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位朋友發來Section 899的詢問。
要了解Section 899的一些細節,推薦大家直接閱讀一些律所和會計事務所的點評。
這里我引用一段MWE的:
擬議
的第 899 條引入了一項美國附加稅,可能影響來自對美國企業征收美國認為不公平稅收國家的投資者。重要的是,該提案旨在作為一種外交談判工具,旨在說服外國政府撤銷或避免采用美國認為不公平或具有域外效力的稅收,包括低稅利潤規則(UTPRs)、數字服務稅(DSTs)和轉移利潤稅(DPTs)。然而,如果按草案通過且未能實現目標稅收的撤銷,該規則可能會增加密切持股公司、超高凈值家庭、家族辦公室、跨國公司和主權投資者的稅負
我給大家再翻譯一下,那就是只要我認為你的稅收制度不合理,對美國不公平,那么你就要改,如果你不改,我就加你的稅。
那么如果加的話,加多少?針對什么收入加?
附加的起始稅率為5%,每年增加5%,四年后封頂為20%。
美國來源的被動收入(FDAPI):包括來自美國來源的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標準預扣稅率30%可能升至50%。
美國房地產投資(FIRPTA):出售美國房地產或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及合伙企業分配的收入,目前預扣稅率為15%,可能上升至35%。
非美國公司在美業務收入(ECI)
美國分支機構利潤稅:從美國分支機構匯回非美國母公司的利潤
私人基金會投資收入:非美國私人基金會獲得的投資收入
需要密切關注美國財政部的評估報告,看看有哪些國家會被認定為不公平(歧視性)稅收國。
財政部將維護并發布一份季度更新的轄區名單。一些可能受此規則影響的主要轄區和地區示例包括歐洲大部分地區、亞太地區(如澳大利亞、印度、韓國和日本)、加拿大以及中東地區(如沙特阿拉伯、阿聯酋和卡塔爾)
。(MWE)
如果最終稅率生效,那么手里持有美元資產的外國投資者——主權基金、對沖基金、家辦、個人都會面臨稅務成本上升。
有關全球稅制、稅收逐底競爭、美國企業的利潤轉移、耶倫的最低稅問題,智堡有不少歷史文章,對技術細節感興趣的朋友們可以自行搜索閱讀,這里不對各個專業名詞做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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