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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發生在1973年的夏天,那時候的人民公社和大集體的生產隊,正處于大力發展農業生產。也屬于“深挖洞,廣集糧”,“工業學大慶,農業學大寨”的熱火朝天的時代。我們生產隊是我們金馬公社第八大隊第五生產隊。我家住在五生產隊末尾一個名叫小灣的地方,一座老院子,土筑瓦蓋的木結構老房子。我們這個老院子有七戶人家是五生產隊的,有六戶人家是第四生產隊的,其實我幾戶人家住在第四生產隊的位置上。我也不清楚當時劃分第四,第五生產隊的土地時是怎么想的,以至于我們五生產隊的社員的每天出工去生產隊參加勞動都要走上四十分鐘以上的一段田溝和山路。而我們田溝對面靠山的一個名叫院子就是酒廠院子。這是一個住有七戶人家的大院子,這個院子進大門右廳房曾經有幾間房子是大隊用來釀酒的地方再加上這個院子非常寬敞也是一個釀酒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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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居住的七戶人家當中,有一個從縣城來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他名字叫江林,是一個瘦高身材的年青人。平時,江林就和院子里的老少鄉親們們在山上和田里干農活,栽秧打谷,挖紅苕掰包谷等樣樣都不含糊,也是一個非常勤快耐勞的青年人。這年六月的一天中午不知道為啥?他和鄰居王四爺打了一架,而且還打得很兇,兩個人都受傷流血了!后來在生產隊隊委會干部們的調解下兩個人才心平氣和了下來。我那個時候也就是七八歲,去酒廠院子里玩耍時還看見王四爺和江林倆個人在院壩上端著碗吃飯時頭上還包扎著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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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聽我們院子里的二奶奶她們說,是因為生產隊保管室分配的包谷和紅苕的重量問題。王四爺和四奶奶是兩個人的,而江林是一個人的,當然重量肯定不會是一樣的。但王四爺一個四十幾歲的漢子卻認為江林的那一份品相比他家的好得多,所以認江林在保管室幫保管員分配糧食時占了便宜,結果和一個十幾歲的年青人打了一架,傷了和氣大家都很沒有面子。后來生產隊里在保管室的大曬壩頭召開社員大會,還專門強調了這個事情,要大家一定要搞好鄰居團結,倆個一大一小的人還在社員群眾面前公開道了歉。再后來江林反城工作的時候,王四爺還幫江林背著一背篼行李送江林送了好遠的山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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