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僅退款”遭拒后,反復下單再惡意退貨,并利用平臺規則脅迫商家支付“和解費”,三年間,900余家網店遇到了這一情況。近日,經江蘇省江陰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據陳某交代,2022年他在網上看到一些維權視頻后,認為找到了“生財之道”。“先在網店正常下單,收到貨后便虛構理由向平臺申請僅退款,其實就是希望能‘白嫖’商品。”陳某交代,如果商家拒絕,他便以店鋪存在“缺斤少兩”“質量有瑕疵”“存在好評返現”等理由進行投訴,要求商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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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實,陳某通過上述套路,在某電商購物平臺對900多家商戶實施惡意下單2700余次,涉案交易流水高達1030余萬元,造成被害單位損失技術基礎交易費用6.2萬余元(不含流量費用、快遞費、打包費等間接損失)。
這筆1030余萬元的交易流水是他利用平臺“先下單、后退款”規則惡意空轉形成。比如,一筆500元的訂單,他下單后立即申請退款,錢并未實際支付,但仍被計入交易流水,反復操作即可虛增流水規模。正是這種“空轉式”惡意下單,讓商家無端承擔了平臺技術服務費、物流預付成本等實際損失。
經查實,另有6名被害人為避免店鋪遭受更大損失,被迫支付“和解費”共計6400元。2025年12月12日,江陰市檢察院以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對陳某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作出上述判決。(大河報)
編輯: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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