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里·讀懂儲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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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能將從“邊緣參與者”轉變為核心市場主體。
?圖源|鹽圖庫
文|王璟 編輯|楊倩
來源|儲能嚴究院
「儲能嚴究院」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以下簡稱《規則》),標志著涵蓋電力市場全品種、全環節的“1+6”基礎規則體系初步建成。
該規則將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為電力市場改革提供制度基石。
創新結算機制賦能新型主體
值得注意的是,《規則》創新性納入新型主體與結算機制,首次將虛擬電廠(聚合商)、新型儲能等新型經營主體納入計量結算體系,賦予其市場“身份證”,要求與發電、用戶同口徑計量、同周期結算。
其中,電力調度機構須于“新投跨省跨區輸電通道、發電機組(含獨立儲能)首次并網、完成整套啟動試運行、進入商業運行”任一階段啟動后 1 個工作日內,將對應節點信息一次性推送至電力交易機構,確保結算時序無縫銜接。
《規則》要求,結算周期以自然月為基準,動態適配市場模式:
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地區:按自然月結算,多日交易地區以最小交易周期清分。
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地區:實行“日清月結”模式,日清分結果累計疊加月度科目。
輔助服務與零售市場:按各自規則清分,按月結算。結算結果變動需向主體披露原因及明細,杜絕“暗箱操作”。
同時,數據精度設定剛性約束:電量單位為兆瓦時(保留3位小數)或千瓦時(整數);電費單位為元(保留2位小數);電價單位為元/兆瓦時(保留3位小數)或元/千瓦時(保留6位小數),嚴控計算誤差確保透明。
規則從計量裝置配置、數據校核、分時清分到電費賬單出具,為儲能設計了完整閉環:充放電分別計量、按節點電價日清月結,既準確反映儲能的快速調節價值,也避免因“充放倒掛”造成收益錯配。
強化透明管理 掃清儲能障礙
規則嚴禁設置不平衡資金池,要求每項結算獨立記錄、分類疏導、明細列支,使儲能在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中的貢獻能夠及時變現,不再被交叉補貼稀釋。
計量數據責任明確:
電網企業在現貨運行地區每日提供前1日發電側與跨省通道數據,非現貨地區于每月第1個工作日提交月度數據。
用戶側分時電量在現貨及中長期連續運營地區需按日報送。售電公司憑用戶授權查詢用電數據,零售與批發市場費用分開結算。
對于工商業儲能項目而言,合同曲線與日清分數據可實時比對,15個工作日內即可觸發追退補,現金流確定性大幅提高,融資可行性同步增強。
市場建設提速與儲能機遇
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副司長張星介紹,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取得“四個新”成效:跨經營區交易常態化機制落地、南方區域電力市場實現多省資源統一配置、省級現貨市場加速推進(蒙西、湖北已正式運行),以及“1+6”基礎規則體系成型。
《規則》作為制度拼圖最后一環,通過統一標尺(結算周期、精度)、穿透式結算(新型主體到戶)和技術強標(數據溯源),解決區域規則割裂、結算黑箱等問題,為新型儲能掃清機制障礙,使其從“邊緣參與者”轉變為核心市場主體。
這不僅降低儲能項目的投資風險,還推動源網荷儲多元協同發展,加速其在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中的商業化應用。
業內普遍認為,這套“計量可溯源、結算不隔夜”的機制,將顯著降低儲能資產的交易對手風險,推動“儲能+現貨”“儲能+輔助服務”商業模式規模化落地,為新型電力系統提供可定價、可交易的靈活性資源保障。
值得期待的是,該規則實施后,我國電力市場改革將邁入全鏈條規范化新階段,儲能產業有望迎來爆發式增長。
以下為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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