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女士慘遭殺害,兇手卑鄙冷血暴虐殘忍,婆婆毀滅證據包庇罪犯,警察拖延推諉失職無能。世界不應該是這樣的,一個殺人案,竟然弄成這樣,令人難以相信,令人義憤填膺,簡直能把人氣死。一、河北省滄州市孟村回族自治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2025年8月22日,我局接報警,某小區發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劉某某(女,25歲)死亡。接警后,公安機關依法開展現場勘查、調查取證等工作,將犯罪嫌疑人金某(男,26歲,系劉某某丈夫)、張某(女,48歲,系金某母親,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抓獲,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經法醫檢驗,劉某某系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未懷有身孕。同時,公安機關正在會同婦女權益保護部門,對劉某某被家暴相關情況深入開展調查。為依法嚴格公正辦案,經滄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轄,此案件移交肅寧縣公安局進一步偵辦。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30字)二、被害人努力追求幸福,卻僅僅因為聯系小三,就慘遭殺害,且作案手段殘忍冷血,動機卑鄙無恥。1.被害人曾經認為余生很幸福,很努力活著,想活得更好26歲女性,育有一名3歲兒子。 她滿心歡心地戀愛,不顧家人反對,帶著幾十萬嫁妝,與這個“名聲不好”的男人結婚。婚后10天她就挨了打,但她依然想著“知足常樂”。她傾盡全部心力去養育倆人的孩子,為了撫育孩子,她做了全職媽媽,沒有經濟收入,也因此讓自己陷入困境。她等待著孩子能上幼兒園擺脫全職媽媽的困境,卻在孩子即將上幼兒園的前幾天被出軌的丈夫活活打死。2022年7月,即將分娩前,她在微博寫道,“我是市井小民,夢想是家人平安,嫁個普通人,平平淡淡安安穩穩過完這一生。”同年9月,劉某某也發文表示:什么大富大貴大起大落都不重要,有了體貼有責任的老公,有了一個健康可愛的寶寶,有了平安安穩的小家,足以幸福的落淚了。而隨著劉某某兒子出生,她的文字也更多的在記錄家庭與孩子的成長,23年劉某某表示:“當了媽媽之后真的放棄了好多,但是一點也不后悔,希望我的寶貝健康快樂足矣。”24年劉某某曾發文感嘆:“我擁有全世界最好的家人。”“日子肯定會越來越好的。”劉明瑤生前在微博帳號上寫下的一句話:這還是我嗎?我不記得了…...3年后的清晨,她的孩子,自己家的地板上,看到媽媽在地板上躺了一夜的遺體。2.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兇手冷血殘忍暴虐致死暴力:法醫鑒定顯示,25歲的劉某某因鈍性外力致顱腦損傷死亡,身體多處存在新舊傷痕(包括腰椎斷裂、頸椎斷裂、肋骨骨折扎入肺部等),指甲中殘留墻面白灰,墻上發現抓痕,顯示生前曾激烈掙扎。劉某因重傷無法求救,在客廳痛苦死亡。金昊施暴后回房睡覺,直至次日清晨父母才將尸體送醫。3.因為想和第三者結婚,就長期對妻子施暴,又因奸情暴露就殺害妻子,犯罪動機卑鄙無恥。長期家暴史:金某長期對劉某某實施家暴,雙方父母均知情但未有效干預。劉某某因擔憂3歲兒子的撫養權判給男方,多次拒絕離婚。導火索:金某因婚內出軌(對象疑為同單位人員白某某)且對方懷孕,逼迫劉某某離婚。2025年8月21日晚,劉某某因丈夫金某出軌且第三者懷孕,給第三者打電話質問,引發金某激烈暴力毆打。案發當日,劉某某聯系白某某對峙后,金某對其持續施暴致死。4.兇手是當地檢察院聘用人員,但是,不影響定罪量刑。8月25日上午,孟村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確認,犯罪嫌疑人金某系當地檢察院勞務派遣人員,工作崗位系第三檢察部普通工作人員。“就是普通干警,干一些雜活,他沒有公務員編制也沒有警號。”雖然是勞務派遣人員,但是工作的時候代表檢察院,群眾也會認為他是檢察院的,招人一定要慎重。兇手身份不影響定罪,也不影響量刑!5.幫家暴兒子毀滅證據有違天理王法,兇手母親包庇兇手被抓。金某母親張某(48歲)協助兒子清理現場血跡、銷毀監控內存卡,并利用醫療從業身份偽造“心梗死亡”證明,試圖掩蓋暴力致死真相。金某父親及祖父涉嫌作偽證,全家共同拖延送醫、阻撓調查。不僅害了兒子性命,也害了自己。案件發生后,如果勸兒子投案自首,再真誠向兒媳婦家人賠禮道歉,也許給兒子一線生機。兒子錯過了投案自首,最終會受到法律嚴懲,母親也身陷囹圄。沒有人性、沒有天理、沒有國法,落得應有下場。
三、兇手犯了什么罪,會判死刑嗎?警方不通報罪名的原因,是因為案件剛立案偵查,罪名不確定。能否判死刑的四個因素雖然我很希望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是本案是否能判死刑,需要考慮四個因素,犯罪性質、犯罪手段、犯罪動機、是否悔罪認罪。1.罪名如果是故意殺人,應該判處死刑,因為故意殺人首選刑事是死刑。如果故意傷害(致死),就有不判死刑可能。2.手段如果報道屬實,本案手段特別殘忍,鈍性外力致顱腦損傷死亡,身體多處存在新舊傷痕(包括腰椎斷裂、頸椎斷裂、肋骨骨折扎入肺部等),指甲中殘留墻面白灰,墻上發現抓痕,顯示生前曾激烈掙扎。劉某因重傷無法求救,在客廳痛苦死亡。金昊施暴后回房睡覺,直至次日清晨父母才將尸體送醫。就應該判處死刑。如果因為激情失手致死,有可能不判死刑。3.犯罪動機如果因為死者聯系了小三,兇手因為奸情暴露而殺人,則屬于動機卑鄙,可能死刑。如果因為家庭瑣事,或者死者有過錯,可能不判死刑。4.犯罪后表現投案自首是法定可以從輕理由,真誠悔過,獲得被害人家人諒解,也是可以從輕處罰。四、姚晨強烈譴責兇手殘忍至極,網友建議取消家暴這個詞,絕不能將丈夫故意殺害妻子、故意傷害妻子的犯罪稱為家暴。
@姚晨:無法無天,殘忍至極!“家暴”這個詞的發明,讓暴力行為的危害性被“溫情”化。“家”不是暴力行為的保護傘!家暴,不是刑法罪名,而是眾多家庭暴力行為統稱。不僅包括家庭成員之間的毆打、體罰、冷暴力行為,也包括虐待。雖然廣義的家暴行為包括家庭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行為。但是,暴力犯罪,必須非常明確為“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而不能解釋為犯罪,否則,就將暴力犯罪“溫情”為家暴,“家”就成為暴力行為保護傘,“家暴”反而成了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建議取消“家暴”這個詞,這就是人身傷害、故意傷害,甚至罪加一等。因為被傷害人就在身邊,使得故意傷害更容易達成,如果不加以懲戒,就是助紂為虐,犯罪的成本這么低甚至沒有,可能只是言語沖突的事情,也可能上升為人身傷害。如果已婚婦女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只要結婚了,另一個人就可以不犯法的對你進行人身傷害,那么只要頭腦清醒的女性,就不會讓自己成為這個角色,想提高結婚率生育率就是白日做夢。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取消“家暴”一詞,家暴等同人身傷害!!!取消“家暴”一詞,家暴等同人身傷害!!!取消“家暴”一詞,家暴等同人身傷害!!!五、女子疑家暴去世誰開了虛假死亡證明,金某及父母有沒有利用職務干擾辦尚待進一步調查疑問一:女子疑家暴去世誰開了虛假死亡證明涉事醫院初步出具“心梗死亡”證明 據知情人士和家屬陳述,劉某某于8月22日被送醫時,孟村縣醫院出具了一份死因為“心梗”的死亡證明。但家屬當場發現死者“鼻青臉腫、眼圈烏黑、身上有明顯新舊傷痕”,拒絕接受該結論,并堅持要求尸檢。@極目新聞381220尸檢結果推翻醫院診斷 經初步驗尸,發現死者存在“心出血、腦出血及多處骨折”,與“心梗”結論矛盾。8月24日警方通報正式確認,法醫鑒定結果為“鈍性外力致顱腦損傷死亡”,直接否定了醫院的初步診斷。@瀟湘晨報15856責任醫生尚未公開披露 目前警方未公布具體開具證明的醫生姓名或科室。但家屬和輿論質疑,醫院可能受到外部壓力干預,因死者丈夫金某的母親在當地醫療系統任職(網傳為B超醫生),其家庭被指在當地“關系眾多”。疑問二:金某及父母有沒有利用職務干擾辦警方辦案流程存疑 家屬提供的報案記錄顯示:接警后派出所延遲出警(7:49報警,刑警隊8:50才到場);警方阻止家屬進入案發現場,期間嫌疑人母親張某離開現場;未及時扣押嫌疑人手機,致其與外界聯系(8:50控制金某,10:30才收手機)。金某家庭背景受關注金某系孟村縣檢察院勞務派遣人員(無編制,從事雜務);@瀟湘晨報47金某父親在縣內另一家醫院任職(非接診醫院);網傳其家庭“在當地有影響力”,但無官方證實。因為案發地公安機關拖延處警,辦案不規范,滄州市公安局指定肅寧縣公安局進行偵查。 河北滄州金昊殺妻案:為什么兇手如此殘忍,兇手會判死刑嗎,誰開了虛假證明,為什么要異地辦案?
26歲女士慘遭殺害,兇手卑鄙冷血暴虐殘忍,婆婆毀滅證據包庇罪犯,警察拖延推諉失職無能。
世界不應該是這樣的,一個殺人案,竟然弄成這樣,令人難以相信,令人義憤填膺,簡直能把人氣死。
一、河北省滄州市孟村回族自治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
2025年8月22日,我局接報警,某小區發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劉某某(女,25歲)死亡。接警后,公安機關依法開展現場勘查、調查取證等工作,將犯罪嫌疑人金某(男,26歲,系劉某某丈夫)、張某(女,48歲,系金某母親,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抓獲,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經法醫檢驗,劉某某系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未懷有身孕。同時,公安機關正在會同婦女權益保護部門,對劉某某被家暴相關情況深入開展調查。
為依法嚴格公正辦案,經滄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轄,此案件移交肅寧縣公安局進一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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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害人努力追求幸福,卻僅僅因為聯系小三,就慘遭殺害,且作案手段殘忍冷血,動機卑鄙無恥。
1.被害人曾經認為余生很幸福,很努力活著,想活得更好
26歲女性,育有一名3歲兒子。
她滿心歡心地戀愛,不顧家人反對,帶著幾十萬嫁妝,與這個“名聲不好”的男人結婚。婚后10天她就挨了打,但她依然想著“知足常樂”。她傾盡全部心力去養育倆人的孩子,為了撫育孩子,她做了全職媽媽,沒有經濟收入,也因此讓自己陷入困境。她等待著孩子能上幼兒園擺脫全職媽媽的困境,卻在孩子即將上幼兒園的前幾天被出軌的丈夫活活打死。
2022年7月,即將分娩前,她在微博寫道,“我是市井小民,夢想是家人平安,嫁個普通人,平平淡淡安安穩穩過完這一生。”
同年9月,劉某某也發文表示:什么大富大貴大起大落都不重要,有了體貼有責任的老公,有了一個健康可愛的寶寶,有了平安安穩的小家,足以幸福的落淚了。
而隨著劉某某兒子出生,她的文字也更多的在記錄家庭與孩子的成長,23年劉某某表示:“當了媽媽之后真的放棄了好多,但是一點也不后悔,希望我的寶貝健康快樂足矣。”24年劉某某曾發文感嘆:“我擁有全世界最好的家人。”“日子肯定會越來越好的。”
劉明瑤生前在微博帳號上寫下的一句話:這還是我嗎?我不記得了…...
3年后的清晨,她的孩子,自己家的地板上,看到媽媽在地板上躺了一夜的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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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兇手冷血殘忍暴虐
致死暴力:法醫鑒定顯示,25歲的劉某某因鈍性外力致顱腦損傷死亡,身體多處存在新舊傷痕(包括腰椎斷裂、頸椎斷裂、肋骨骨折扎入肺部等),指甲中殘留墻面白灰,墻上發現抓痕,顯示生前曾激烈掙扎。
劉某因重傷無法求救,在客廳痛苦死亡。金昊施暴后回房睡覺,直至次日清晨父母才將尸體送醫。
3.因為想和第三者結婚,就長期對妻子施暴,又因奸情暴露就殺害妻子,犯罪動機卑鄙無恥。
長期家暴史:金某長期對劉某某實施家暴,雙方父母均知情但未有效干預。劉某某因擔憂3歲兒子的撫養權判給男方,多次拒絕離婚。
導火索:金某因婚內出軌(對象疑為同單位人員白某某)且對方懷孕,逼迫劉某某離婚。2025年8月21日晚,劉某某因丈夫金某出軌且第三者懷孕,給第三者打電話質問,引發金某激烈暴力毆打。案發當日,劉某某聯系白某某對峙后,金某對其持續施暴致死。
4.兇手是當地檢察院聘用人員,但是,不影響定罪量刑。
8月25日上午,孟村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確認,犯罪嫌疑人金某系當地檢察院勞務派遣人員,工作崗位系第三檢察部普通工作人員。“就是普通干警,干一些雜活,他沒有公務員編制也沒有警號。”
雖然是勞務派遣人員,但是工作的時候代表檢察院,群眾也會認為他是檢察院的,招人一定要慎重。
兇手身份不影響定罪,也不影響量刑!
5.幫家暴兒子毀滅證據有違天理王法,兇手母親包庇兇手被抓。
金某母親張某(48歲)協助兒子清理現場血跡、銷毀監控內存卡,并利用醫療從業身份偽造“心梗死亡”證明,試圖掩蓋暴力致死真相。金某父親及祖父涉嫌作偽證,全家共同拖延送醫、阻撓調查。不僅害了兒子性命,也害了自己。
案件發生后,如果勸兒子投案自首,再真誠向兒媳婦家人賠禮道歉,也許給兒子一線生機。
兒子錯過了投案自首,最終會受到法律嚴懲,母親也身陷囹圄。
沒有人性、沒有天理、沒有國法,落得應有下場。
三、兇手犯了什么罪,會判死刑嗎?
警方不通報罪名的原因,是因為案件剛立案偵查,罪名不確定。
能否判死刑的四個因素
雖然我很希望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是本案是否能判死刑,需要考慮四個因素,犯罪性質、犯罪手段、犯罪動機、是否悔罪認罪。
1.罪名如果是故意殺人,應該判處死刑,因為故意殺人首選刑事是死刑。
如果故意傷害(致死),就有不判死刑可能。
2.手段
如果報道屬實,本案手段特別殘忍,鈍性外力致顱腦損傷死亡,身體多處存在新舊傷痕(包括腰椎斷裂、頸椎斷裂、肋骨骨折扎入肺部等),指甲中殘留墻面白灰,墻上發現抓痕,顯示生前曾激烈掙扎。劉某因重傷無法求救,在客廳痛苦死亡。金昊施暴后回房睡覺,直至次日清晨父母才將尸體送醫。就應該判處死刑。
如果因為激情失手致死,有可能不判死刑。
3.犯罪動機如果因為死者聯系了小三,兇手因為奸情暴露而殺人,則屬于動機卑鄙,可能死刑。如果因為家庭瑣事,或者死者有過錯,可能不判死刑。
4.犯罪后表現投案自首是法定可以從輕理由,真誠悔過,獲得被害人家人諒解,也是可以從輕處罰。
四、姚晨強烈譴責兇手殘忍至極,網友建議取消家暴這個詞,絕不能將丈夫故意殺害妻子、故意傷害妻子的犯罪稱為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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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晨:無法無天,殘忍至極!“家暴”這個詞的發明,讓暴力行為的危害性被“溫情”化。“家”不是暴力行為的保護傘!
家暴,不是刑法罪名,而是眾多家庭暴力行為統稱。
不僅包括家庭成員之間的毆打、體罰、冷暴力行為,也包括虐待。
雖然廣義的家暴行為包括家庭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行為。但是,暴力犯罪,必須非常明確為“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而不能解釋為犯罪,否則,就將暴力犯罪“溫情”為家暴,“家”就成為暴力行為保護傘,“家暴”反而成了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
建議取消“家暴”這個詞,這就是人身傷害、故意傷害,甚至罪加一等。因為被傷害人就在身邊,使得故意傷害更容易達成,如果不加以懲戒,就是助紂為虐,犯罪的成本這么低甚至沒有,可能只是言語沖突的事情,也可能上升為人身傷害。
如果已婚婦女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只要結婚了,另一個人就可以不犯法的對你進行人身傷害,那么只要頭腦清醒的女性,就不會讓自己成為這個角色,想提高結婚率生育率就是白日做夢。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取消“家暴”一詞,家暴等同人身傷害!!!
取消“家暴”一詞,家暴等同人身傷害!!!
取消“家暴”一詞,家暴等同人身傷害!!!
五、女子疑家暴去世誰開了虛假死亡證明,金某及父母有沒有利用職務干擾辦尚待進一步調查
疑問一:女子疑家暴去世誰開了虛假死亡證明
- 涉事醫院初步出具“心梗死亡”證明 據知情人士和家屬陳述,劉某某于8月22日被送醫時,孟村縣醫院出具了一份死因為“心梗”的死亡證明。但家屬當場發現死者“鼻青臉腫、眼圈烏黑、身上有明顯新舊傷痕”,拒絕接受該結論,并堅持要求尸檢。@極目新聞381220
- 尸檢結果推翻醫院診斷 經初步驗尸,發現死者存在“心出血、腦出血及多處骨折”,與“心梗”結論矛盾。8月24日警方通報正式確認,法醫鑒定結果為“鈍性外力致顱腦損傷死亡”,直接否定了醫院的初步診斷。@瀟湘晨報15856
- 責任醫生尚未公開披露 目前警方未公布具體開具證明的醫生姓名或科室。但家屬和輿論質疑,醫院可能受到外部壓力干預,因死者丈夫金某的母親在當地醫療系統任職(網傳為B超醫生),其家庭被指在當地“關系眾多”。
疑問二:金某及父母有沒有利用職務干擾辦
警方辦案流程存疑 家屬提供的報案記錄顯示:
- 接警后派出所延遲出警(7:49報警,刑警隊8:50才到場);
- 警方阻止家屬進入案發現場,期間嫌疑人母親張某離開現場;
- 未及時扣押嫌疑人手機,致其與外界聯系(8:50控制金某,10:30才收手機)。
- 金某家庭背景受關注
- 金某系孟村縣檢察院勞務派遣人員(無編制,從事雜務);@瀟湘晨報47
- 金某父親在縣內另一家醫院任職(非接診醫院);
- 網傳其家庭“在當地有影響力”,但無官方證實。
因為案發地公安機關拖延處警,辦案不規范,滄州市公安局指定肅寧縣公安局進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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