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通過制裁違法犯罪行為來維護社會秩序,解決社會糾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在法治的天空下,司法本應如璀璨星辰,照亮公平正義的道路。司法解釋權,本應是精準解讀法律的鑰匙,開啟公正裁決的大門。然而,當司法解釋權淪為可操作空間的特權,當公平的標尺被偷梁換柱,當錯誤的裁定成為左右他人命運的判官時,法治的光輝則被烏云遮蔽,公平正義便淪為被人恥笑的話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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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棲霞法院審理張娟生產、銷售偽劣破碎機產品一案,長達十個月久拖不判,這無疑是對司法公正的嚴重褻瀆。面對如此明了的事實,卻在黑暗的勢力面前徘徊不前,這背后隱藏著怎樣的利益勾結?那些在暗處竊笑的怙惡不悛者,他們的氣焰為何如此囂張?而那些被侵害者,卻要背負“刁民”的惡名,被警告要合理合法維權,仿佛他們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是理所當然,而他們撕心裂肺的吶喊卻成為無理取鬧的罪證。這一刻,法律的刀刃究竟指向何方?是向著邪惡,還是向著無辜?這完全取決于手握刀柄的人是擇善還是從惡。
制度的牢籠本應制約操刀人的行為,然而,在利益的誘惑和官階的壓力面前,它卻顯得如此脆弱。某些人即便是迫于壓力而放棄了公平裁決原則,也終將被釘在同流合污的恥辱柱上,成為法治的罪人。彼時他們是否會捫心自問,職業道德何在?法治信仰何在?他們可曾想過,他們的行為不僅僅踐踏著法律的尊嚴,更是在摧毀司法的公信力,是在將無數受害人的希望化為泡影。
其實,換個角度來看,棲霞法院中仍有良心未泯的法官。他們在眾受害人的百般催促下,頂著巨大的輿論壓力,三番五次向上級匯報,或許是在試圖尋求公正的裁決。不然,他們完全可以像2023年判決本案從犯周停戰一樣,來個稀里糊涂地落錘計,然后把頭埋進沙子里,任爾風吹雨打,對外界的質疑聲充耳不聞。如果他們真的選擇了堅守,選擇了抗爭,選擇了為正義而戰,那應當是受人尊敬的正直的法官。
兩年前的葫蘆案沒有激發民變,是因為檢察機關決定暫時撤回對魯宇公司的起訴,發回公安機關重新補充偵查,給眾受害人留下了一絲生的希望。而如今,面對如山的挑戰,眾受害人也懂得不能選擇蜷縮,只能奮起。他們深知做人的勇毅,是從不因前路荊棘而止步,從不向風暴狂瀾而低頭,從不被洶涌的聲浪所淹沒。為了生存,他們不得不勇敢地站出來,與不法行為及其背后的黑手做斗爭,為了正義,為了公平,也為了法治的尊嚴。
2023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全國大法官研討班開幕式上提出了“如我在訴”的理念。這一理念要求法官學會換位思考,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思考問題,為老百姓多想一點、多做一點,主動擔當順民意、解民憂。這一理念既是我國優秀傳統文化與司法實踐相結合的產物,也是我們黨一以貫之的“為民情懷”宗旨的外化,有助于讓司法判決更能讓當事人接受,實現案結事了,進而提高司法公信力。
我們期待棲霞法院能夠踐行“如我在訴”的理念,將自己置身于當事人的處境,思考當事人的心理感受,努力理解當事人的樸素法感與訴求,做到真誠、耐心。我們期待法院能夠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地審理張娟一案,給眾受害人一個公正的判決,給社會一個公正的交代。我們期待司法能夠回歸公正,讓法律的刀刃永遠指向邪惡,讓正義的光芒照亮每一個角落。
千言萬語匯總成一句話,眾受害人亟需司法公正的判決,也無所畏懼罪惡黑傘的侵擾。他們與不法行為及其背后的黑手做斗爭的堅強信念,如同黑暗中的烈焰,燃燒著對正義的渴望,勢必要為法治煙臺的天空驅散烏云,讓正義的陽光重新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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