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券違法領域,有個詞叫“罰沒收益比”——罰款金額與違法所得的比例。這個數字越大,意味著違法成本越高。2025年至2026年,這個數字正在急速攀升。
來看幾組2025-2026年真實的處罰數據。
獲利型案例:賺得少罰得多
起步股份前高管張煥柱,與內幕信息知情人聯絡接觸后買入自家股票,獲利11.27萬元。重慶證監局最終沒收違法所得11.27萬元,并處以60萬元罰款,罰款金額約為違法所得5.3倍。
華潤三九收購天士力控制權一案中,私募投資人劉兢獲利7.9萬元,被沒收并處罰款合計約67.9萬元,罰沒倍數約7.6倍;其獲利5.71萬元,罰款約65.71萬元,倍數約10.5倍。自然人陳芹燕獲利821萬元,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4倍罰款,合計罰沒近5000萬元,罰沒收益比接近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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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型案例:沒賺錢也要罰
一個更扎心的現象是——內幕交易虧損,依然要接受巨額罰款。某證券公司工作人員X某參與重大資產重組項目,在內幕信息敏感期買入某上市公司股票兩百余萬元,最終虧損近5萬元。監管部門依然決定對其內幕交易行為處以150萬元罰款。L某非法獲取內幕信息,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累計買入某上市公司股票一千余萬元,交易虧損一百五十余萬元,被處以100萬元罰款。
傳遞型案例:一人泄密,全家被罰
華潤三九收購天士力一案中,私募投資人劉兢獲利7.9萬元、張建獲利1.67萬元、王海軍獲利5.71萬元、吳潔獲利13.21萬元,四人分別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60萬元罰款。整條內幕信息傳遞鏈條上的每個環節都被一一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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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性案例:一拖N,罰沒總金額驚人
黃山膠囊案中,1起控制權變更的內幕信息牽連出12名處罰對象。內幕信息知情人徐某向衛某泄露內幕信息,衛某進而向管某泄露,管某知悉后又向多名人員泄露。最終,徐某、衛某構成泄露內幕信息,另有9名人員構成內幕交易,管某因向多人泄露被頂格處罰500萬元,并因內幕交易被處以沒一罰五的處罰。永悅科技案中,最高單案罰沒金額達8521萬元,最高罰沒倍數6倍,1名盈利不足50萬元的案件被頂格處罰500萬元。
2025年全年,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作出內幕交易行政處罰決定書134份,涉及處罰對象164人,罰沒總額約9.6億元,平均罰沒金額584萬元,最高單案罰沒金額8521萬元,最高罰沒倍數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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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虧損也要罰,微利倍重罰,傳遞連帶罰,窩案全面罰——內幕交易的性價比正在急速降低。那些動輒“沒一罰三”“沒一罰五”的罰單背后,是監管“零容忍”的決心。無論盈虧,只要越過紅線,代價遠比想象中大。這個時代,最貴的不是內幕信息,而是僥幸。
【團隊視角】如何構建內幕信息“防火墻”
在辦理大量內幕交易案件后,我們深刻體會到:“敏感期”認定的最大風險,不在于那些顯而易見的“內幕交易”,而在于那些看似“安全”的“邊界交易”。
我們團隊在為客戶提供內幕交易風險防控服務時,核心工作包括:
敏感期識別:協助客戶識別重大事項的敏感期起止時點,避免“誤判”;
交易計劃審查:審查客戶的交易計劃是否在敏感期前已確定,是否存在變更;
決策留痕指導:指導客戶如何保留“基于公開信息交易”的客觀證據;
危機應對預案:當問題發生時,協助制定應對策略,包括如何證明“未利用內幕信息”。
需要強調的是:內幕交易的認定,核心在于“利用”。而“利用”的推定,可以通過“事先確定的交易計劃”“基于公開信息的決策依據”等客觀證據予以反駁。
如果您對內幕信息敏感期的認定存在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系,獲取團隊編寫的《內幕信息敏感期識別指引》。
王科棟律師團隊 | 專注內幕交易罪辯護與風險防控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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