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萬買兩顆虎牙,買家被重罰50萬元,賣家被判刑入獄!
4月27日,吉林省的一份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2025年3月,何某在明知老虎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的情況下,仍轉賬5萬元找人購買兩顆虎牙,當年8月虎牙在運輸途中被公安機關查獲。檢察機關對何某作出不起訴決定,林業部門則作出行政處罰,處以價值十倍的罰款,即50萬元。同時負責運輸虎牙的女子張某也被處以兩萬4000元罰款。
另據今年2月的判決書披露,此案的賣家孫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孫某還曾在2014年因非法收購珍貴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刑二年。
老虎包括其所有亞種均是我國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嚴禁任何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和出售行為。
(本視頻使用慧播星數字人)
編輯: 祝聞豪
責編: 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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