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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間社賽中的土神
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中,還曾經對北宋東京汴梁二郎神生日時的盛況陳述道:
“(六月)二十四日,州西灌口二郎生日,最為繁盛。廟在萬勝門外一里許,敕賜神保觀。二十三日,御前獻送后苑作與書藝局等處制造戲玩。如球杖、彈弓、弋射之具,鞍轡、銜勒、樊籠之類,悉皆精巧。作樂迎引至廟,于殿前露臺上設樂棚,教坊鈞容直作樂,更互雜劇舞旋。太官局供食,連夜二十四盞,各有節次。至二十四日,夜五更爭燒頭爐香,有在廟止宿,夜半起以爭先者。天曉,諸司及諸行百姓獻送甚多。其社火呈于露臺之上,所獻之物,動以萬數。自早呈拽百戲,如上竿、躍弄、跳索、相撲、皷板、小唱、斗雞、說諢話、雜扮、商謎、合笙、喬筋骨、喬相撲、浪子、雜劇、叫果子、學像生、倬刀裝鬼、砑皷牌棒、道術之類,色色有之,至暮呈拽不盡。殿前兩幡竿,高數十丈。左則京城所,右則修內司,搭材分占上竿呈藝解,或竿尖立橫不列于其上。裝神鬼、吐煙火、甚危險駭人,至夕而罷。”
可見,在宋代祭祀二郎神的賽祭活動中,有社火表演呈于二郎神的神保觀殿前露臺,社火的源頭是新年的祭社活動習俗,社火起源于上古時期的社神崇拜,民眾期盼風調雨順、五谷豐登的春祈秋報儀式多在社日舉行。但是到了中古,社火同時也已經蔓延到了一切歲時節慶,神靈祭賽的綜藝活動之中。這次二郎神祝圣誕的神賽,時間則在六月二十四。是二郎神的誕辰之慶。
從之前我們所闡述的二郎神從五代以來逐漸成為區域地方土神、川主、土主的軌跡,而土神、川主、土主又與唐代以來的城隍社令的功能進行了有效融合,所以二郎神是否就可能也有了社主、社令的神格呢。當然,社火祭賽,在有宋時期,也是寬泛的祭神娛神方式。假設二郎神不是社令土地,就只是一個大神,作為賽祭方式,社戲參與也毫無問題。
北宋天圣年間,知益州的程琳曾經對二郎神賽祭活動痛下殺手:
“蜀民歲為社,祠灌口神,有妖人自名李冰神子,置官屬吏卒,聚徒百余,琳捕其首斬之,而配其社人于內地,道路或以為冤”。
北宋曾鞏在《隆平集》卷八《程琳傳》中敘述了此事云:
“程琳……知益州,蜀人歲為社會以祀灌口。琳曰:“往時不誅李順,故大亂。”乃捕為首者戮之,余百數配內。”
南宋江少虞《皇朝事實類苑》卷二三《官政治績·程文簡》條云:
程琳知益州……蜀州有不逞者,聚惡少百余人,作灌口二郎神像,私立官號,作士卒衣裝,鐃鼓簫吹,日椎牛為會……有白其事,琳皆捕而戮之,曰:“李順由此而起多今鋤其根本,且使蜀中數十年無恙“。
這里所謂的社、社會、社人,固然未必一定是傳統意義上的社祭,宋元時期結社之風盛行。《夢梁錄》卷十九“社會”條載:每遇神圣誕日,諸行市戶,俱有社會迎獻不一。如府第內官,以馬為社。七寶行獻七寶玩具為社。又有錦體社、臺閣社、窮富賭錢社、遏云社、女童清音社、蘇家巷傀儡社、青果行獻時果社、東西馬塍獻異松怪檜奇花社。……遇東岳誕日,更有錢燔社、重囚枷鎖社也。
《武林舊事》卷三“社會”條載:百戲競集,如緋綠社雜劇、齊云社蹴球、遏云社唱賺、同文社耍詞、角抵社相撲、清音社清樂、錦標社射弩、錦體社花繡、英略社使棒、雄辯社小說、翠錦社行院、繪革社影戲、凈發社梳剃、律花社吟叫、云機社撮弄。……若三月三日殿司真武會,三月二十八日東岳生辰社會之盛,大率類此,不暇贅陳。
但是,民間社祭,是完全可以與地方土神結合在一起的。金人的文集中記載了賽社違制的描述,史公奕“居潞州,上黨一愚民以財雄居一方,率數村之民九十人迎西齋王,以賽秋社,儀衛之物,頗僭制度,利其財者構成其罪,縣獄具聞于州,州將亦武弁,有凱覦之心,欲盡誅之,公獨慷慨別白其事,州將不能奪,竟全千人之命。”
在這里,山西上黨的地方勢力,率村民迎接地方土神西齋王,以賽秋社,儀衛之物,頗僭制度,被官府想要覬覦財務,強行鎮壓。這與上述灌口二郎神每歲為社,置官屬吏卒,聚徒百余,從而被官府強行鎮壓,民以為冤枉的情形完全一致。可見,金代的上黨社祭,就是未遂的宋代蜀州。金代上黨地區秋社祭賽的是地方神西齋王,而宋代巴蜀地區每歲為社祭賽的是地方神灌口神王,所以,宋代蜀州的二郎神的“社會”,未必只是民間行業組織與活動的描述,而未必不與社祭匹配融合,而社祭中的二郎神,自然就同樣可能是民間土神、社神。因為民間的社祭與朝廷官方的還是有一定的區別。
《二刻拍案驚奇》卷二 “小道人一著饒天下 女棋童兩局注終身”中,有一段對社會、社火、社祭的描述:
看官且聽小子說:山東兗州府巨野縣有個秾芳亭,乃是地方居民秋收之時,祭賽田祖先農。公舉社會聚飲的去處。向來亭上有一扁額,大書三字在上,相傳是唐顏魯公之筆,失去已久,眾人無敢再寫。一日正值社會之期,鄉里父老相商道:“此亭徒有其名,不存其扁。只因向是木扁,所以損壞。今若立一通石碑在亭中,別請當今名筆寫此三字在內,可垂永久。”此時只有一個秀才,姓王名維翰,是晉時王羲之一派子孫,慣寫顏字,書名大盛。父老具禮相求,道其本意,維翰欣然相從,約定社會之日,就來赴會,即當舉筆,父老礱石端正。
到了是日,合鄉村男婦兒童,無不畢赴,同觀社火。你道如何叫得社火?凡一應吹簫打鼓。踢球放彈。勾攔傀儡。五花囗弄諸般戲具,盡皆施呈,卻象獻來與神道觀玩的意思,其實只是人扶人興,大家笑耍取樂而已。所以王孫公子,盡有攜酒挾伎特來觀看的。直待諸戲盡完,賽神禮畢,大眾齊散,止留下主會幾個父老,亭中同分神福,享其實余,盡醉方休。此是歷年故事。
可見,民間社祭,就是祭賽田祖先農,操作活動的時候,就有了橫向的專業組織與縱向的定期活動,即所謂社會。而社祭、社會之時,具體的綜合演出形態,就是社火。
北宋石介(1005-1045)于景祐三年(1036)任嘉州軍事判官時,撰有《記永康軍老人說》 一文,備述李士衡斥罷祭賽灌口二郎的原因云:
蜀人生西偏,不得天地中正之氣,多信鬼巫妖誕之說。有灌口祠,其俗事之甚謹,春秋常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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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現代,二郎神的這種社戶組織的民俗活動依然存在,安徽貴池清溪鄉的葉、康、程、楊、汪諸姓家族的儺舞演出,第一個舞蹈便是戴二郎神面具的《舞袞燈》。這尊二郎神面具較其它為大?在面具架(稱“龍亭”)上所排列的位置也居于首位,俗稱“滾燈菩薩”或“二郎正神”。
參見:作為滾燈菩薩與蹴鞠神的二郎神:老趙閑聊毬戲圖像系列之二
這類儺戲演出一般在新年時分,也與傳統社火的時節一致。扮“二郎神”的演員在“吉語”中出場?手持竹篾扎的大球?內置燈火而舞?稱“燈”?其“吉語”有云:
今夜某門好善心,迎接張村二郎神。
二郎菩薩高登座,社戶子弟立兩旁。
由此可見,北宋時期,二郎神在東京汴梁,祭賽呈社火,而在蜀地,則有專門人士每歲結社而祭。也許正是因為北宋的李二郎就享受社火賽祭,同時,因為李二郎從五代以來,深化了作為地方神的神格,而與逐漸發展的地方土神,城隍進行了交融,而趙二郎,大致從南宋開始,就可能逐漸有了總城隍、都土地的稱呼,而延續到了元代前后。雙方也許有融合借力之可能。
二郎神從五代轉型,就是以地方保護神,土主的神格參與了巴蜀納入全宋的進程。本身就是妥妥的土地神。同樣,與二郎神同樣作為蜀之三大神的梓潼神,也同樣“故祠王遍郡國,雖里社亦屋以祭。”
5、灌口神的祀蠟
劉克莊(1187年—1269年)曾經創作了《神君歌》指向灌口武當。《神君歌十首》是宋代詩人劉克莊創作的一組五言絕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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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君歌十首 其一
幽明雖異趣,追遠豈殊哉。隱隱聞簫鼓,神君尚冢回。
神君歌十首 其二
草市魚蝦賤,園家芋栗肥。一城空巷出,萬燭送神歸。
神君歌十首 其三
樵蘇出林看,士女擁途迎。要識神通趣,年年此際晴。
神君歌十首 其四
狙裹周公服,優蒙孫叔冠。無論騃兒女,神亦被渠瞞。
神君歌十首 其五
武當并灌口,聞說毀于兵。獨有東南遠,人神尚太平。
神君歌十首 其六
村樂殊音節,蠻謳欠雅馴。老儒無酌獻,歌此送迎神。
神君歌十首 其七
往昔揚州市,神仙愛夜游。夜來燈與月,不忝小揚州。
神君歌十首 其八
泮渙舞雩樂,歡呼祀蠟忙。且記童子詠,莫管國人狂。
神君歌十首 其九
亂離無醉者,有則以為祥。慚愧生平世,人人在醉鄉。
神君歌十首 其十
鼕鼕街鼓動,寂寂市聲稀。祭罷社人散,老巫懷肉歸。
詩歌中提及祀蠟,蠟祭的祭祀對象,以最先種植五谷的神農氏先穡為主,并祭祀主管五谷的司穡。周代大蠟禮較詳細地被記于《禮記·郊特牲》中,其曰:“蠟也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蠟祭就是于夏歷十二月即周歷十月,搜索聚合萬物神靈一并祭祀。蠟祭對象共八種:一先嗇,即農業發明者;二司嗇,即農業管理者;三農,即農神田畯,因其有功于農事,死后被祀為農神;四郵表畷,即農官所居的田畔井間屋舍;五貓、虎,因其為農田除害而被祭;六坊,即堤坊水壩;七水庸,即田間排灌溝渠;八昆蟲,祭祀有害昆蟲,使之不為害農作物。所謂“古之君子,使之必報之”,凡是對農業生產有貢獻者,蠟祭時一概祭祀以為報答。對農事的祈禱與報收,日后在宋代的社祭中多見于秋社。宋代詩歌中對社祭的描繪,也就是“簫鼓聲聲,歌舞送神”。
可見,灌口神與農桑、五谷、土神之間的深刻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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