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原平安銀行上海分行浦南支行貸款客戶吳先生向媒體舉證反映,其作為甲方于2020年9月22日與加蓋公章單位“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為乙方簽訂貸款合同,貸款158萬元,特別條款約定為從2020年9月21日起至2030年9月21日止共計120個月,并約定 “甲方提前還款時,乙方不收取違約金”,也就是說可以隨借隨還。
該合同為格式合同,共計19頁,因內容太長太多,簽協時吳先生并未審閱,存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客戶協商的條款。吳先生已于2024年4月8日一次性還清本息,與平安銀行已結清,并收到加蓋“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公章的《貸款結清證明》。
根據平安銀行上海分行浦南支行提供的“實還本金”與“實還利息”表格記載:自2020年11月9日至2024年3月9日共計還款41期,共計還本息445015.16元,其中本金為163368.1元,利息為281647.06元。也就是說,在三年零五個月時間里,利息大大超過本金,并且是本金的1.724倍。
該格式合同分為 “特別約定條款”與 “普通性條款”,并約定 “特別約定條款與普通性條款不一致的,視為對普通性條款的修改”。
根據平安銀行上海分行浦南支行行長尤佳杰確認,該特別約定條款貸款期限為10年,但是實際是按20年計算利息的,并且從一開始就按20年計息,并不是按10年計息的。
經查雙方簽訂的貸款協議上,并沒有約定 “按20年計算利息”的條款。
因此,原貸款客戶吳先生認為,平安銀行上海分行浦南支行存在非法計息,全中國所有銀行沒有在三年零五個月時間里,利息大大超過本金,并且是本金的1.724倍,從一般人理解的常理上說,該計息方式明顯違法。
那么,平安銀行上海分行浦南支行對10年貸款期限卻按20年計息并一開始就按20年計息是否具有法律依據呢?
縱觀該格式合同條款,法律專家認為有五種解釋:
一、該格式合同以特別約定條款為準,如普通性條款與特別約定條款不一致時,當以特別約定條款為準,并在合同首頁開頭明確約定“特別約定條款與普通性條款不一致的,視為對普通性條款的修改”,因此,特別約定條款貸款期限為10年,那么就應該按10年計息,而不應該是20年;故對按20年利息計算為281647.06元改為應按10年計算減少一半為140823.53元,其余利息轉為本金;
二、在平安銀行確定的本金不變的情況下,利息應按實際貨款天數計算,如果約定按4月8日一次性還清本息,就應按3年6個月計算利息,其中包含國家政策性的3次降息,而不是按10年計算利息,因為3.4條約定 “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無疑具有法律效力;
三、42期共還本息451877.15元,其中本金為1678990.67元,利息為283986.48元,是可以顛倒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已還本金為283986.48元,那么利息應以本金為283986.48元按10年計算利息,其中包含國家政策性的3次降息標準。
四、42共還本息451877.15元,其中本金為1678990.67元,利息為283986.48元,是可以顛倒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已還本金為283986.48元,那么利息應以此本金按3年6個月計算利息,其中包含國家政策性的3次降息標準;
五、該合同貸款期限正是3年疫情最嚴重的期限,國家專門有對疫情期間的銀行利息的規定,應按國家規定執行。
法律專家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條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因此,在上述5種解釋中,應選擇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不利的,讓客戶選擇最少的利息──這就是法律的規定。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合同條款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當事人僅以合同系依據合同示范文本制作或者雙方已經明確約定合同條款不屬于格式條款為由主張該條款不是格式條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無疑,縱觀該合同顯然為格式合同。
吳先生表示愿意與平安銀行友好調解結案,平安銀行上海分行浦南支行行長尤佳杰也表示同意調解。2024年4月1日,吳先生專門到達了上海市閔行區司法局梅隴司法所申請調解,但是行長尤佳杰認為應到金融機構調解中心調解。經查,該金融機構調解中心為民辦機構,不是政府機構或司法機構,故吳先生表示拒絕,應到政府機構或司法機構調解,才具有法律效力。2024年5月9日,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已經立案,并于2024年7月22日開庭審理。
那么,這起貸款利息糾紛將如何解決?這實際是一起民生大事件,對任何公民來說金融貸款都是生活中的大事件。該案例就是民生大事件中的一個縮影。平安銀行上海分行浦南支行是否存在非法計息?我們急切呼吁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局相關監管必須迅速到位。
(本文中本息數據若存在誤差,以平安銀行上海分行浦南支行計算為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