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江自治縣人民法院持續深化執行攻堅,緊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違法犯罪行為,充分依托“法院+公安”執行聯動機制,精準識破被執行人湯某利用親屬賬戶隱匿財產的規避伎倆,成功執行完畢一起人格權糾紛案件。被執行人湯某在刑事追責的強大威懾下,主動全額履行20000余元賠償款,切實兌現了勝訴群眾合法權益,堅決維護司法權威與公信力。
在該起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湯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始終心存僥幸,無視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不僅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還存在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的行為,導致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遲遲無法兌現,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執行干警多次對其釋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但被執行人仍然消極對抗、拒不配合。
為嚴厲打擊拒執違法行為,破除執行難題,執行干警經全面核查當事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多方走訪取證,發現被執行人湯某存在明顯規避執行行為,其日常工資收入、勞務報酬等全部通過親屬銀行賬戶進行收取、轉移,刻意隱瞞個人財產,妄圖逃避履行法律義務。查明案件事實后,認定被執行人湯某的行為已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固定相關證據,將案件線索正式移送印江縣公安局。印江縣公安局收到線索后,快速審查核實,啟動刑事偵查程序。面對可能刑事立案的嚴厲法律后果,被執行人湯某徹底認清自身行為的違法性與嚴重性,意識到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終將承擔刑事責任,當即主動聯系執行干警,表達全額履行義務的意愿,并積極籌措資金。在執行干警的見證下,被執行人湯某當場將全部義務款項交付至申請執行人,該案得以圓滿執行完畢。
此次案件的順利執行完畢,是印江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托公法聯動協作機制、以刑事追責倒逼主動履行的生動實踐,有效打擊了規避執行、隱匿財產的違法行為。下一步,將持續保持對拒執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不斷深化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暢通拒執線索移送、立案、偵查全流程銜接,用足用好法律懲戒手段,同時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引導被執行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全力破解執行難題,切實守護群眾勝訴權益,維護司法公信力。
主編|王 錢 責編|樊 淦
編輯|吳 丹 供稿|田文舉 冉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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