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四棲水獸
![]()
(越南共產黨總書記阮富仲)
在2021年7月至今年6月30日這一年間發表的430多篇演講和政府網站信息中,越南共產黨總書記阮富仲總共854次提及“腐敗”和“消極現象”(包含了受賄、監督不嚴和允許腐敗滋生等),比他2011年上任以來的任何一年都多。
在這二十多年里,甚至認為腐敗是“一切危機之危機”,“一切災難之源頭”的越共領導層,已從上到下的深刻認識到:腐敗對于執政黨和國家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嚴重影響了。
要不然,也不會在1997年的越南國會通過修改后的《刑法》,并規定:騙取公款或社會主義財富5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31.25萬元)以上者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受賄一億盾(合6.25萬人民幣)以上者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1998年越南國會通過的《反貪污法》規定,貪污或利用職權騙取社會主義財富500萬盾(3125元人民幣)以上者,受賄50萬盾(312.5人民幣)以上者,行賄50萬盾以上者,均追究刑事責任。
這兩年,越南的反腐敗步伐不見絲毫減緩,自2020年7月1日開始,更是在正式取消了國家公職人員終身制之后,又施行了官員的財產公示制度,讓越南成為全世界第138個官員公示個人財產的國家……
可以說,越共高層在諸多方面,尤其是針對反腐敗方面進行的大刀闊斧式的改革,令人不得不豎起大拇指。
比如繼再一次修訂反腐敗法之后,新法又增加了財產和收入申報的種類:除了房產、土地和價值3000萬越盾(約合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貴重金屬、現金、有價證券以及海外資產,新法還要求申報內容包括土地、房屋和建筑附著物等資產。
此外,申報人若年內有財產和收入變動的,也要進行補充申報。越南反腐敗新法,對腐敗行為人的懲罰也作出了具體規定。其中新版反腐敗法規定,腐敗行為人無論擔任何種職務,無論是否已退休、辭職和調動到其他崗位工作,都必須依法嚴格進行責任追查。單位負責人對其職責范圍內的腐敗案件負有直接責任;副職領導對其分管領域發生的腐敗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對發生腐敗的單位負責人進行問責……與此同時,相關部門更加嚴格地執行《刑法》和《反貪污法》。
所以,在水獸看來,越共高層對于反腐敗,絕對不是玩虛的!其反腐敗的決心,從其讓世界震驚的懲罰腐敗的力度,就略可窺斑見豹了。
比如前段時間在轟動越南的疫苗貪污案中,即便一次性的讓包括一位科技部長、一位衛生部長在內的整個衛生體統幾乎全軍覆沒,也不見越共高層在與反腐敗作斗爭時,會因為投鼠忌器,而有一絲一毫的手軟。
或許,越共高層在下大力氣反腐敗的背后,還打著一個如意算盤:在中美貿易關系緊張的情況下,一個貪腐逐漸減少直至杜絕的越南,將取代中國,成為對外國投資來說——最有吸引力的目的地。原本水獸以為這是癡人說夢,但如今看來……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