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在監獄里坐牢是要強制參加勞動改造的,俗稱“勞改”。
只要服刑人員還沒有喪失勞動能力就需要下車間參加勞動,但參加勞動有工資嗎?有多少?工資能自由支配嗎?
監獄勞動有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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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監獄中的勞動是否有工資呢?答案是有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參加勞動,獲得的勞動報酬,應當由監獄給予,并由罪犯本人支配。” 這一條款明確規定了罪犯勞動所得的工資應當由監獄給予,并由罪犯本人支配。
我們發現,在監獄里參加勞動后獲得是勞動報酬,并不能稱呼他為工資。
這是因為,社會企業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跟監獄里發放給罪犯的勞動報酬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
工資是勞動者和企業簽訂雇傭關系后,其在社會上創造的價值轉編而成的,而監獄勞動是以改造罪犯為目的,發放的報酬是對勞改犯的獎勵,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勞動報酬“因人因地”而異
雖然在監獄里有勞動報酬,但跟外面的工資可沒法比。
服刑人員每個月能獲得的勞動報酬都是根據當月個人任務完成情況來結算的,大多監獄都采取的是多勞多得的方式發放報酬。
手腳麻利的一個月最高可以拿到幾百塊,做事慢的一個月就只能拿到幾十塊,一般人拼死拼活干也只能拿到100塊左右的報酬。
不過每個地區的監獄,發放的勞動報酬計算方式都是不一樣,有的地方經濟好的話發放的勞動報酬可能也會更高一些。比如沿海地區的勞動報酬要比其他地區多
勞動報酬還和監區生產的產品類型以及工種有關,監獄里的勞動一般是手工活,比如踩縫紉機;還有一些需要技術的工種,比如生產電子產品,這種勞動報酬就會多一些。
獲得的報酬可以這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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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服刑人員通過勞動獲取的勞動報酬都可以用在哪些地方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罪犯的勞動報酬,應當用于支付罪犯在服刑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等,剩余部分可以作為罪犯的獎勵”
然而你以為剩余的部分就能隨便花?當然不行!
在監獄消費是每個月根據處遇級別進行限額消費的,嚴管0元,考察200元,普管300元,寬管500元,也就是不能超過這個額度。如果還有罰金贓款沒有全部繳納的,需要獄內低消費才可以減刑的。
監獄里面除了勞動報酬之外,在押人員更傾向于能多收到親人的來信,很多在押人員拼命干活不是為了可以獲得更多的消費額度,而是可以更多寫信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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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親人在外面雖然說去郵局寄信有很多不便,但是,現在可以在網上寄信了,只要您有一部手機,就可以輕松寫信,寄照片給他們的,操作也非常簡單,只需要打開【暖心驛】小程序/公眾號,關注后打開即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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