“薩唐阿島”。
3)音譯表使用示例
音譯表是一個由輔音豎行與元音橫行及備注組成的表格。一般應先將單詞進行音節拆分。拆分有兩種方式:一是按音標拆分,如果音譯表中只有音標即按照音標拆分,如英語;二是按字母拆分,如果音譯表中有元音、輔音和音標則按照字母拆分,如印尼語。音節拆分后,輔音豎行與元音橫行交叉點上的漢字即為該輔音與元音拼讀的意譯漢字。元音自成音節時,用元音零行漢字譯寫,輔音單獨發音時,用輔音零行漢字譯寫。另外,音譯表備注中還規定了地名開頭及女性名字等特殊地名的漢字譯寫要求。如印尼語“Namboa”音節拆分后為“Nam-bo-a”,按照音譯表交叉點上的字翻譯應為“南博阿”,但是音譯表備注規定“‘楠’用于地名開頭”,所以“Namboa”應翻譯為“楠博阿”。
3 翻譯數據成果質量檢查
3.1 通名檢查
檢查翻譯成果中的通名是否按照附錄中通名表和通名縮寫表進行正確意譯。如印尼語中河流“Salo Amarang”應翻譯為“阿馬朗河”,而不是“薩洛阿馬朗”;英語中海角“Lava_Cape”應翻譯為“拉瓦角”,而不是“拉瓦凱普”。
3.2 專名檢查
檢查專名翻譯是否正確,是否按照音譯表和細則的要求進行翻譯,重點檢查《導則》中列出的與音譯表翻譯不一致的地名是否正確翻譯。如印尼語中,“air”應翻譯為“亞逸”,“batu”應翻譯為“巴都”,“kota”應翻譯為“哥打”。
3.3 其他檢查
重要地名如機場、保護區、市級及以上行政區地名要根據翻譯資料進行核對,確保與權威資料保持一致。
4 結束語
本文以東南亞地區的印度尼西亞(印尼語)和巴布亞新幾內亞(英語)為例,從地名資料收集、翻譯《通則》《導則》的使用和質量檢查等方面介紹了東南亞地區地名漢語翻譯的方法,為印尼語和英語地名翻譯提供了全面、可行的指導方案,為開展東南亞其他國家的地名翻譯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
作者:姚瑾,王華棟,李雅婧,黃帆,李超
來源:《測繪與空間地理信息》2025年第7期
選稿:耿 曈
編輯:汪鴻琴
校對:賀雨婷
審訂:歐陽莉艷
責編:耿 曈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釋內容請參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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