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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看到一點,明朝的宗藩管理,其實更多是依賴《皇明祖訓》,雖然也有依靠《大明律》的部分,也有三司人員的參與,也有明朝官員對于宗室人員的監控,但《皇明祖訓》是明朝管理宗室人員的基礎依據。
仔細讀史料,你會發現,對于明朝宗藩管理,明朝皇帝們嘴里會提到依據祖訓,《皇明祖訓》里有的,如果符合明朝后來這些皇帝的想法,那剛好拿來用,如果《皇明祖訓》里沒有,那也得借著《皇明祖訓》的名義來說。畢竟皇帝說有,哪個大臣又會直接指出,《皇明祖訓》不是這么寫的?
這一點比較明顯的,是朱棣的一些藩禁政策,眾所周知,朱棣是依靠靖難起兵當上皇帝,所以他當然害怕有藩王來復制他的行為,那么做出藩禁調整,其實不意外,但是怎么合理化制定,這事需要方法。其實一些藩禁措施,對地方上是有好處的。
永樂元年四月,來自《明太宗實錄》的記載:
“丁卯,上以代王桂擅興上木,疲勞軍民,命所司,自今王府非淵朝命,不許擅役一軍一民,及斂一錢一物,聽從者有罰。”
這是朱棣下令,在規范宗藩人員的行為,其實客觀上是有利于地方百姓的,當然,執行起來,是沒有這么嚴格。
相比之下,在朱元璋時期,因為分封諸王,修建王府,還是需要地方軍民出力不少的。例如在周王府修建時期,朱元璋要求修建的時候,挑農閑時期。
朱元璋對于諸王的管制,屬于比較寬松,除非他真看不過去了。朱元璋干過一件事,他把他的幾個兒子的惡行,寫進《御制紀非錄》里,把他的兒子們一番痛斥,例如周王朱橚因為擅自離開封地去鳳陽,就被他寫進了《御制紀非錄》里。
根據《明代藩王研究》給出的觀點,在《皇明祖訓》中,朱元璋“對諸王的司法權和人事權有所限制,但并無直接限制諸王干預地方民政和財政的規定”。
朱棣加的藩禁措施,也是借著《皇明祖訓》,來管理諸王。《皇明祖訓》里沒有的事,不妨礙后來的明朝皇帝自己添加。
明宣宗時期的一條史料,這條史料是關于諸王朝覲的。
諸王朝覲,這在《皇明祖訓》里,是可以的,甚至詳細寫了,諸王應該怎么朝覲,但是在明宣宗朱瞻基回復慶王朱?朝覲請求時,“上復書曰:知尊候復常,深用慰喜。承喻欲以新春來京,甚感親愛之厚,亦予心所欲也。但祖訓在上,所不敢違。”
在朱瞻基嘴里,變成了他拒絕慶王朱?朝覲,是因為祖訓禁止藩王朝覲。皇帝和藩王的事情,其實也屬于皇帝家事,皇帝說祖訓里有,難道藩王或者臣子還要說,《皇明祖訓》里沒有?慶王朱?也明白,朱瞻基這是借著祖訓婉拒而已。
上文的兩個舉例,其實是想說,就算朱元璋制定的《皇明祖訓》,是管理宗藩人員的基礎,但是在后來朱棣登上皇位后,明朝其他皇帝是有調整的。一層層的藩禁措施,形成了明朝復雜的宗藩管理制度。
明代宗藩制度的弊端,我大概總結了下,有兩大弊端。
一是宗祿對明朝財政帶來的不小的壓力。
二是明朝逐漸形成的對于明朝宗室人員的各種管控,尤其是不讓他們從事生產,一方面加大了明朝財政的負擔,另一方面當明廷拖欠宗室人員的歲祿,這些人為了生活,做了不少壞事,這些人也變成了影響明朝地方的不穩定因素。
關于明朝宗室人員的歲祿,一般說來,明朝的親王的歲祿是1萬石,郡王歲祿2000石,其他就不列舉了,但這是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修改過的。朱元璋一度設定的親王歲祿是五萬石,可見在洪武年間,朱元璋就發現了宗祿的不合理之處。朱元璋的兒子也比較多,對應的親王當然也就多,所以在洪武二十八年,他做出調整,以此基本上形成定例,嘉靖四十四年,《宗藩條例》頒布后,以后的初封郡王歲祿1000石,三七本折兼支。
其實在嘉靖四十四年之前,明廷就已經出現了發放宗祿困難的情況,但是那時候更多是通過祿米折銀,來減少開支。
明朝很多的宗室人員不能從事四民之業,不能參與生產,但是養這些宗室人員,卻需要花費巨大的財力。嘉靖四十三年,刑科右給事中張岳上奏,其中的一條內容,就是“議祿糧以安宗室”,提議“為今之計,莫若少寬嚴例,令各從士農工商之便,其有驕縱不法者,即以凡民之法罪之。”這里面就提出了,讓這些宗室中人,從事四民之業。
明朝對于宗藩人員的財政支出的困難,其實是逐步展現的,在各地程度不同。因為分封的諸王,有的地方宗室人員多,比如山西,河南這個宗室人口大省,對于支撐明朝宗室人員的支出,后來就很困難。
提議開放四民之業,讓明朝宗室人員參與生產,但是這又與自朱棣時期開始的一系列藩禁措施相違背,例如如果宗室人員參與生產,那么,出城怎么辦。明朝對于宗室人員的出城,是嚴格限制的。
后來對宗室人員開放四民之業的呼聲越高,到了萬歷年間,確實是一定程度上放開了農商業和城禁,甚至后來還有宗室人員參與仕途,但是這些措施,執行起來,也是能對一小部分人開放,對于龐大的明朝宗室人員來說,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明朝的宗室人員究竟有多少,其實很難說明白,我看過的分析,說法各有不同。例如顧誠先生的分析,“萬歷三十二年到崇禎末年(1644)又過了40年,明宗室人數在20萬以上是沒有什么問題的。”
嘉靖元年十一月,來自《明世宗實錄》的記載,戶部上奏,“今宗室浩繁,十年中死亡者不以實告,而增給無己,令經賦坐耗,小民日困。”這都很難想象宗室里的人究竟有多少,導致有宗室里的人餓死。
嘉靖八年二月,來自《明世宗實錄》的記載,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學士霍韜上奏:
“嘗考會典云:親王子孫才堪出仕者,宗人令具以名聞授任。是我太祖未嘗不許宗藩出仕也。宣德初,漢庶人謀反,遂廢出仕之令,使不得隨職受祿,惟仰食有司,是故昔也以一郡而供一王,今以一郡而供數千百人矣。祿糧所由不給也。”
這條史料就說得非常明顯,最初是以一郡而供一王,后來變成了一郡供數千百人,所以祿糧供給困難。這條史料里,還提到了,朱元璋沒有禁止宗藩人員出仕,也算是給宗藩人員進入仕途,嘗試提供理論依據。
宗室人員的歲祿,開始是按人分配,后來萬歷年間,改為永額。
萬歷十一年十二月,《明神宗實錄》的記載:
“禮科都給事中萬象春題:臣奉前往河南、山西、陜西,會同各撫按官,……大約愿將見在額派之祿通融均用,日后子孫不拘多寡,均此取給,則朝廷無減削之名,而各宗得分愿之正,自今以至萬年可也。”
這是提出了永額制,不再按照每個人分配多少歲祿,而是給王府定額,宗室人多也好,少也好,就這么些歲祿了。
這條措施,其實有用,但是根據明朝那時候的情況來說,也屬于不得已而為之,一定程度上,是減少了宗祿的支出。
我用了這么長的篇幅,其實就是想說,明朝的宗藩制度,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制度,而且我的論述,僅僅是說明了明朝宗藩制度的部分弊端。
明朝藩王制度的框架,是朱元璋制定的,而且后來的史料里,調整宗藩政策,也會用祖訓不允許為借口,但是這也不能說,明朝其他皇帝在管理宗藩上,就沒有責任。
隨著明朝宗室人員的增加,面對著各種宗藩問題,明朝的統治者是有試圖解決的,但是弊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解決起來也很困難,最終明朝的滅亡,宗藩制度的弊端,也是一個原因。
參考資料:
《皇明祖訓》
《御制紀非錄》
《明太祖實錄》
《明太宗實錄》
《明宣宗實錄》
《明世宗實錄》
《明神宗實錄》
《顧誠明清史大文集(全6冊)》
《明代藩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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