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駐居民、暫住人口按戶計征,5元/戶·月;低保戶、優撫戶,憑有效證件采取先征后返方式予以免征。3月23日,太原市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在城鎮范圍內全面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的通知》,從4月16日起施行。
![]()
征收范圍涉及太原市建成區、城區所屬建制鎮范圍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醫院、部隊、企業、個體經營者、居民戶、暫住人口等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三縣一市垃圾處理費的收繳方式和標準,由各縣(市)政府具體制定。
本著簡便、有效、易操作原則,對混合生活垃圾實行統一計費,按月計收。第一類:常駐居民、暫住人口按戶計征,5元 /戶·月 ;低保戶、優撫戶,憑有效證件采取先征后返方式予以免征。第二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含幼兒園)、醫院、駐并部隊、廠礦、民航、火車站、汽車站、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寫字樓(辦公場所),經營面積在200㎡以上的銀行、商場、超市,按照實際產生量計征,105元 /噸 。第三類:商業門店(網點)、餐飲、洗浴、美容美發、歌舞廳、網吧、茶吧、酒吧等休閑娛樂場所按照經營面積計征,1.2元 /㎡·月 。第四類:賓館、旅店業、桑拿場所按床位計征,12元 /床·月 。第五類:客運車輛按座計征,2元 /座·月 。
天然氣用戶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委托太原天然氣有限公司、山西國新科萊天然氣有限公司在收取天然氣費的同時一并收取。非天然氣用戶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委托各區城鄉管理部門或市容環衛中心以及綜改示范區、中北高新區有關部門組織收取。也可委托稅務機關、供水、供電、供熱企業、金融機構或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代收。
受委托單位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不得截留、侵占、挪用生活垃圾處理費。對企事業單位、各營業場所和垃圾處理費核定單位不按實際垃圾排放量報告、核定等弄虛作假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征費范圍內的所有單位或個人都應按規定按時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拒絕繳納的,可進行催繳,多次催繳仍不繳納的,依法予以處理并追繳。收費過程中污辱、謾罵并妨礙收費人員正常收費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來源:太原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