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間沖鋒陷陣、榮獲“最美逆行者”稱號的救護車司機,兢兢業業工作十三年,竟因拒絕轉勞務派遣被辭退,還被醫院稱作“臨時工”。他十三年如一日參與救死扶傷,醫院卻如此定性,實在令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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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華商報報道,河南科技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救護車司機盧先生,2011年入職,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駕駛急救車一干就是十三年。2020年全球疫情期間,他連續一天出車是常態,忙的時候一天只吃一頓飯,還被醫院評為“最美逆行者”。
2024年,醫院進行人事改制,要求他與第三方物業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盧先生擔心轉為勞務派遣后失去保障,不愿簽字。結果他的獎金被取消,每月工資從七八千直接降至兩千七,還被禁止出車,每天打完卡只能在值班室干坐,就這樣被耗了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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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初,醫院干脆停發工資,口頭通知他不用再來上班。面對質疑,院方給出兩點回應:一是盧先生是臨時工,并非正式員工;二是醫院1000多名臨時工都轉為了勞務派遣,且轉崗后待遇有所提高。
我們針對這兩點逐一分析。首先是“臨時工”這一說法,一名連續工作十三年的員工被稱作臨時工,那臨時工的定義究竟是什么?據相關新聞講述,盧先生2011年入職時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十三年來始終接受醫院排班,遵守醫院規章制度,駕駛醫院救護車運送病人,工資、獎金均由醫院發放。盧先生表示,依據《勞動合同法》,自己連續工作滿十年,有權要求醫院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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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院方所稱“待遇提高”,這一說法完全與事實相悖。盧先生拒絕轉派遣后,獎金立刻被取消,月收入大幅縮水;院方也承認,同是救護車司機,與醫院直接簽合同的景華院區司機有年終獎,而盧先生這類“臨時工”卻沒有,這何來待遇提高一說?
倘若勞務派遣后待遇真的更好、保障更全,盧先生怎會寧愿被邊緣化兩年,也堅決不簽協議?他有著十三年工齡,難道不期盼待遇提升?其中的矛盾,明眼人都能看清。
按照醫院要求,盧先生轉為勞務派遣后,勞動合同主體將變為第三方物業公司,工資、社保均由第三方發放,醫院僅支付服務費。一旦第三方公司經營出現問題或停業,盧先生的權益該如何保障?找醫院,醫院勢必會以其與第三方簽合同為由推卸責任,這種甩鍋套路在勞務派遣領域早已屢見不鮮,盧先生的擔憂絕非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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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勞務派遣僅適用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而工作十三年的救護車司機,是醫院日常運營不可或缺的核心崗位,并非臨時性短期工種,醫院將此類崗位強行納入勞務派遣范疇,本身就涉嫌違反法律對勞務派遣崗位范圍的限定。
2024年至2026年,盧先生每天打卡上班卻無工作可做,僅拿著兩千七的基本工資。對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男人而言,這與變相辭退無異。最終醫院連這筆基本工資都停發,僅口頭通知辭退,既無書面辭退通知,也未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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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監察部門表示,若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解除勞動關系必須出具書面證明。醫院之所以拒不提供,就是因為出具證明就等于承認十三年的勞動關系,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與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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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勞動監察部門已介入調查,認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但無論結果如何,都值得我們深思:在以改制之名調整用工制度時,是否真正站在堅守崗位十幾年的一線勞動者角度,考慮過他們的職業安全感與合法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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