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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圖非AI生成,與內容有關)
作者 | 鄒成效
上次我們說到,少林的玄慈方丈在天下英雄面前被揭穿與葉二娘有染,還有私生子,甚至還被揭發侵吞香燭、燈油、供果等,被少林開除僧籍,逐出佛門,可謂是顏面掃地。
等待他的,將是和少林三渡一樣的下場,閉門坐關十年或者更久。
到底多久,那要看刑部、大理寺認定的罪名和刑期了。
天下英雄都有一個疑問。
玄慈方丈好好的一個中原武林領袖,為什么要遠赴重洋,去約戰史昂呢?
這史昂的武功深不可測,身邊還有十二黃金圣斗士護衛,玄慈不在嵩山好好地修禪念佛,帶著幾個弟子不遠萬里去見他做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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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傳說,史昂在見面后兩個多月后闔然長逝,就是因為中了玄慈方丈一掌。
但實際上,史昂當時已是88歲高齡,早就是風燭殘年,不復當年之勇,玄慈剛滿60歲,佛學與武學修為正當壯年,大師礙于身份,根本不可能去痛毆史昂。
難道玄慈不知道,這次私下會見史昂,哪怕能擊斃史昂,也是犯了大忌。
武林中現在就有兩大極為忌憚的佛門人物,一個是愛喝可樂愛打撲克但據說早已墮入邪道的“東北大師”,另一個是隱于山野已經九十余歲的“藏地尊者”,現在玄慈難道想做第三個嗎?
既然明知不可為,玄慈又為什么要去見史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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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恐怕要從2015年說起。
2015年,少林的幾個火工頭陀忽然發難,揭發玄慈行為不端,包養情婦,有私生子,侵占寺產等等。
到2018年,風波逐漸平息,世人都以為玄慈已經平安落地。
然而,顯然并沒有。
2018年2月1日起,新《宗教事務條例》生效。
這幾條,對于玄慈來說,相當要命。
第五十二條 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是非營利性組織,其財產和收入應當用于與其宗旨相符的活動以及公益慈善事業,不得用于分配。
第五十三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捐資修建宗教活動場所,不享有該宗教活動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不得從該宗教活動場所獲得經濟收益。禁止投資、承包經營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義進行商業宣傳。
這些規定,從根子上就把最擅長把少林進行進行商業包裝和推廣的玄慈所有的功業都予以否定了。
《條例》在2018年2月1日生效。
而玄慈在2018年3月的第十三屆代表也沒有能夠當上。
要知道,玄慈已經從第九屆連續做到了第十二屆。
也就是說,從1998年3月一直擔任到了2018年3月,做了整整二十年的代表。
這里的關聯,難道還不能看出來嗎?
這次落選,就已經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
玄慈賴以縱橫政商兩界的光環,正在一點一點褪去。
針對玄慈的網,正在慢慢收緊。
熟悉權力運作的朋友一等知道,從這時候開始,玄慈一定失去了一把傘。
一把能讓他“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傘。
失去這把傘之后,玄慈還能做什么呢?
無法獲得內援的他,就開始尋找外援。
你只要注意一下2018年之后玄慈的行蹤,就會發現他開始頻繁地在海外活動。
他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寄希望于形成一定的國際影響。
因為,愛打撲克愛喝可樂的東北大師和九十高齡的藏地尊者,都是因為在國際上有一定的聲望,屬于西方世界認可的佛學高層人士,才會有一定的江湖地位,才可以與東土武林分庭抗禮。
一個花和尚,在預見到自己可悲的未來之后,試圖用國際化的方式,將自己打造成一個因為信仰而被迫廢去武功的悲情人物。
2月1日,他終于押上了最大的一注。
他見到了史昂。
他以為,和史昂的見面,能讓武林對其投鼠忌器。
但他還是小覷了那只看不見的手的威力。
雷霆雨露,皆是天恩。、
縱是修煉過易筋經、九陽神功的玄慈長老,也被碾為齏粉。
回眸往事,如果玄慈當年沒有遁入空門,或許他會成為一位叱咤風云、長袖善舞的優秀企業家。
然而,命運恰恰讓他選擇了一個最不應該追逐名利的舞臺,去施展他最擅長的商業才華。
這,或許就是他個人命運當中最大的悖論與悲劇。
一個屬于玄慈的充滿了爭議與活力的時代,總歸正式落下了帷幕。
而這場帷幕的落下,可能是始于2018年,終于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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