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4月3日報道,山東濰坊一法院對一家四口自殺案,進行了宣判,沒死成的妻子(兩個孩子的母親)孫樂姝改判為死緩。
本來他們一家四口,夫妻兩人相約自殺,也都先后服毒了。孫樂姝親自給兩個女兒服下毒,她是最后一個服毒的,也是因為劑量小,被搶救過來了。
她是四個人唯一的一個幸存者。
這個案件一二審,她都是被騙了死刑。最高院核準死刑時,要求再審,將其從死刑改為死緩,我們看看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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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經常爭吵,又不能離婚
孫樂姝和丈夫孫振濤,他們兩家挨著很近,屬于村挨村。2011年兩人通過介紹認識結婚的,2012年3月份,他們生了一對雙胞胎,是兩個女兒。起初,兩個人的相處還不錯,也就是過了兩年好日子。自從有了孩子后,他們紛爭不斷。
他們兩個都是初中沒畢業,結婚后在家附近的無紡布廠上班。到了2019年兩個人經常吵架,到了痛不欲生的地步。
這一年,為了方便照顧兩個孩子,孫樂姝選擇辭職了。其實她早就想和丈夫離婚了,可是雙胞胎女兒,上學需要4萬學費。
這些錢她一個人承擔不起,只能湊合著和丈夫過,想要離婚又不能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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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20年初,孫樂姝就有了輕生的想法,她把這個想法也告訴了丈夫,她的丈夫孫振濤竟然同意,因為他也覺得日子過得很苦。可是,他們兩個死了,孩子怎么辦?
想了想怕他們沒有了孩子受苦,孫樂姝決定,將兩個孩子帶走,一家人一起走。
其實壓死他們一家四口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因為大姑姐。大姑姐本來嫁出去了,可是,她還是種著娘家的地。孫樂姝認為嫁出去了,就不應該種娘家的地了。
為了和大姑姐爭幾畝地,他們鬧得不開交,又是生了一肚子氣。本來日子過得就不好,又和大姑姐搞成了特別僵的關系,她覺得沒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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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藥兩天后被發現,只救活一個
他們夫妻兩個商量了一下,各自通過網絡購買了十瓶藥,為了方便女兒服用,孫樂姝還將藥磨成粉,添加到奶茶了,讓女兒服下。時間來到2020年4月26日20分,孫振濤將雙胞胎女兒,從母親家接回自己家。
孫樂姝就把藥放到了奶茶里,讓兩個女兒服下了。看到女兒服下后,他們夫妻兩人,也各自將藥服下。
兩天后,家里人見他們沒有動靜,也沒有去上班和上學,感覺情況不對,趕緊過來查看。雙胞胎女兒和孫振濤早就死了。只有孫樂姝服用的劑量小點,被救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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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8日,該案進行審理,孫樂姝的家人,想要讓孫振濤的姐姐,出諒解書。哪怕給賠償,也想救孫樂姝一命。
可是,大姑姐死活不肯出,就要讓孫樂姝償命。孫樂姝讓兩個女兒服藥,還和丈夫相約自殺,導致三人死亡,她因故意殺人罪,被判了死刑,立即執行。
宣判后,孫樂姝提起上訴,她又不想死了。
2023年二審宣判,還是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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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最高院要求山東高院重審,認為孫樂姝雖然犯了故意殺人罪,但是,考慮到自殺后,兩個女兒無人照顧,才選擇將其女兒毒殺的。更何況她也服用藥物了,且歸案后認罪態度好,對其判處死刑,可以不立即執行。
從死刑改為了死緩。
2026年3月16日,山東高院作出最終審判,判處孫樂姝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對孫樂姝限制減刑。她只對兩個女兒的死負責,不應該對孫振濤的死負責。因為孫振濤作為成年人,也是自己服藥自殺的。所以,這就是判她死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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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深度剖析
大姑姐在這個案件中,起著重要作用,她和弟媳爭地,導致的不可調和的矛盾,加速了一家四口死亡的速度。
現在娘家人都死光了,地都是她一個人種了。不知道這個結果,是不是她想要的?是不是對這個結果滿意?
正常情況下,嫁出去的女兒,基本上不會回娘家種地的!
當然了大姑姐只是一個誘因,孫振濤和孫樂姝,才是這場自殺案件的主要責任人,兩個人都是成年人,日子并不是過不下去了。只是沒有那么幸福,盡管說生活不幸福,也想過自殺。可是,為何要帶上兩個孩子呢?
征求過他們的意見嗎?
太自私了,自己不快樂想要自殺,為何要帶上孩子?都說好死不如賴活著,孩子肯定不想死的。沒想到就是出生在這樣的家庭,兩個孩子早早地被扼殺死在搖籃里。
當時他們只有8歲。
孫樂姝作為妻子,經常和丈夫吵架,既然過不下去了,離婚不是更好嗎?為何選擇死呢?承擔不起孩子的學費,哪怕不上學了,也比死強吧?正如被搶救過來后,她又不想死了。害死了三個人,她不想死了。
這個結局死去的三個人,恐怕都沒有想到,說實話她這種人, 真的改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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