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制度一直是民生大事。目前,基本醫保制度已經越來越完善,城鄉居民的醫療支出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群眾遭受意外損失的事件導致不少群眾因此背上較大負擔。對此,只有基本醫保,還不能完全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為建立以“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為基礎,商業保險為補充”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減輕小店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因意外傷害造成的經濟負擔,區政府為本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36萬名居民(大學生群體和持證殘疾人群體除外)投保意外傷害補充醫療保險。該保險費用全部由小店區財政資金承擔,參保居民個人無需繳費。
該項目實施時間從2025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止,期限一年。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遭受意外傷害,并因該意外導致身故、殘疾或產生門診醫療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的,依照保險條款獲得相應賠付。具體保障方案如下:
保障內容 每人每年最高賠償限額
意外身故 40000元
意外傷殘 40000元
意外醫療 4000元
特約: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被動物侵害而產生的疫苗類費用,賠償限額為600元/人。
被保險人身故前保險人已給付傷殘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應扣除已給付的保險金。
在本保險合同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該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事故為直接且單獨原因導致《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標準編號為JR/T 0083-2013,簡稱“《標準》”)所列殘疾之一的,保險人按該《標準》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單所載的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
給付比例由一級100%至十級10%以每等級10%依次遞減,最高給付被保險人4萬元傷殘保險金,即一級傷殘給付傷殘保險金4萬元、二級傷殘給付傷殘保險金3.6萬元、三級傷殘給付傷殘保險金3.2萬元、四級傷殘給付傷殘保險金2.8萬元、五級傷殘給付傷殘保險金2.4萬元、六級傷殘給付傷殘保險金2萬元、七級傷殘給付傷殘保險金1.6萬元、八級傷殘給付傷殘保險金1.2萬元、九級傷殘給付傷殘保險金0.8萬元、十級傷殘給付傷殘保險金0.4萬元。
為確保項目落地落實,太原市小店區醫療保障局聯合保險承辦機構面向12個街道、鄉(鎮)、籌備組醫保負責人及有關經辦人員開展政策講解。并責成專人深入村、社區對醫療機構負責人進行培訓,理順工作流程。建立街辦微信宣傳群,通過全區網格員在社區微信群宣傳,確保宣傳覆蓋面,提高理賠效率。同時,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在街道、廣場、社區衛生服務站(所)等人流量較大的場所設立宣傳點,進行面對面宣傳。協同協調交警大隊、120急救中心等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提升項目宣傳的精準度。
此項補充保險項目開始實施后,意味著凡是在小店區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群眾,在日常生活中發生貓抓狗咬、跌倒摔傷等意外產生的醫療費用,均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讓群眾感受到黨和國家的關愛及經濟發展紅利,對緩解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起到積極作用,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切實給群眾帶來實惠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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