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1:某地一對夫妻為給孩子安排個好點的工作單位,在孩子臨近畢業時托人給當地某位領導遞了好處費,孩子畢業后也如愿進入了父母心儀的工作單位,但工作兩年后孩子覺得無趣,遂辭掉了安穩的工作,自己要到社會上打拼。因孩子工作兩年掙的錢與老兩口遞出去的好處費尚有較大差距,這對夫妻二話不說,直接將此事捅了出來,誓要追回兩年前已經遞出去的好處費。
——求人辦事是人之常情,居間費也是市場行情,事沒辦成往回要錢實屬正常(也有好多要不回來的),但事辦成了再去讓人返還居間費,多少有點不合常規。但人時刻都在權衡利弊、得失,如果都只將自己利益最大化作為追求目標,做成了精致的利己主義者,那么一些固有的生態體系或將有滅頂之災。
故事2:現在的經濟環境不好,糾紛、訴訟自然也多了起來,律師費這種專業服務的價格也卷的厲害,很多律師調侃自己有時候就像個討飯的。服務費一降再降好歹也算有個說法,但官司打贏了打輸了反而變得無厘頭。官司打輸了,客戶不認結果,鬧著讓你退服務費;官司打贏了,客戶又說請誰來都能打贏,服務費不值,也要鬧著讓你退服務費;還有一些客戶在前期跟律師面談時故意給律師設置一些陷阱,偷偷錄音后找律師麻煩。
——契約精神是市場經濟的靈魂,大環境不好,大家的收入都在下降,對未來的預期也不再樂觀,消費自然是抑制狀態,兜里的錢少了,手自然就緊了。但請律師打官司這是一種專業服務,是完全的一種市場行為,糾紛、訴訟大多是因不能正常履約所致,但既然請了律師來幫你處理好這一段事,無論結果如何還是要毀約,那便丟了市場經濟的魂。人無信不立,事無信不成,如果任由賴字當道,社會將很難自我運轉,經濟發展便成了一種奢談。
故事3:現在項目機會少,一旦發個標出來就會有一堆公司去投,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經常出現各投標人互相質疑投訴的情況。
——現在是產能過剩,狼多肉少,當食不果腹時,搶食就成了一種再平常不過的自然現象。你搶到了,餓死的就是對手;你不搶,餓死的就是自己。至于那食是否美味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先活下去。當前階段,只要這個食物無毒無害,那就沒有再去挑剔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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