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31日,星期一。
清晨7時許,正在吉林市松江東路青年園東500米處晨練的一老翁,忽然發現江岸邊上浮著一白色塑料紡織袋,只見袋嘴緊緊地系著,袋內裝一圓圓的東西。老人好奇地走上前去,解開系著袋口的繩子,一顆被江水浸泡得有些發脹的女性人頭赫然出現在老人面前。老者活了60多年,從未見過如此恐怖的場面,扔下編織袋撒腿就跑,并且一邊跑一邊對著附近晨練的人們,上氣不接下氣地喊道:“頭……頭……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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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時35分,吉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小會議室里每周一次的支隊黨委會剛剛開始,調度室副主任王丹便急匆匆地敲門而入:“報告!宋支隊長,剛剛接到昌邑分局刑警大隊報告,昌邑公安局東大灘派出所管轄內的青年園附近江邊發現一顆人頭……”
案情就是命令。“孫偉,你馬上帶領專案四大隊及技術一、技術二大隊偵查員趕到現場,會同昌邑分局開展偵破工作。黨委會先開到這……”面對突發的碎尸案件,雷厲風行的宋有生支隊長當即作出決定。
霎時間,警燈閃爍,警笛嘶鳴。
偵查員們似離弦的箭直奔案發現場。消息不脛而走,立即引來上千名群眾的駐足圍觀。吉林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接到報告后分別作出指示,要求刑警支隊與昌邑公安分局聯合組成專案組,密切合作,不惜一切代價快速破案。
幾分鐘后,當孫偉副支隊長一行來到案發現場時,昌邑公安分局局長于明、副局長韓明及刑警大隊長高義、教導員艾立軍等人早已趕到在那里了。
經勘查,該人頭系被人用一藍白相間的裙子包好后裝入編織袋內并投入江中的。法醫通過對頭部組織分析認定,該被害人為女性,身高約1.65米,年齡在16~18歲之間,死亡時間在10天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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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勘查員通過現場勘查了解到編織袋為包裝面粉用袋,上面印有“特一粉,產地山東省汶上縣”等字樣。偵查員們依據袋內被害人的衣裙判斷,該被害女孩很可能是農村或外地來吉打工人員。
現場勘查臨近尾聲時,孫偉副支隊長從包裝女孩頭顱臟兮兮的裙子小兜內發現一張從小學生用的算草本上撕下的小紙條,打開一看,上面模模糊糊記有6個電話號碼。
刑警隊長出身的孫偉憑借多年的刑偵工作經驗當即斷定,這6個號碼與被害女孩有著密切關系,查清這些電話號碼很有可能從中發現被害人的身份、住址或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及住址。
按照孫偉的分析判斷,偵查員們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兵分6路,首先從調查6個電話機主情況入手,并圍繞這6部電話從外圍擴散,開始查找尸源工作。
與此同時,吉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調度室也迅速動作。他們將被害女孩頭部照片翻印數百份,迅速發往昌邑區及其周邊的縣(市)、區公安(分)局,開展查找尸源工作。
臨近中午了,偵查員們誰都沒顧得上吃飯,一切偵查工作都在有條不紊、緊鑼密鼓地進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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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3時,昌邑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一中隊指導員陳志蓬帶領偵查員按照從被害女孩衣袋里發現的電話號碼,走訪至昌邑區維昌街護昌小吃部附近時,一老太太向陳指導員反映說在護昌小吃部住的一外地叫陳阿梅的女孩前些天失蹤了,其舅舅已向派出所報案。
為之一振的偵查員們為了防止打草驚蛇,一面迅速將此線索向案件偵破指揮部作了匯報,一面對小吃部及其周圍進行了秘密布控。
按照指揮部的部署,維昌派出所民警迅速動作,很快找到了“阿梅”的舅舅彭年財。
下午3時20分,宋有生支隊長、于明分局長親自來到維昌派出所,聽取“阿梅”舅舅的報案匯報。據彭年財講,“阿梅”名叫陳阿梅,18歲,是他的外甥女,原籍江西省鷹潭市,1999年初與他們夫婦一同來吉林市做面食加工生意。原來,彭年財夫婦帶著外甥女陳阿梅剛來到吉林市時,在護昌小吃部一間房屋租住下來。3個人一起在那里加工蛋糕,然后拉到東市場去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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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上旬,彭年財在東市場附近又租了一間房,打算全都搬到東市場去住,但由于彭年財在護昌小吃部已交了一年的房租,店主楊杰不給退房租,加之東市場的房子又小又潮,陳阿梅便一個人住在護昌小吃部里,每天早走晚歸,騎著一臺三輪車,去東市場幫舅舅、舅媽賣蛋糕。
7月17日晚上,陳阿梅騎車回到護昌小吃部,第二天卻沒有來。彭年財夫婦找到小吃部,見大門緊鎖,沒有營業。彭年財便又繞到后院,見三輪車在院里扔著,陳阿梅卻不見了蹤影。彭年財幾經周折找到了楊杰,楊杰說昨晚與妻子吵架,將店里廚師和陳阿梅一起都罵走了。彭年財夫婦不信,但也沒有辦法。
據彭年財講,阿梅這孩子性格內向,特老實,特本分,特聽話,來到吉林市后每天就護昌小吃部——東市場兩點成一線,從不與外人來往。
當偵查員們拿出從江邊發現的女尸人頭照片交給彭年財夫婦辨認時,2人一下驚呆了,這不正是他們心愛的小外甥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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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偵破工作有了突破性進展,護昌小吃部店主楊杰成了涉嫌此案的重點嫌疑對象。偵查員經過化妝后來到護昌小吃部,一打聽,楊杰早上就出去了,一天也沒有回來。
“全體參戰偵查員立即兵分兩路,一路對楊杰的所有可能落腳點及護昌小吃部進行秘密布控,一路立即對楊杰的所有接觸關系展開調查走訪工作,以發現更多的案件線索。”宋有生支隊長果斷地下達命令。
很快,楊杰的妻子及護昌小吃部的廚師、服務員等人便被找到了維昌派出所。
據楊杰的妻子徐某講,楊杰,綽號“醉迷糊”。開了小吃部以后,更是每天醉3遍。7月17日那天晚上,兩口子因為楊杰醉酒一事及其他家庭矛盾發生了口角,并動起手來,徐某一氣之下回了娘家。幾天后,徐某回到小吃部就不見了陳阿梅。幾天來,2人又多次發生口角。一次,楊杰竟惡狠狠地對妻子講:“你也老實點,再要作死的話,我就殺了你。反正我也快挨槍子了……”話里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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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昌小吃部的廚師反映,7月17日那天,楊杰他們兩口子確實吵架了,吵得還挺兇。老板娘走后,楊杰將他也罵走了,他走時,店里除了楊杰就剩下陳阿梅一個人了。
據調查,偵查員們還了解到楊杰平時愛穿一身深色衣服,7月17日以后,楊杰的著裝特征改變也較大。同時,還有人向偵查員反映楊杰這些天總是魂不守舍的,常常一個人在江邊徘徊,并且對6歲的女兒比以前好了許多,那種親熱勁讓人看了,好像有一種生離死別的感覺……
楊杰的犯罪嫌疑在急劇上升。
下午4時20分,楊杰還沒有回到護昌小吃部。孫偉副支隊長帶領刑警支隊技術二大隊大隊長劉成功等人對護昌小吃部展開秘密搜查。搜查中,劉成功在靠右側的墻壁上發現有噴濺性血跡。與此同時,偵查員們還從庫房里發現了與江邊現場一模一樣的,印有“特一粉,山東汶上”字樣的面粉紡織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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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跡象表明,殺害陳阿梅的兇手非楊杰莫屬。
17時15分,指揮部通過秘密工作終于獲取了楊杰出現在其母親住處的可靠線索。孫偉副支隊長立即指示刑警支隊專案四大隊大隊長朱吉澤、昌邑刑警大隊大隊長高義帶領偵查員趕赴位于吉林市船營區光華路的楊杰母親家。令人遺憾的是,楊杰剛剛從其母親家離開。
據楊杰母親講,楊杰走時神態挺自然的,說是回飯店了。
事不宜遲。昌邑公安分局局長于明立即帶領刑警大隊偵查員趕赴護昌小吃部,將小吃部圍了個水泄不通。同時,指揮部派遣一中隊指導員陳志蓬帶領偵查員秦成業、陳永剛埋伏在小吃部屋內“守株待兔”。
當晚7時許,綽號“醉迷糊”的楊杰衣衫不整、搖搖擺擺地走進屋內。
“楊杰!”隨著陳志蓬一聲大喝,尚在“迷糊”狀態中的楊杰一下子被偵查員們撲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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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較量,犯罪嫌疑人楊杰徹底交代了7月17日夜晚,殺死陳阿梅后并侵犯尸體、碎尸的全部犯罪經過。
時年30歲的楊杰,由于嗜酒,加上愛看一些言情的街頭小報,結婚后與妻子長期感情不和,2人經常因為瑣事發生口角。7月17日晚上,兩口子再次吵了起來。一氣之下,許某打電話叫來了110報警臺的巡警隊員。在民警的勸解下,2人暫時平息了紛爭。
待民警走后,許某也氣得跑回了娘家。無氣可散的楊杰便開始破口大罵廚師和住在店內的陳阿梅,并讓他們滾。廚師無奈,只好躲了出去。此時已是午夜時分,陳阿梅見天色已晚,便脫衣倒在了床上。
氣急敗壞的楊杰沖進陳阿梅的住處,看到倒在床上的阿梅,頓生了歹意。此時,整個飯店就剩下了楊杰與小阿梅2個人。
不肯就范的陳阿梅一面奮力與楊杰展開搏斗,一面大喊救命。惱羞成怒的楊杰見昔日弱小的小阿梅死也不從,2只大手便死死地掐住了小阿梅頸部。幾分鐘后,可憐的小阿梅瞪著一雙難以瞑目的大眼睛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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泯滅人性的楊杰并沒有就此罷手,而后又對小阿梅的尸體進行了凌辱。發泄完獸欲的他將小阿梅抱到后院的庫房內藏了起來,2天后又殘忍地將小阿梅肢解,并分別拋入松花江及兒童公園附近一公共廁所內。
聽完楊杰的供述,偵查員們連夜組織人力將小阿梅尸體的其他部位打撈出來。
至此,這起震驚全市的“7·31”特大殺人強奸碎尸案終于真相大白了。惡魔楊杰次年也被判處死刑。
楊杰殺人碎尸一案之所以能夠在12小時就得以成功告破,關鍵就在于警方緊緊依據現場勘查,提取到有力的證據——一張寫有電話號碼的小紙條。專案組抓住點滴線索不放,一查到底,最終確認了尸源,進而突破全案。
毋庸贅言,偵破無名尸、碎尸案件的關鍵在于查明被害人身份。這一關鍵問題解決了,其他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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