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發(fā)帖稱,朋友離婚時沒有工作,兩個小孩都判給了前夫,兩個月后前夫找到她,每個月給8500元讓她照顧兩個孩子,一直帶到小孩十八歲。朋友覺得帶自己孩子還有錢拿,還挺不錯的,但總覺得哪里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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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返聘前妻幫忙帶孩子的還是第一次聽說,此事在網(wǎng)絡(luò)上引起了網(wǎng)友熱議。
有網(wǎng)友說當然帶了,當然干了!純工資8500元不低哦,何況帶的還是自己的孩子。玩的是心態(tài),把前夫當雇主就好,和孩子一起該吃吃,該喝喝,別的都不用操心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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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wǎng)友說,可以帶娃,但是不去前夫家,讓前夫早上把娃送來,晚上再接回去,另外還要有雙休,節(jié)假日自愿選擇陪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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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wǎng)友贊揚這個前夫,覺得前夫應(yīng)該是經(jīng)過深思熟慮才提出這要求的。沒有當媽的愿意把孩子讓別人帶,這樣孩子每天跟爸爸媽媽在一起,對身體心理健康都好,兩全其美。
也有網(wǎng)友覺得這就是個臺階,借口,她要是接受了,慢慢的,又回到以前的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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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wǎng)友提醒,還是要分清楚界限的!如果最后復婚,那沒啥意思。如果僅僅是保姆性質(zhì)的聘請,那必須將生活費和工錢劃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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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前夫是個明事理的人,對前妻還是有感情的人,帶自己娃還有工資,真的是用心良苦!
不過也能看出前夫知道你的付出值8500元,離婚前有如此覺悟就不會離婚。
其實結(jié)婚就是合伙做公司,有分工有合作,關(guān)系融洽,方向正確,才能把企業(yè)搞好。婚姻內(nèi),他們認為對方的所有付出都是應(yīng)該的,不會明碼標價。離婚后帶孩子都標了價格,管吃管住給8500元工資。
這樣看來,婚后男方的付出更大,說明婚姻中低估了女方價值。
對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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