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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經濟、數字經濟蓬勃興起,民營中小微企業在迎來發展機遇的同時,也頻頻遭遇新型經營之困。
一紙毫無依據的侵權訴狀,可能讓企業賬戶凍結、經營停擺;一條別有用心的社交媒體差評,可能令產品錯失黃金銷售窗口;一項耗費大量心血的商業秘密,因自證困難被競爭對手低成本竊取,最終被迫卷入惡性“價格戰”。
隨著知識產權相關法律體系的健全完善,企業和個人更有底氣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但在此過程中,濫用權利、惡意訴訟等現象時有發生,影響了企業經營,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日前,黃浦區人大法制委、監察司法委結合法治護航營商環境建設專項監督調研,依托“法治會客廳”議事平臺,聯合南京東路街道人大工委,舉辦問需于企·問計于法——企業家與“兩院”面對面圓桌懇談會。
來自20余家國企、外企、民企、社會組織、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和法務專家匯聚一堂,緊貼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現實要求、法治需求和司法訴求,從公司治理、電子商務、數據保護、財產保全、信息公開、知產保護、信用修復、公益訴訟、異地執法、案件管轄、訴訟質效、文書送達、以案論法、司法協同和破解立案難、執行難等方面,開門見山,直抒己見,面對面提出問題清單,尋求司法服務保障。黃浦區法院、檢察院等相關負責人現場解疑釋惑,共尋破解之道。
杜絕“批量維權”淪為斂財工具
一張源自合作街道公眾號的圖片,竟被第三方機構投訴侵權,并索賠約5000元。上海洵雨光林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儉秋說起這起訴訟,語氣里滿是無奈:“街道才是最早使用這張圖片的主體,對方為什么偏偏找上我們?”
他的遭遇并非孤例。華東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務副總監蔣嵩也分享了一次“職業訛詐”經歷:對方手持所謂侵權圖片的著作權登記證明前來維權。團隊深入追溯后發現,該圖片早在數年前就作為某圖書封面刊發,時間遠早于對方登記日期。原來,維權主體并非真正權利人,而是通過一攬子協議批量“收編”圖片版權,再以維權為名行斂財之實。
經辦案工作人員溝通,楊儉秋與投訴人最終和解,賠償額從5000元降至300元。從企業經營角度來說,楊儉秋在意的不僅是賠償額的多少,更顧慮未來長遠發展。職業訛詐人嘗到甜頭,會否導致更多人效仿?
如何夯實法治保障,讓“批量維權”無利可圖?黃浦區人民法院商事審判庭庭長李露回復道,目前已加大力度整治惡意知識產權維權。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加大科技創新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專題指導性案例。其中一起糾紛案明確了惡意訴訟的構成要件,包括明知自己的主張明顯缺乏權利基礎或者事實根據等。
“法官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也會從源頭梳理知識產權的權利主體,并非只看著作權登記證明。”李露說。
打擊職業差評黑灰產業鏈
與惡意訴訟同樣令企業頭疼的,是來自競爭對手的商業詆毀。
老牌紡織企業恒源祥,曾在傳統銷售旺季遭遇某網絡大V的差評。視頻流量迅速飆升,導致已經推進中的訂單被經銷商退貨。企業無奈地發現:自家產品恰好是面向學生群體的床上用品,而差評視頻偏偏選在開學季推出。
網絡購物時代,買家評價是消費者決策的重要參考,也因此催生了黑灰產鏈條。有“職業差評師”受雇發布有償差評,損害商戶聲譽;更有甚者,以“刪差評”為要挾,實施敲詐勒索。
如何辨別差評來自真實消費者還是職業差評師?恒源祥(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顧問任大樂曾嘗試聯系平臺查找發布者,卻遭遇態度冷淡。他強調:“我們不是只想刪掉差評,而是希望與平臺共建,弄清楚問題根源——到底是產品有缺陷,還是競爭對手惡意打壓?”
李露指出,企業或商戶雇傭水軍對競品進行“測評”,看似客觀中立,實則夾帶私貨,即便內容部分真實,也存在不正當競爭風險。這類商業詆毀案件近年來呈高發態勢。
本月,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知識產權宣傳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胖東來遭“網絡黑嘴”造謠炒作牟利的商業詆毀案,明確劃定了輿論監督與惡意侵權的行為邊界。李露透露,黃浦區法院近期也計劃針對商業詆毀發布專門案例解讀,為企業和司法實踐提供更清晰的指引。
原標題:《杜絕“職業訛詐”,讓商戶安心經營》
欄目主編:蘇展
文字編輯:周辰
本文作者:文匯報 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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