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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在民政部官網上留言,建議民政部或其他部委聯合發文,引導居民不受迷信影響龍年正常結婚。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對此回應表示將予以關注。(1月25日金羊網)
因2024年立春,處于農歷2023年末,因此有民間傳言,此年為“寡婦年”,不適宜結婚。何為“寡婦年”?據了解,“寡婦年”來自“寡年”,“寡年”也被稱為“滑頭年”“無春年”“盲年”,即整個農歷年都沒有“立春”的年份。在古代農業社會,立春被視為春天的開始,象征著生育和希望。古人將“立春”與生育聯系起來,春不立,則生殖不旺。百姓將沒有“立春”的年份叫做“無春年”,又稱為“寡年”,后來有人又根據“寡”字,演繹出了“寡婦年”。但根據歷法的設置,在每19年中,“單春”會出現5次,“雙春”和“無春”各出現7次。可見,“雙春”“無春”的出現僅僅是一種歷法現象。“無春年”和“寡婦”是完全沒有關系的,更不用說與婚嫁有什么關聯。
其實,“寡婦年”的說法早在20年前就已經大行其道了。2004年(農歷甲申猴年)的年末,很多人為了避免在2005年(農歷乙酉雞年)結婚,紛紛趕在猴年的歲末登記,當時很多城市都遭遇了罕見的登記高峰。2006年(農歷丙戌狗年)有兩個立春,民間謠傳這是宜于結婚的好年份(“雙春”意味著“多子多福,婚姻幸福”),因此,這一年全國各地又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扎堆結婚的現象。這直接導致諸如婚紗影樓的爆滿、酒店席位的緊俏、婚慶公司的繁忙等問題。一時間,這種討論從一種民間的隱性話語變為炙手可熱的公眾話題。
誠然,“寡婦年”“無春”和“雙春”的說法之所以有強大的民間傳播基礎,甚至有人以此作為是否可以結婚的指導原則,這說明趨吉避禍的觀念還是一種蘊藏在民眾思維中的心理機制。自古以來,我國群眾就有在結婚前算男女生肖、八字的習俗;結婚時選黃道吉日,吉時、兇時也各有講究。這些都寄托著人們對生活順遂,人生“好運”的某種期許。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仍然把這種毫無科學根據和明顯違背常識的說法,成為行事準則,揪著毫無根據的傳聞為人生大事做判斷,本身會給婚姻帶來不必要的壓力與困擾。這不僅帶不來“好運”,還可能耽擱了“幸福”。
人生大事不必受迷信影響,將婚姻幸福的決定權交給迷信觀念,是對個人選擇權的一種剝奪。“能彼此扶持、相伴到老”,這才是結婚的真正意義所在。兩個人因為相愛走到一起,共度余生的美好與苦難,從看遍人間美景到體驗柴米油鹽。在你工作不順心的時候,有人能忍受你絮叨地抱怨;在你生病住院的時候,有人在你身旁陪床;在你風燭殘年的時候,有人相扶相伴。婚姻,歸根到底,還是要靠愛和經營。所謂的“寡婦年”僅是一種迷信謠傳,自然也不能決定婚姻的成敗和長久,我們理應予以堅決批判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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