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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系我們予以撤銷。)
林建國和周玉蘭育有三子女:長女林梅、長子林強、次子林勇。
2001年,老兩口想在城里買房養老,但因存款是定期,提前支取會損失利息。為順利貸款,他們臨時將房產登記在女兒林梅名下,并由老兩口全額出資購房。
此后20多年,老兩口一直住在房子里,房產證也從未變更。2012年林建國去世,2023年周玉蘭離世,房子仍登記在林梅名下。
林強起訴要求:房子是父母遺產,三兄妹各分1/3。
林梅堅決反對:“房本寫我名字就是我的!不是借名買房,是父母贈與!而且我對母親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應多分!”
一場圍繞“名字在誰名下,房子就歸誰嗎?”的家庭大戰拉開序幕……
關鍵證據:一段家庭對話錄音
庭審中,林強提交了一段2023年8月的錄音。錄音中,母親周玉蘭和姐姐林梅親口承認:
“當時錢不夠,先寫你的名字……爸爸折子到期后,把錢都補齊了。”
“名字一直沒改,是因為咱不是那種人,沒必要計較。”
林梅雖辯稱“是贈與”,卻無法提供任何書面贈與協議,也無法解釋為何20多年未辦理過戶。
法院認定:錄音+購房背景+長期居住事實,已形成完整證據鏈,構成“借名買房”!
法院如何判決?
房屋歸屬
→ 雖登記在林梅名下,但實際出資人為父母,屬夫妻共同財產;
→ 父母去世后,作為遺產由三子女均分;
→ 因登記在林梅名下,判歸林梅所有,她支付林強、林勇各58.99萬元折價款。
→ 林梅稱“盡主要贍養義務”,但法院認為無充分證據證明其他子女完全未盡義務,不支持多分。
本案再次證明:房產證≠絕對所有權!真實出資+借名合意才是關鍵!
律師心得:如何用“錄音+邏輯”打贏借名買房確權戰?
本案勝訴關鍵在于:
抓住“不合常理”細節
——父母全款買房卻登記女兒名下,且20年不更名,明顯違背贈與常理。
用家庭對話錄音鎖定“自認”
——林梅親口說“暫時寫我名字”“錢是爸媽補的”,構成法律上的“自認”。
重要提醒:
? 借名買房無需書面合同,口頭約定+出資+占有=可確權;
? 錄音取證要合法,在家庭場合自然對話,不侵犯隱私即有效;
北京遺產繼承律師靳雙權團隊,專注處理借名買房、房產確權等復雜繼承糾紛。歡迎咨詢,用證據守護您的合法權益。
律師介紹:靳雙權律師,北京東衛律所房產事業部主管,曾兼任中國房地產營銷協會副會長,主管房地產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產交易涉及的權屬、監管、貸款、過戶、交房等各個環節的法律問題。擅長處理商品房、房改房、軍產房,央產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等在買賣、借名、繼承、分割、析產、拆遷過程中涉及的疑難復雜房地產訴訟案件。
靳律師為鏈家房地產經紀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場上的中介公司廣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師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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