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正處于加快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關鍵時期。德國職業教育立法以其系統性、可操作性和強約束力,保障了其職業教育體系享譽世界的“雙元制”模式。深入剖析德國職業教育立法的底層邏輯,對照我國最新職業教育相關政策實踐,在看到制度建設顯著進展的同時,更要正視與德國成熟體系之間的差距,明確未來改革攻堅的方向。
企業責任:立法剛性約束與利益驅動雙重機制。德國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源于其立法的剛性約束與利益驅動的雙重機制。法律明確規定只有通過資質認證的“合格企業”才有資格招收學徒,企業需承擔培訓設施、實訓師資等全部成本,同時享有按需培養人才的經濟回報。我國近年來印發《關于推動技能強企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推出“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組合激勵,安徽省等地探索推出專項貸款、稅收減免、實訓用地優先保障等政策,企業參與積極性有所提升。但現行政策以激勵引導為主,缺乏對企業的法律制約。德國經驗表明,僅靠激勵難以形成普遍約束力。下一步可以借鑒德國“企業資質認定”制度,將企業參與職業教育情況納入用工監管和行業準入評估,讓企業從“可參與”轉向“必須參與”,從源頭上破解校企合作“兩張皮”難題。
行業組織:職教體系中連接政府、企業與學校的法定樞紐。德國行業協會在職教體系中擁有實權:負責認定企業培訓資質、組織技能考試、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成為連接政府、企業與學校的法定樞紐。這種制度設計確保了人才培養標準由行業實際需求決定,避免了教育與產業脫節。我國行業組織的職權仍停留在“參與”“建議”層面,未來改革應著力向行業組織“真放權”,將技能等級認定、培訓質量監管等職能逐步移交行業,建立行業主導、企業主體、學校為基礎的產教融合新機制,讓“內行人”管“內行事”。
學位通道:從制度上確立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等值不同型”。德國立法通過引入學術學位等值的“職業學士”“職業碩士”,將高級職業資格納入國家資歷框架,從制度上確立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等值不同型”。我國正大力發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升學通道逐步拓寬,但職業本科畢業生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研究生入學中仍面臨隱性歧視。德國經驗啟示我們,學位體系建設只是第一步,關鍵在于建立與普通教育同等的待遇保障機制,需嚴格落實新職教法規定,建立就業歧視申訴和問責機制,推動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帶頭消除學歷偏見。
師資隊伍:對職教師資實行標準嚴苛的雙重準入。德國對職教師資實行雙重準入,即理論課教師需有兩年以上工廠實踐經驗,企業實訓教師需通過“師傅”資格考試。這種嚴苛標準確保教師既能傳授理論,更能指導實踐。我國近年來推動教師定期赴企業實踐鍛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重形式、輕實效”問題。可借鑒德國“師傅”認證體系,建立職業院校教師企業實踐考核標準,將實踐成果與職稱評定硬掛鉤,同時打通校企人員雙向流動通道。
文化培育:把技能報國從法律條文轉化為社會共識。德國職業教育成功的深層根基,在于手工業傳統和全社會對工匠的尊重。這種文化基因使技能人才擁有體面的社會地位,技能成才成為年輕人的自覺選擇。在我國,這種文化的培育仍有很長的路要走。具體而言,一方面,要建立技能人才薪酬統計發布制度,用數據證明技能人才的體面收入和社會地位;另一方面,要從中小學職業啟蒙抓起,讓青少年在體驗中認識技能價值。只有當技能報國從法律條文轉化為社會共識時,職業教育改革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作者系蘇州城市學院城市治理與公共事務學院講師、德國弗萊堡大學訪問學者)
《中國教育報》2026年04月29日 第04版
作者:俞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