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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背后,是政策與現實、傳統倫理與現代觀念的沖突。
“因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無法領取育兒補貼。”
8月6日,有市民收到衛健委短信告知,因其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不屬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無法領取相關育兒補貼。
由此在網絡上引發爭議。
網友形成觀點鮮明的陣營,一方強調:“規矩就是規矩,沒證就不該領”;另一方則反駁:“孩子是無辜的,補貼是給孩子買奶粉的,不是給結婚證發獎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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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執行引發爭議
領個育兒補貼還要結婚證?那究竟是生育補貼還是婚育補貼?
網友進一步表達了對上述政策執行的不解:明明按廣東的規矩辦了生育登記,生孩子用了生育險,連生育津貼都領到了,怎么到養孩子領補貼這步就不認了?補貼是為了鼓勵生育,為什么還要用婚育捆綁來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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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執行與生育現狀的偏差引發網友困惑
在政策執行層面,目前以《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為依據,認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需以夫妻關系為前提,將非婚生育者拒之門外。在廣東省育兒補貼的資料提交模塊中,婚姻登記信息還是屬于硬性選項。
這種政策執行與生育現狀的偏差,引發了公眾的困惑:
已按《廣東省生育登記管理辦法》完成了非婚生育登記,孩子順利落戶并領取了生育津貼,整個流程都認可了孩子的合法出生,為何到了育兒補貼環節卻被一紙結婚證擋在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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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鏈條上的自相矛盾
這其實也是政策執行鏈條上的自相矛盾。非婚狀態的當事人完成了生育登記、享受了生育保險、領取了生育津貼,卻在育兒補貼環節突遇“政策急剎車”。
對此,深圳衛健委的回應顯得留有余地。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當前政策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界定確實以夫妻關系為前提。 同時強調,具體實施細則需等待廣東省統一部署:“目前答復是依據現行法規作出的,但最終是否需要結婚證明,要以8月底上線的全省統一育兒補貼申報系統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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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補貼制度
這一回應,既說明了現有政策執行規定,又為可能的調整埋下了伏筆。
全國統一的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已建成并測試,計劃8月下旬各地陸續開放申領,確保8月31日前全面開通。另外,即將上線的廣東省統一申報系統將要求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等基礎材料,但關鍵點在于——是否包含婚姻證明,尚未最終敲定。
這成為了懸而未決的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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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補貼還是婚育補貼?
為什么會引發如此大的爭議?
爭議背后的追問是,育兒補貼到底該補給誰?再直白一點,補貼是給孩子的,還是給結婚證的?
這場爭議的核心,在于對育兒補貼的認知差異。目前政策執行的思路,依然隱含著將育兒補貼視為“婚姻獎勵”的潛在預設,延續傳統生育觀中“婚育綁定”的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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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了傳統生育觀中“婚育綁定”的慣性
育兒補貼的本質是“補貼育兒”。它的政策目標是減輕家庭養育負擔、保障兒童健康成長,而非對父母婚姻狀態進行價值評判。
《民法典》第1071條明確:“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育兒補貼作為一項公共福利,若以婚姻狀態設限,違背兒童權益優先原則,也不符合當前人口發展戰略的需求。
現實中,非婚生育群體往往承受著更大的經濟壓力,可能是更需要被補貼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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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網友發出疑慮
有人表示“我倒覺得該給未婚媽媽補更多,她們一個人帶孩子多不容易”,也有人說“規矩就是規矩,沒證就不該領”,評論底下立馬有人回懟“補貼是給孩子買奶粉的,不是給結婚證發獎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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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育松綁下 政策與觀念雙滯后
爭議背后,是政策與現實、傳統倫理與現代觀念的沖突。也是在婚育松綁的現實趨勢下,政策與觀念的雙滯后。
我國非婚生子女人數年均增長約12%,傳統家庭結構正在多元化。從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到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制度層面其實已開始回應這一趨勢。但是此次“補貼”爭議,暴露了政策、觀念與現實的裂痕。
更深層次的沖突,源于傳統倫理與個體權利意識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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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憂背后,是對家庭婚育倫理可能被沖垮的焦慮
一種典型的觀點是“沒結婚就生孩子,本來就不對,還給補貼?這不是鼓勵大家不結婚嗎?”這種擔憂背后,是對家庭婚育倫理可能被沖垮的焦慮。
地方執行層面則有更多現實考量。部分管理者擔心放開婚姻限制可能增加監管難度,甚至引發“騙補”風險。但數據顯示,貴州、青海等地放開后,騙補率僅為0.3%。技術手段如區塊鏈出生證明的應用,已能有效解決親子關系核實問題。
值得玩味的是,國內其他城市在育兒補貼上正在實現“婚育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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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范圍內非婚生育現象皆在增長
四川攀枝花直接向符合條件的二孩家庭每月發放500元補貼,根本不查驗結婚證;安徽允許未婚媽媽享受同等醫保待遇;上海等地將育兒補貼覆蓋所有合法生育家庭。這些實踐傳遞出明確信號:婚姻狀態不應成為兒童福利的門檻。
國際經驗同樣值得借鑒。挪威通過 “去婚姻化”生育支持體系(補貼僅綁定親子關系),將生育率維持在2.0以上,遠高于中國的1.095。這種政策設計聚焦育兒本質需求,而非父母婚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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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是女性權利
隨著傳統婚育綁定的現實瓦解,越來越多的女性在生育這件事上覺醒:生孩子是女性權利,并不完全等同婚姻產物。
育兒補貼既然是惠民善政,是涉及面廣泛的公共福利政策,其效能在于精準送達、應享盡享。它不應對婚姻形式苛求和設限,而是對每一個生命及其養育責任的尊重。在鼓勵生育的當下,3600元的補貼相比真正的育兒成本不過是象征性,人們更在乎的是政策指向的明確與公平。
文|深圳客編輯部
圖片來自網絡
說說你怎么看待領育兒補貼需要結婚證?
留言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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