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南陽街頭發(fā)生一起冒充警察實施詐騙案件,兩名男子以“抓嫖”為由騙取一名82歲老人錢款。
3月25日上午,李老先生在診所輸液后回家途中,被一名男子攔下。對方自稱“公安局治安隊便衣”,指稱老人涉嫌嫖娼,并通過對講機“呼叫支援”,要求其前往派出所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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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平安南陽)
面對突如其來的指控,老人一時不知所措。隨后,該男子以“可以從輕處理”為由,提出繳納5000元“罰款”即可免于拘留,并威脅稱“不交就要拘留半個月”。老人因害怕承擔法律后果,選擇配合。
由于身上現(xiàn)金不足,對方一路跟隨老人回家取存折,并陪同其前往銀行取款。老人取出5000元交給對方后,該男子隨即離開。
事后,老人逐漸意識到異常,于3月26日報警。接警后,警方迅速展開調查,通過調取沿途監(jiān)控并結合受害人辨認,發(fā)現(xiàn)案發(fā)過程中有兩名男子一前一后尾隨老人。
經(jīng)研判,很快鎖定嫌疑人劉某、張某,兩人均有冒充警察實施詐騙的前科。3月27日上午8時許,警方在光武路一處將劉某抓獲;當日中午12時許,又在其住處將張某抓獲。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張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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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平安南陽)
據(jù)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警察在辦案過程中會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理,不會以個人名義向群眾收取錢財。
以“私了”“擺平”“威脅”等手段,要求轉賬到個人賬戶或交付現(xiàn)金到個人手中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時報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 |極目新聞、平安南陽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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