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就一起因墓碑刻名引發的人格權糾紛開展巡回審判。
上世紀七十年代初,林女士與何先生登記結婚。婚后家庭矛盾不斷,雖然婚姻維系了近30年,最終還是因感情破裂離婚。
多年后,林女士得知前公婆已相繼去世,但雙方早已解除婚姻關系,她便未前往墓地祭拜。直至林女士的女兒前去祭拜時意外發現,林女士的名字竟以“兒媳”身份,赫然刻在老人的墓碑上。
經多方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了“除名+補償”的調解方案:第一,何先生在一個月內辦理墓碑去名手續;第二,何先生自愿給予林女士經濟補償,用于“表達歉意、了結過往”;第三,雙方確認,墓碑除名后就此再無爭議,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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