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聽說“三妻四妾”,腦子里立刻浮現出古代老爺摟著一堆美妾喝茶聽曲兒的畫面。其實這壓根不是正經制度,而是老百姓看權貴家多納幾個妾,自己編出來的順口溜。從周朝開始,一直到清朝,法律白紙黑字寫著:一夫一妻是底線。納妾?那叫例外,不是權利,更不是標配。
娶妻和納妾完全是兩回事,娶妻得準備聘禮,還要走正式的儀式,必須明媒正娶,妻子進了門就是自家人,有地位能管事,去世之后還能進家廟受后代祭拜,納妾其實就是花錢買人,付的錢叫“買妾之資”,
連正式文書都算不上,就算妾生了兒子,她的地位也不會提升,《谷梁傳》里就說過“毋為妾為妻”,哪怕替夫家生了三個兒子,也不能把她扶正做妻子,賈璉偷偷把尤二姐接進府里,還按娶妻的規矩辦了儀式,王熙鳳當場翻臉,不是因為她心眼小,而是這件事確實踩到了禮法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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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到平妻的說法,好像真有兩個妻子并列存在的情況,其實根本沒有這種制度,明清時期有些地方兄弟分家各自居住,或者實行兼祧的做法,就是一個兒子繼承兩房的香火,偶爾會再設立一個名義上的妻子,
但法律上她還是妾的身份,只是稱呼上好聽一點,《紅樓夢》里尤二姐進門的那套流程,看起來像娶妻的儀式,結果惹出大禍來,說明妻子這個位置,根本容不得別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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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妾這事不是誰都能隨便做的,東漢時期就定下規矩,天子可以有十二個后妃,諸侯只能有一個妻子和八個妾,大夫是一個妻子兩個妾,士人是一個妻子一個妾,普通百姓連想都不用想,唐朝稍微放寬一點,
規定四十歲還沒有兒子的人才允許納一個妾,算是救濟措施,到了明清時期,法律直接寫明,有妻子再娶要打九十大板,還得強制分開,親王最多只能有三個側福晉,普通官員名額更少,如果有人敢違反規定,衙門還沒動手,御史就會先上報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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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妻”這個說法的起源其實挺可笑的,春秋時期齊國有個國君開玩笑說想立三個王后,大臣馬上反對說這是重婚行為,史官把這個事記下來,
后來的人就當真了,以為古代真有這種制度,實際上皇帝一輩子只立一個皇后,之后換的叫做“繼后”,是在前一位皇后去世后才補上的,并不是同時存在三個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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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四妾"這個詞,其實沒什么歷史根據,就是為了念著順口、押韻方便才編出來的,后來的人非要解釋成什么貴妾、良妾、平妾、賤妾,
實際上古代的小妾就分幾種:陪嫁過來的叫媵妾,用錢買來的叫買妾,上頭賞賜的叫賜妾,不管哪種身份都比正妻低,她們每天得干活、生孩子、伺候人,自己不能有財產,穿的用的全靠夫家給。
金庸讓韋小寶娶了七個老婆,讀者看著覺得好玩,但這件事如果發生在清朝,韋小寶早就被砍頭了,一個七品官員哪里敢娶七個妾室,光是僭越和違制這兩條罪名,就足夠讓他全家被抄斬,皇帝選妃都有數量限制,臣子們怎么敢這樣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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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女人改嫁這件事,男人死了妻子再娶叫續弦,沒人說閑話,但女人死了丈夫想改嫁,輕的被罵失節,重的被族里除名,這不是道德問題,而是制度設計,規定婦人必須從一而終,本質上把她們當作夫家的附屬財產,不允許隨便更換。
納妾的真正目的不是為了風流快活,而是擔心斷了香火,也怕家里缺少勞動力,妾室沒有收入來源,完全依靠夫家養活,普通農戶一年掙不到五千文錢,養一個正妻就已經很勉強,哪里還有多余的錢買妾,所謂“三妻四妾”,只是極少數頂層人物在自己院子里玩的游戲,和普通百姓沒什么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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