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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縣城區餐飲外擺經營申請登記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在維護市容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環境衛生的前提下,滿足市民群眾生活需求,現就規范我縣城區餐飲行業店外擺放經營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設置條件
城區沿街(路)擁有固定門店,且具備合法相關經營條件的餐飲商戶。
經營戶須攜帶相關材料到太和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提出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并簽訂《餐飲單位臨時店外擺放桌椅規范經營承諾書》,經審核登記和現場勘驗符合外擺條件后,方可依規設置店外擺放經營區域。
二、申請時間
自本公告之日起,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三、外擺經營期限
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10月8日。
四、經營時間
臨時室外擺放餐飲類:每日18:00-21:30,嚴禁超時間經營。
五、禁擺范圍
太和縣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周邊50米內,醫院、政務服務大廳等公共服務場所周邊30米內,交通路口、公交站臺周邊20米內,以及城管部門劃定的核心景觀路段,一律禁止店外擺桌經營。
六、申請材料
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門店門前區域實景照片3張;
填寫完整的《夜市外擺申請表》。
七、登記地點
二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辦公室。
八、管理要求
所有獲批外擺經營的商戶,必須嚴格服從城管執法隊員的現場管理與調度,自覺遵守市容管理相關規定,不得超范圍、違規占道經營,不得影響道路通行和居民正常生活。對拒不服從管理、多次違反承諾的商戶,縣城市管理局將依法取消其店外擺放經營資格,并依據《阜陽市市容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九、監督舉報
歡迎廣大市民對店外擺放經營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市民舉報后,太和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及時前往現場核查,經現場核實后,24小時內將整改及處理情況反饋舉報人。
監督舉報電話:0558--2935611
十、其他要求
外擺經營資格實行年度復核制,每年10月(外擺期結束后)由城管執法大隊對商戶全年合規經營情況進行復核,合規經營的商戶次年可直接續辦外擺申請,有3次及以上違規記錄的商戶,次年不予批準外擺申請。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太和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太和縣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來源:太和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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