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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作為文學大師,享譽中外,但他卻在晚年做出了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甚至被一些人稱為是最“丟人”的民國大師。
1952年初,著名華僑陳六使在新加坡通過集體籌款的形式創建了一所旨在推廣華僑子女中華文化教育的中文高等學府,就是新加坡南洋大學。
校長人選成了難題,梅貽琦、胡適等先后拒絕邀約,陳六使等想到了林語堂。
而當時的林語堂正因為投資中文打印機失敗而欠下巨額債務,雙方一拍即合。
在多次通信中,林語堂提出了他的辦學理念和條件,包括要求校長擁有“唯一的”行政職權,學校應有“一個非常單純而無政治性的目標”等,并要求在1954年年底前籌集330萬美元,1955年年底前再籌集330萬美元。陳六使代表校董會對此表示完全同意,并邀請林語堂赴新加坡擔任校長。
而在林語堂就任后,他不光給自己開出了幾乎是世界上最高的工資待遇,還千方百計地把自己的家屬安插到了學校關鍵崗位上。上任僅半年,南洋大學仿佛成了“林氏私塾”:
女婿黎明任行政秘書(副校長職權),女兒林太乙任校長秘書,侄兒林國榮掌管財務;
邀請熊式一、胡博淵等名流擔任院長,卻要求校方承擔頭等艙機票、專車、住房及服務人員;
甚至為化學教授一職預留給女兒林相如(未到任仍領薪水)。
另外,他的預算方案也讓校董會驚詫:
圖書館購書費163萬新幣(要求9萬冊書單,卻拒絕校董會審核);
教授年薪1.9萬新幣(是歐美頂校的兩倍);
校長年薪3.6萬新幣+6000新幣津貼(哈佛校長年薪僅1.8萬新幣)。
雙方在預算和辦學理念上產生了嚴重分歧,因為南洋大學的資金主要來自華僑捐款,甚至包括新加坡的小販、三輪車夫和街頭小販等最貧困的華僑。林語堂提出的高額預算和建設計劃自然引發了捐款者的擔憂,校董會在財務管理和權力分配上與林語堂產生了嚴重沖突。
1955年4月,在校董會否決了林語堂的預算方案后,林語堂宣布辭去南洋大學校長職務,同時,他提出了巨額索賠:
遣散費:以五年合同未滿為由,要求支付30.5萬新幣遣散費(含“茶米油鹽”等瑣碎開支),連未到任的教授也領全薪;
輿論反擊:在《生活》雜志撰文,將南洋大學定義為“反共前哨”,引發新加坡政府警惕。
最終,陳六使自掏腰包支付遣散費,林語堂攜7.2萬新幣(相當于當時中國高校教師86年總收入)灰溜溜離任。
新加坡《南洋商報》嘲諷:“他丟盡知識界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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