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倫理道德方面來講,劉邦在拋妻棄子這一方面是絕對的“渣男”!
也不用幫他洗白。
在成為“渣男”之前,劉邦也曾經努力過。
攻下三秦之后,他曾經嘗試迎接太公和呂后,結果消息走漏,被楚國知道。派兵把劉邦軍擋在了陽夏,沒有取得成功。
令將軍薛歐、王吸出武關,因王陵兵南陽,以迎太公、呂后于沛。楚聞之,發兵距之陽夏,不得前。
彭城之戰初期,本該是劉邦迎接太公和呂后的最佳時機。
可是劉邦攻入彭城之后,開啟了享樂模式:
收其貨寶美人,日置酒高會。
太過容易的成功令他產生了輕敵的心態,對項羽軍事實力錯誤判斷,對于己方則盲目樂觀,從而讓他錯失了這個機會。他或許認為項羽已無力回天,也不能很快從齊地抽身。
其實,沛縣距離彭城不遠,直線距離70多公里,劉邦完全可以派人把太公和呂后接入彭城(當然把他們接入彭城可能死的更快,不過當時的劉邦是不知道的,同時以他當時的心態也不會認為項羽能戰勝自己,他并沒有上帝之眼)或者把他們接到處于西邊的下邑,這個時候呂后的哥哥呂澤正駐扎在下邑;
其次,他也沒有派兵去保護家人,難道他就不擔心,失去彭城,惱羞成怒的項羽,不會遷怒于自己的家人嗎?
不得不說此時的劉邦把個人享樂凌駕于家人安全之上,稱“渣男”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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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城之戰失敗后,劉邦從 “勝利者” 瞬間淪為 “喪家之犬”,這個時候劉邦反而想起來要去接家人。這可能是一個人失敗之后更需要來自家庭的撫慰。這是劉邦第二次試圖去接家人。
楚軍大亂,壞散,而漢王乃得與數十騎遁去,欲過沛,收家室而西;楚亦使人追之沛,取漢王家:家皆亡,不與漢王相見。
你說他不在乎妻兒老小吧,他沒有直接逃回更加安全的下邑,而是北上去接家人。你說他在乎家人吧,他又沒有第一時間去把老小轉移到安全的地方。
這可能就是人的局限性,既復雜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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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上這些可以從主觀和客觀替劉邦開脫的話,那他接下來的行為可不好解釋了。
漢王道逢得孝惠、魯元,乃載行。楚騎追漢王,漢王急,推墮孝惠、魯元車下,滕公常下收載之。如是者三。曰:“雖急不可以驅,柰何棄之?”于是遂得脫。
劉邦在路上遇到了孝惠帝和魯元公主,于是帶上他倆一起跑路。本來經過一路的逃奔,馬已疲憊不堪,現在又增加了兩個孩子,無形之中又增加了逃跑的負擔,而且此時楚國的騎兵也追了上來。
漢王急,馬罷,虜在后,常蹶兩兒欲棄之,嬰常收,竟載之,徐行面雍樹乃馳。
情勢危急,劉邦該如何取舍?還是那個前提,劉邦沒有天眼,不知道自己帶著一雙兒女也是可以安全逃離險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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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按照當時的形勢,劉邦面臨幾種可能,第一,繼續按照現在的方式趕路,結果很可能是他們四人都將被楚軍騎兵趕上,成為俘虜。第二,劉邦下車,讓夏侯嬰帶孩子走,那結果很可能是楚漢戰爭提前結束,項羽勝,劉邦亡,至于劉邦的家人就得看項羽的臉色了。第三,扔下孩子,劉邦與夏侯嬰跑。這種情況要優于前兩種,因為項羽沒必要遷怒于孩子,而且殺兩個孩子也不會改變什么。
普通人干這種事,都會猶豫再三,還需要克服心理壓力,而劉邦則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壓力。他三次把孩子推下車,“虎毒不食子”對他根本沒有任何限制效用。
作為領袖或成功的政治家劉邦絕對合格,他可以完全適應超越個人情感的殘酷法則,不過需要提一句政治邏輯的合理性不等于倫理正當性。
而作為家人他則是漠視親情責任、犧牲家人利益的“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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