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恒信東方(300081.SZ)發布公告,公司于4月3日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虛增營收1.82億元,公司及四名時任高管將面臨合計1250萬元罰款。
同時,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4月7日開市起停牌一天,4月8日開市起復牌,股票簡稱變更為“ST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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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東方公告截圖
公告顯示,2022年,恒信東方向ST創意(300366.SZ)銷售服務器及相關軟件,向諾比侃(02635.HK)銷售軟件。
在上述業務中,恒信東方并不具備對相關商品的控制權,本質上僅承擔業務“代理人”角色,在知悉案涉業務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導致恒信東方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2年虛增營業收入1.82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收總額的37.12%。
2024年10月,恒信東方決定對該業務調整為按照“凈額法”進行核算。基于該調整,恒信東方對會計差錯進行更正,調減2022年營業收入1.82億元,同步調減當年營業成本1.82億元;調整完成后,公司2022年營收由4.89億元變更為3.08億元,凈利潤保持不變。
北京證監局擬決定,對恒信東方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孟楠、時任董事陳偉、時任財務總監王林海、時任副總經理李小波四名高管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230萬元、200萬元、70萬元罰款。
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發前不久,恒信東方3月27日公告稱,李小波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副總經理兼首席技術官職務,辭職后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截至當日,李小波持有公司股份12.21萬股。
對于恒信東方的問題,有觀點認為,看似專業的會計處理選擇,一旦使用不當,可能虛增收入規模達數億元。會計處理不能“怎么好看怎么做”,必須嚴格遵循企業會計準則,否則虛增收入一旦被查實,不僅公司面臨罰款,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長都將承擔連帶責任。
事實上,恒信東方2023年三季報中,類似差錯再次出現。2024年4月,公司發布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對2023年三季報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均調減3451.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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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恒信東方發布會計差錯更正公告
公開資料顯示,恒信東方2010年登陸深交所,業務涵蓋數字創意產品應用及服務、互聯網視頻應用產品及服務、算力系統集成等。
另據財報,公司已連續多年虧損,2020年至2024年,5年累計虧損超20億元;2022年至2024年,公司歸母凈利潤分別為-4.2億、-2.8億元、-3.5億元。今年1月,公司發布2025年業績預報,預計歸母凈利潤為虧損3.65億元至虧損4.75億元。
編輯 陶玥陽 肖子琦 綜合自澎湃新聞、21世紀經濟報道、公司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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