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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反天罡,這個世界終于顛成了我不認識的模樣。
前段時間,我寫了一篇文章《抄襲可恥,比抄襲更可恥的是沉默》,談到最近文學圈頻繁傳出的抄襲現象。
我在那篇文章里,只總結了博主“抒情的森林”指出的幾位抄襲者。可這段時間以來,更多的網友扒出了更多的抄襲作家和抄襲作品,而且大多都曾在《收獲》《花城》《人民文學》《鐘山》這樣的大刊上發過文章。
當代80后以后的作家中的抄襲現象,真的是觸目驚心。
面對指控,大部分作家保持可恥的沉默,只有少部分還有點回應。
最有意思的回應,是下面這兩位。
第一個是丁顏。
作家丁顏在朋友圈承認“句子查重一致”,但反駁,“如果一致就一定是抄襲,那對大地上所有相似的解讀都是在互相抄襲”。
更讓人不解的是,她的作品就是在故意隱瞞來源,但她卻信誓旦旦地說,“抄襲是道德行為,取決于意圖——是否故意隱瞞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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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氣急敗壞,如此振振有詞,連曾經盛贊丁顏會是“我們在未來十年最可信賴的作家之一”的評論家張定浩,都發朋友圈表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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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這個回應已經夠顛了,誰知道昨天看到封面新聞的報道,又有一位回應了,她就是周婉京。
前兩天,作家周婉京,在網上發帖,留下多句暗示輕生的語句:
“今天選擇在沖繩跟大家告別,說不上什么原因”
“有這樣一個現世,我不想有來世”
“周婉京(1990—2025)”
還對數位朋友和親人做了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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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其社交媒體的資料介紹中,也寫有“我的死,是我個人的選擇,與旁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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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記者已經從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將臺派出所得知,目前周婉京情況良好,她母親在陪著她。
看到這種回應方式,我感覺無比荒唐。
丁顏說“別想用這種方式想把我們掩埋”,周婉京說“在我走后,請不要開盲盒我的家人、朋友、同事、學生和學校……否則我做鬼也會回來找”。
抄襲者竟然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這個世道也真是讓人看不懂了。
還好,有布魯諾·舒爾茨的翻譯者、作家陸源老師出來發聲,還不至于讓人太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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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些私人原因,我本來不打算就這個話題再說什么的。但看到當代的文壇被這些抄襲慣犯搞得如此烏煙瘴氣,作為中文系的畢業生,我有些話不吐不快。
因為關心,下面的話有些情緒化,請見諒。
第一、到現在,還在討論結構和表達雷同的句子和句子群是不是抄襲,真的有一種巨大的荒謬感。
如果不是抄襲,怎么做到句子結構一模一樣的?一個地方的句子結構類似,另一個句子結構也類似,這個句子是巧合,另一個句子也是巧合?天底下怎么有那么多的巧合?有的句子甚至和原文一模一樣,或者只改了幾個字,這不叫抄襲,又叫什么?
丁顏說得好,抄襲是道德行為,取決于意圖——是否故意隱瞞來源。可是,被指抄襲的這些所謂“作家”,有任何一個人,明明白白把來源寫在文章里嗎?
我就問一個問題:這些作家是怎么做到句子結構和表達和前輩作家的作品幾乎一樣的?他們是靠最強大腦記下來的,還是翻開原著查找的?當他們靠記憶或靠翻書而寫出“異曲同工”的句子的時候,他們難道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嗎?
當他們有意識地寫得和前輩作家一樣時,他們不是在抄襲,又是什么?難道“抄襲”在我們中文里的意思,已經被這些妙筆生花的作家改變了原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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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部十幾萬字的作品只有幾句話相似,算不上抄襲”,這種論調站不住腳。
張定浩老師說得好,“文學就是從字句開始的”,那些句子明顯是刻意對照他人文本寫的,且三四個句子的排列組合完全一致,甚至不止借鑒一個作家,而是大范圍地模仿摘抄(看看上面丁顏的《有糧之家》,一篇文章就摘抄了那么多作家)。
“并不能因為相似之處少,或是在作品中所占比例小,就淡化這種行為的嚴重性”
張定浩老師進一步指出,真正的致敬,或者受影響,真正受一個作家影響,影響的是作品的整體風格,是作品的語感。
請不要再拿占比小來胡攪蠻纏。
第三、有些人試圖把所謂的“抄襲”的裁定權,交給法律,好像法律沒判決就不能說某人抄襲。
法律當然是一種方式,可問題是,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要求,遵紀守法只是基本要求,書寫人類靈魂的文學,要求應該更高。
而且,在我國的法律框架內,文學作品抄襲案件的訴訟主體為著作權人及其合法繼受者,且訴訟過程漫長且痛苦。很多被抄襲的對象,要么是早已作古的作家,要么不屑于或不愿意起訴。用法律做擋箭牌,就是在鉆法律的空子,把法律當成逃避批評的擋箭牌和遮羞布。
不要試圖拿法律的標準,去界定文學事件。不要拿低標準,去回應高標準的爭議。都是玩弄文字的人,不要揣著明白裝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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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評不是網暴,不要試圖轉移視線,把水攪渾。
對作家作品抄襲的鑒定和質疑,是文學批評之一種,是再正常不過的行為。它針對的是文本,而非作家這個自然人,和以人身攻擊為目的的網暴有著本質區別。
這股“鑒抄”浪潮中,可能確實存在某些人言辭激烈,讓被質疑的作家產生了“網暴”的感覺。但這不是他們逃避質疑的理由,該面對的正當質疑,不能因此而改變。
另外,這個事情的重點,應該在網友列舉的抄襲證據是不是成立,有沒有道理,至于鑒抄者是為了蹭流量,還是打壓誰,根本就不應該在考慮之列。
他人即使目的不純,也并不構成作家否認抄襲的證據!望周知。
第五,批評不是要逼作家自殺,也沒有人要逼作家自殺。
網友發帖、質疑、討論,只是希望這些作家能夠勇敢地站出來回應,拿出作家的責任與擔當。
如果覺得自己沒抄襲,就和讀者對峙。如果認為自己抄襲了,出來道歉,并承諾以后不再抄襲。
很多讀者花了真金白銀買了雜志,買了書,他們看到自己曾經喜歡過的作家,感動過的作品,涉嫌抄襲了,他們有權利發表自己的質疑和感想。
試圖以“自殺”的形式來逃避批評,規避責任,堵住質疑的嘴巴,是用極端事件掩蓋核心問題,是耍無賴,是撒潑打滾,是道德綁架,是情感勒索。
試圖“自殺”,更是對自己、對家人、對喜歡自己的讀者都極不負責任的表現!
是不是抄襲,不是有沒有“自殺”說了算的。
第六、人好不代表就不抄襲
某個作家真的很努力,真的很有才華,性格真的很好,對人真的很nice,都可能是事實。
但抄襲也是事實。
沒有人要否認你的努力,你的才華,你的性格,你的為人,但抄襲了就是抄襲了!沒有人不給他們機會,是他們不敢面對真實的自己和真正的問題!
這樣的基本邏輯,還需要再強調,真的是諷刺!
第七,沒有任何一個作家有批評的豁免權,即使他死了。
只要面向公眾寫作,就得接受批評,這應該是不言自明、無需多言的基本常識。
如果只接受贊美,不接受批評,那么請自己寫給自己看,那樣就不會有任何人批評你!
最后還想說一句,要不是這起事件,我竟不知,不抄襲什么時候成了這么高的要求了?
出現這么大規模的抄襲,我的驚訝還在其次,竟然還有那么多人為抄襲者洗地叫屈,仿佛他們才是受害者,真是奇哉怪也,匪夷所思!
以上。
—The End—
作者:魏春亮
首發:亮哥讀書,ID:lianggeview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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