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四月二十五日,被皇帝及滿朝文武寄予厚望的皇太子朱標病逝。65歲的明太祖朱元璋,眼見親手培養多年的大明王朝最佳接班人就此撒手人寰,受不住白發人送黑發人打擊的他不禁老淚縱橫,痛罵太子“忤逆”。悲傷之余,又不得不為突然出缺的儲君之位大傷腦筋,這對一個花甲老人來說是一種何等的痛苦。
懿文太子朱標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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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嫡長子繼承制下,太子仙逝,儲位空缺,老皇帝繼續立儲有兩種選擇:一是從前太子的兄弟中挑出人選,再立一位太子;二是從太子的子嗣中挑出人選,冊立皇太孫。若選第一種,則嫡次子秦王朱樉是當之無愧的第一人選。選第二種,則有居長的繼嫡朱允炆,與稍小的元嫡朱允熥可供擇取。最終明太祖選擇立朱允炆為皇太孫。
為何朱允熥最終會落選呢?他及他的后裔在靖難后又會面臨何種結局?
成不了皇太孫的元嫡
朱允熥(音tōng),生于洪武十一年(公1378年)十一月初九,為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孫,懿文太子的嫡三子,生母太子妃常氏。
常氏為明太祖的老兄弟、大明開國第二武臣開平忠武王常遇春嫡長女,按其壙志所載,與太子朱標同歲,二人在襁褓之中便定下娃娃親,屬于典型的青梅竹馬。
洪武四年(1371年)四月,17歲的常氏被冊封為皇太子妃。之所以拖到此時才成婚,一個重要原因是洪武二年(1369年)七月常遇春在北征歸師途中不幸去世,她需要為父守孝。婚后兩人育有二子二女,感情應當十分和諧。
奈何天有不測風云。洪武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太子妃常氏去世,賜謚曰敬懿,葬于開平王墓側,與父親相伴。從朱允熥出生到常氏去世,中間只隔了十來天,兩者應當存在關聯,估計死于產后并發癥。
“庚寅,皇太子妃常氏薨。上素服,輟朝三日,中宮素服,哀臨,皇太子服齊衰。葬畢,焚于墓所,常服還內,皇孫服斬衰,置靈座傍,遇祭奠則服之,諸王公主服如制。”(《明太祖實錄》)
太子妃常氏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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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于馬皇后夫婦對大兒媳應當很是滿意,故在她不幸離世后很是哀傷。然而太子作為國本,又當少壯之年,為皇室開枝散葉是其天然義務,后宮之主可不能長期出缺。而朱標身邊也不僅有常氏一人,其中次妃呂氏為他誕下了次子朱允炆。
繼妃人選有兩個選擇,一是重新迎娶,一是自東宮內部遴選。明太祖父子經過一番審慎考量,決定將次妃呂氏扶正。至于冊封時間,《勝朝彤史拾遺記》載“洪武十一年,冊為皇太子繼妃”,也即常氏去世后,呂氏馬上被扶正。但這與禮制相悖,何況實錄明確記載朱標需為正妻服齊衰(夫為妻服期一年),雖可能會以日代月提前除服,但應有的避諱應當會尊重。故很可能是在常氏大祥祭之后,畢竟洪武十四年呂氏之父呂本去世時,實錄載“本無子,其女皇太子妃”(即便為追述,也不會晚太多)。
后宮之主出缺,但前任留有嫡子,一般情況下,不會把育有庶子,特別是年長庶子的妃嬪扶正,除非有更換繼承人的想法。皆因這會導致變庶為嫡,進而干擾繼承順序。
比如漢宣帝在覆滅霍家之后,冊立繼后的條件為平素謹慎而無子,以免威脅到寶貝兒子劉奭(元后許平君所生),王婕妤因此脫穎而出。再比如長孫皇后去世后,唐太宗一度打算立曹王李明之母楊妃(齊王李元吉正妃)為繼后,在長孫無忌的勸阻下最終放棄。
不過呂氏被扶正時,朱標的嫡長子、明太祖的心頭肉朱雄英尚在,他是無可爭議的大明第三代繼承人。然而洪武十五年(1382年)五月初一,皇嫡長孫朱雄英不幸病逝,年僅9歲。
嫡母常氏、大哥朱雄英、父王朱標的先后亡故,給朱允炆奪嫡鋪平了道路。
懿文太子朱標薨逝時,存世子嗣如下:次子朱允炆、三子朱允熥、四子朱允熞(音jiān)、五子朱允熙,四人中只有老三朱允熥為朱標原配常氏所生,其余皆為繼妃呂氏所生。
太子繼妃呂氏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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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先糾正一個問題,很多人的觀念里,扶正的繼室諸子有嫡庶之分:其為妾時所生之子為庶子,扶正后所生之子為嫡子,并常拿微子啟與紂王兄弟為例。且不說此說出于《呂氏春秋》,《左傳》、《史記》等都持不同觀點。但秦漢以后,因生母突然正位后宮,子以母貴由庶變嫡,越過諸多兄長,被立為太子的實例并不少見,比如漢武帝劉小豬同志,本是漢景帝的庶十子,因生母王娡被立為繼后,一舉由庶變嫡被冊立為太子。
是故,雖然朱允炆一開始是庶子,可當生母呂氏被扶正為太子繼妃后,也順理成章的成為嫡子,繼嫡也是嫡。
行文到此,估計又有人要糾結,繼嫡與元嫡的繼承權重問題了,認為元嫡比繼嫡在繼承權上更具優先權。
可事實并非如此。
繼嫡與元嫡誰更具優先權,歷史上也有相關先例,最著名的便是大魔導師漢光武帝劉秀,他有兩任皇后,元后為郭圣通,繼后為陰麗華(別扯稱帝前的婚姻問題,二人都是明媒正娶)。當郭圣通被廢,太子劉強這位嫡長子主動退位讓賢后,劉秀越過同為元嫡的次子中山王劉輔,立老四東海王劉莊這位繼嫡為太子。
可見元嫡與繼嫡的繼承權重是等同的,具體如何選擇,看當權者的想法及當時的局勢而定。在嫡長子繼承制下,面對多位嫡子,正規操作流程為“立嫡以長不以賢”,也即誰能勝出,完全看年齡。而朱允炆的年紀,正好比朱允熥大1歲。
大多數時候為保證政權平穩過渡,老皇帝會立長君,也即從太子的兄弟中選出新太子,奈何明太祖的嫡次子秦王朱樉實在不成器,沒有一點君王之相,一度差點被廢。雖然老四晉王朱棡、老四燕王朱棣,都能力卓著,但次子是個無法越過的坎。
因此當立儲問題被擺到臺面上時,翰林院學士劉三吾一句“皇孫年富,世嫡之子,子歿孫承,適統禮也”,深得明太祖之心,最終居長的繼嫡朱允炆被冊立為皇太孫。
你說明太祖的操作有問題?然而縱觀史籍,可以發現在朱雄英去世后,朱允炆是當今事實嫡長孫,太子的第一順位繼承人這一點,幾乎被大明上下一致認同,屬于共識。
建文帝朱允炆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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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燕王朱棣,不論是靖難時還是靖難后,設法打壓大侄子的地位,提高自己的合法性時,都沒有拿嫡庶,及元嫡、繼嫡問題發難,而是選擇通過修改實錄,酸不拉幾地表示:老爺子最喜歡我,大哥去世后想要立我為太子,怎奈限于禮法,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立朱允炆那小子做皇太孫。
“(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戊寅,上御東角門,召廷臣諭之曰:‘朕老矣,太子不幸,遂至於此,命也。古云:‘國有長君,社稷之福。’朕第四子賢明仁厚,英武似朕,朕欲立為太子,何如?’翰林學士劉三吾進曰:‘陛下言是,但置秦、晉二王於何地?’上不及對,因大哭而罷。”(《明太祖實錄》)
退一步講,若明太祖真心喜歡朱允熥,打算立他為皇太孫,以他的權威。只要一聲令下完全能找到讓朱允熥上位的合法理論。只不過,他恐怕也不愿意費這個勁。
除受制于嫡長子繼承制本身外,朱允熥身上還有一層枷鎖,開平王府的繼承人、開國公常升是其舅舅,此時的軍中第一名將涼國公藍玉是其舅公,特別是藍玉脾氣與功勛共漲,除朱元璋與朱標外,皇室之中已無人可以約束。故朱標一去,他的命運便以注定。若立朱允熥,那處理其藍玉案多少會有些畏手畏腳。
而立朱允炆,禮法上完全合乎情理,處理起藍玉來也無需多慮。有鑒于此,朱允熥這個元嫡直接出局。
四年魔幻生涯
成不了皇太孫,意味著與皇位無緣,可隨著年齡增長,該給的身份還是得給。與集萬千寵愛于一身、死后讓祖父祖母傷心欲絕,特旨追封親王的大哥朱雄英不同,朱允熥的授爵之路屬于按部就班。
明太祖御筆欽定的《皇明祖訓》規定,太子嫡次子及庶子的待遇與親王諸子相同,年齡達標受封郡王。
“皇太子嫡長子為皇太孫,次嫡子并庶子年十歲皆封郡王,授以鍍金銀冊、銀印。女皆封郡主,賜誥命。……親王次嫡子及庶子,年及十歲,皆封郡王。授以鍍金銀冊、銀印。”(《皇明祖訓·職制》)
“凡皇太子次嫡子并庶子,既封郡王之後,必俟出閣,每歲撥賜,與親王子已封郡王者同。女俟及嫁,每歲撥賜,與親王女已嫁者同。”(《皇明祖訓·供用》)
明太祖朱元璋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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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制定的規則,定然不會親手去打破。由《明太宗實錄》稱燕王第三子朱高燧為“三郡王”可知,明太祖在世時前十五孫都以受封,只是因朱·刪帖狂人·棣的騷操作,太子系及燕王系諸孫的郡爵沒能被記錄下來。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十一月,18歲的朱允熥成婚,王妃為兵馬指揮趙思禮之女趙氏,實錄中的該條記錄未被抹除,明確記載朱允熥已受封郡王,只是爵號不詳。
“己卯,冊兵馬指揮趙思禮女為郡王允熥妃。”(《明太祖實錄》)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閏五月初十,明太祖朱元璋駕崩,當月十六日皇太孫朱允炆奉召繼位,是為建文帝。
建文元年(1399年),建文帝追尊乃父懿文太子為帝,謚孝康皇帝,廟號興宗,陵號不詳,同時追尊嫡母常氏為孝康皇后,生母呂氏為皇太后。
不管是作為先帝之子,還是今上之弟,朱允熥的爵位都當提一格,由郡王進封親王。建文元年(一說洪武三十一年),他被皇兄冊封為吳王,藩地浙江杭州府。
吳王對大明而言具有特殊意義,因為它是明太祖稱帝建國的封號,當年五叔朱橚曾被封為吳王,后在朝臣的建議下改封周王,移藩河南開封府。因此這又成了四叔攻擊建文帝的一條罪狀。
“(洪武三十五年)戊午……寧王權遣人奏請封國,欲得杭州。賜書報之曰:‘杭州,昔皇考嘗以封第五子為吳王,后考古制天子畿內不以封諸侯,遂改河南。建文不遵祖訓,封其弟允熥為吳王,眾論非之。’”(《明太宗實錄》)
朱允熥雖獲封吳王這一大明最為尊貴的爵號,卻沒能藩地杭州呆上哪怕一天,終建文一朝都居于京師吳王府,等待皇兄哪天開恩放他之國。這其中估計有他身份特殊,建文帝不怎么放心他就藩。更重要的是,因為皇兄暴力削藩,最終逼反了四叔。靖難軍起,南北雙方廝殺的不可開交,就更不放心他之國了。
杭州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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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大戰經年,眼見都奈何不了對方,燕王朱棣選擇兵行險著,通過快速機動甩開朝廷大軍,直奔京師應天府而去,打算來個擒賊先擒王。建文四年(1402年)六月初,在瓜洲渡過長江,自鎮江一路向西推進,很快兵鋒直抵京師城下。
當月十三日,谷王朱橞伙同曹國公李景隆打開金川門,靖難大軍長驅直入,占領京師。建文帝眼見大勢已去,在皇宮奉天殿自焚,蹤跡成迷。
六月十七日,朱棣祭祀過孝陵后登基稱帝,完成從燕王到君臨天下的華麗蛻變。隨即廢黜建文年號,稱今年為洪武三十五年,以明年為永樂元年。意思是世間沒有建文帝,他的皇位直接傳承自老爹,為此不惜讓明太祖多活四年。
為消除建文帝的影響,朱老四不惜毀掉他敬愛的大哥的陵號、廟號、謚號等與帝號相關的信息,將他重新降為懿文太子,兩位皇嫂也降為太子妃。好在對其身后事,依然給予了極大的尊重,陵寢維護不輟,連祭祀也維持了建文時期的一年九祭,遠比孝陵的一年三祭頻繁。
父母被四叔降檔,朱允熥兄弟自然也逃不過。
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十二日,明成祖下詔改封朱標諸子,吳王朱允熥降為廣澤王,封藩福建漳州府,衡王朱允熞降為懷恩王,封藩江西建昌府,徐王朱允熙降為敷惠王,隨母妃呂氏遷居懿文陵園,要求他們接到詔令即刻成行。
“癸巳,改封懿文皇太子第二子吳王允熥為廣澤王,居福建漳州府;第三子衡王允熞為懷恩王,居江西建昌府;第四子徐王允熙為敷惠王,隨母呂氏居懿文陵園。俱以是日行。”(《明太宗實錄》)
可即便是郡王封號,朱老四都不想給大哥一系保留。
九月初十,將朱允熥、朱允熞兄弟從藩地召回,估計此時二人剛到藩地,如此來回奔波簡直是折騰人。
明成祖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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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三日,朱允熥抵京,隨即被四叔廢為庶人。至于罪名嗎,一是沒能好好輔佐兄長,二是降封后心生怨懟不知悔改。
“少主自絕于天,闔宮赴火。諸王臣民合辭勸進。朕以宗社之重,勉狥輿情,祇承大寶。長兄諸子:允熥、允爁、允熙,并錫王封。不意允熥、允熞弗知省躬,自生疑懟,朕以至親之故,不忍譴責,免為庶人,用保全之。”(《明太宗實錄》)
真可謂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短短四年之內,先是由郡王進封親王,再被降為郡王,隨即被廢為庶人,只能說朱允熥的人生太過魔幻。
吳庶人后記
永樂十五年(1417年)九月十七日,被囚禁15年的朱允熥突然“卒”,終年40歲。明成祖聞訊,假惺惺地表示畢竟是自己的親侄子,寧愿他負我,也不可我負他,給予厚葬吧。
“己巳,庶人允熥卒,賜祭。允通,懿文太子第三子,母妃常氏,開平忠武王遇春之女。允熥建文中封吳王,上嗣位之初正封號,改廣澤王,以罪免為庶人,至是卒。上聞訃嘆曰:‘吾既往不咎矣!于親親寧過厚也!’命以禮葬之。”(《明太宗實錄》)
懿文太子諸子中,長子虞懷王朱雄英早夭,次子建文帝朱允炆自焚,老四衡王朱允熞被廢為庶人后再無音訊,老五徐王朱允熙于永樂四年(1406年)死于大火,也就是說朱允熥很可能是他在世的最后一個兒子。
永樂十四年(1416年),谷王朱橞詐稱蜀府崇寧王朱悅燇(音jùn)為“建文君”,意在謀反。次年二月,明成祖將朱橞廢為庶人,囚禁于南直隸徽州府新安衛。而崇寧王朱悅燇也于永樂十六年(1418年)八月突然暴斃,身后無謚亦無嗣,國除。
朱允熥的突然去世,未知是否與此有關。
《萬歷野獲篇》等史料稱朱允熥無嗣,事實上并非如此。
明中都鳳陽城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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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南宮之主、太上皇朱祁鎮趁弟弟明代宗朱祁鈺病重,連續三天未能視朝之機,發動政變重奪皇位,并改年號為天順元年。因土木堡之變及復辟后的一系列倒行逆施行為,令他威望驟降,急于挽尊的他不惜大肆市恩,連已被囚禁五十多年的懿文太子后裔都有份。
此時朱標依然有兩個孫子在世,其一便是建文帝地次子朱文圭,世稱“建庶人”,另一個則是朱允熥之子,姓名不詳,世稱“吳庶人”。
天順元年十月,明英宗派都知監太監吳昱,將包括建庶人、吳庶人及其生母楊氏在內的十八口人,送往鳳陽,交由守備鳳陽太監雷春看管居住。每月提供食米二十五石、柴三十斤、木炭三百斤,允許其“自擇婚配”。
“敕在廷文武群臣曰:‘朕恭膺天命,復承祖宗大統,夙夜憂勤,欲使天下群生咸德其所。而況宗室至親者哉!爰念建庶人等自幼為前人所累,拘幽至今五十余年,憫此遺孤,特從寬貸,用是厚加賞。賚遣人送至鳳陽居住,月給廩餼,以安其生。仍聽婚姻,以續其后。庶副朕眷念親親之意。’”(《明英宗實錄》)
包括《明史》在內的史料都稱朱允熥及其后人,和建庶人朱文圭被明成祖囚禁于鳳陽長達五十余年,可從實錄的記載觀之,似乎一開始并不在鳳陽,直到明英宗開釋他們,才被遣送鳳陽監視居住。仔細想想,朱標一系成員,對朱棣一系的皇位構成重大威脅,置于眼皮子底下才最安全,豈會冒然安置于千里之外。所以五十余年間,很可能就被關押在京師。
雖然獲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可也是及其有限,不得離開居住之所,不得與其他禁錮與鳳陽的庶人交通,更不得接觸當地百姓,只有“親戚許相往來”,采買各類物品需經由指定的魯博等六名內使之手。
及至成化三年(1467年),吳庶人之名再現史端。
當年九月,南京司禮監太監覃包奏稱,吳庶人、建庶人遷居鳳陽時帶來的帳幔、鞾履已經“歲久敝盡”,另十八口人中已有五人過世,每年供給的布縑綿絮因此減量,但其自行采買的六名“女奴”并無衣布供應,是否需要予以增補?工部的意見是讓覃包“勘議給賜”,明憲宗予以恩準。
覃包為吳庶人一家子爭取到了福利,可并非每位大明臣工都會對他們那么友好。
次月,淮揚巡撫滕昭奏稱,吳庶人、建庶人被安置在鳳陽城中,監視官軍因此每天都要在近周巡邏守護,鬧得動靜很大,恐怕會驚擾到皇陵。況且鳳陽“城池不修”,若有人借用二人省份身份生事,倉促之間難以防御。
明中都鳳陽城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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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處置意見是廢除鳳陽高墻,把墻內宗室盡數遷移,普通宗室庶人送歸藩地管理,建庶人和吳庶人則送往有衛所軍駐扎的城池,或遷移到鳳陽舊中書省,如此才能“嚴加防范”,對雙方都有好處。
“事下禮部,會官議以為諸庶人皆朝廷親屬,俱以有過謫守陵寢。英宗時敕中都內外官防守供給,至為周備,不可輕易。其或城池未備,自可修筑堅完,以為經久之計。上曰:‘然。安置已定,不必動。’”(《明憲宗實錄》)
成化十三年(1477年),鳳陽諸府州遭遇洪災,當地沒有可用以接濟的儲備糧。眼見百姓孤苦無依,戶部郎中李炯然提出將本當輸送到淮安倉的當地贖罪米截留,分配給各缺糧縣,同時在鳳陽府廣濟關、壽州正陽鎮以及亳縣等客商聚集之處收稅,每鈔一貫折米一升,待府庫存留足三年的積蓄再停征。
開源的的同時,李炯然又把主意打到了建庶人、吳庶人頭上,表示其家眷已亡故大半,每年的供應可以酌量減少。
開源之策,明憲宗接納了,但苦一苦二庶人的辦法,把皇帝給氣笑了。兩家庶人的供應,總共就每年三百石米,外加些許柴火、木炭,僅僅比最低級的宗室奉國中尉高一點,朝廷負擔不起嗎?這哪是要節流啊,分明是要自己這個皇帝背罵名。因此一舉給否決了。
阿越說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八月,守備鳳陽太監李棠上奏,稱吳庶人之姐以八十六歲的高齡去世,請求由朝廷出錢為其建墓。明憲宗當即準奏。
“庚寅,守備鳳陽太監李棠奏:‘故吳庶人姊年八十六歲,近卒于高墻內,乞令所司為營葬域。’上聞之惻然,命禮部移文所司營葬如例。”(《明憲宗實錄》)
據此可以推斷,吳庶人此時已經過世,時間當在成化十三年到成化二十一年之間。而其姐應當生于建文二年(1400年),估計是最后一個去世的懿文太子孫輩。
明東陵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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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吳王朱允熥一脈最后一次見諸史端,此后再無其后裔活動的相關記載。《萬歷野獲篇》稱朱允熥無嗣,他去世后他這一脈便絕嗣,顯然是不對的。《明史》只提及吳王去世,并未涉及后裔情況,《弇山堂別集》和《國朝獻徵錄》等,則還提及后裔獲釋之事,至于其后情況也未涉及。因此未知吳王一脈是否就此絕嗣。
至于民國版《萊陽縣志》所載朱允熥去世后,中心太監負子出逃,避禍民間之事,并無多少實據,只能當做一種傳說。
朱允熥作為懿文太子朱標的元嫡,本有希望成為皇太孫,繼而君臨天下,卻因為父祖的騷操作,意外丟失事實嫡長的身份,眼睜睜地看著二哥一步一步正位九五。雖在建文朝獲得了吳王這個天下第一尊貴爵位的補償,可因為朱允炆的作死,非但沒能當上哪怕一天的正牌藩王,反而淪為四叔的階下囚,最終落得個暴斃的下場。
崇禎帝自掛東南枝后,大明滅亡,繼之而來的南明諸帝為了自己的正統性,開始追復各個時期的罪臣,朱允熥平反之列,恢復其吳王爵號。安宗朱由崧追謚曰“悼”,紹宗朱聿鍵追謚曰“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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