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持續推進治理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問題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公開曝光了近期查辦的一批典型案例。我們一起來看看有哪些餐飲店上了“黑榜”——
金華市婺城區某餐飲店未按規定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案
2026年3月,金華市婺城區某入網餐飲商戶未在經營者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執法人員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整改,但當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依據《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第二十九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整改,并處罰款200元。
金華市婺城區某小吃店未保持經營場所衛生整潔案
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在對金華市婺城區某小吃店檢查中發現當事人食品加工區操作臺擺放雜亂、雜物堆積,地面存在污漬,違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并處罰款500元。
金華市婺城區某小吃店未有效設置“三防”設施案
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通過“AI+非現場監管”系統攝像頭抓拍,發現2025年12月25日晚上,當事人經營場所操作區域有老鼠活動。2026年1月4日,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在對當事人檢查中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三防”設施設備不完善。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處5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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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市婺城區某火鍋店價格欺詐案
2026年3月2日,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收到投訴舉報稱金華市婺城區某火鍋店在抖音平臺發布套餐,實際價格與宣傳價格不符,涉嫌價格欺詐。
實際調查發現該火鍋店在抖音店鋪發布的套餐價格均高于線下店鋪價格。另外標示價格均未實際成交過且之前均未對外公示過,且當事人無法提供該標示價格的依據。
當事人開展促銷活動,存在利用提價再打折給消費者以優惠力度大及有利可圖的錯覺,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屬于價格違法行為。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金華市婺城區某餐飲店經營摻雜摻假食品案
2026年3月20日,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根據前期線索摸排,聯合江南公安開展檢查,現場發現金華市婺城區某入網餐飲商戶以低價肉冒充驢肉制作菜品在外賣平臺銷售,現場查獲假劣肉47公斤,涉案金額達25萬余元。當事人經營摻雜摻假食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之規定,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秉持“快查快辦快移”的辦案原則,當晚即對接公安法制大隊,連夜將兩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機關作進一步處理。
來 源:金開市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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