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C姓名權案”絕對是我國影響性訴訟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趙C不明白,為什么自己用了20多年的姓名不能再用了,公安局不僅不給登記,還要求自己改名,他一氣之下將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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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公安局也不怕,他們表示如果趙C不改名,那么全國人口信息系統就要徹底更改,公安局堅持認為趙C必須改名。
那么法院到底會怎么判呢?趙C最后改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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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從1986年說起,江西鷹潭有位名叫趙志榮的律師,這一年他的兒子出生了,給孩子取名時,趙志榮動了不少心思。
作為律師,他見過不少五花八門的名字,卻總想給兒子取一個既特別又有意義的名字,思來想去,他最終決定給兒子取名“趙C”。
這個名字可不是隨便取的,趙志榮給它賦予了三重實實在在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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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寓意,是希望兒子銘記自己的中國身份,同時能有機會走出國門、留學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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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趙C帶著這個特別的名字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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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因為名字與眾不同,他走到哪兒都容易被人記住,同學和朋友都親切地叫他“西西”,不僅沒人排斥他,反而因為這個名字收獲了不少關注。
趙C也沒辜負父親的期望,學習一直很努力,后來順利考上了大學,檔案、學籍、第一代身份證上,都清清楚楚寫著“趙C”兩個字。
二十多年來,這個名字陪著他走過了求學路,從未出過任何問題。
可誰也沒想到,一場換身份證的小事,竟讓這個用了二十多年的名字,成了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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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二代身份證開始全面換發,趙C像其他人一樣,拿著自己的第一代身份證,去當地公安部門辦理換證手續。
可工作人員一看他的名字,當場就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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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辦理第二代身份證,必須先改掉名字,把C換成規范的漢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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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C一下子就懵了,這個名字陪了自己二十多年,從小到大的所有證件、檔案都是這個名字,要是改了名,后續的麻煩可太多了。
趙C回家后,把事情告訴了父親趙志榮。
作為律師,趙志榮第一時間就想到了公民的姓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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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倆多次找到公安部門溝通,可對方始終堅持,必須改名才能辦理身份證,雙方僵持不下。
趙志榮覺得,這件事不僅關系到兒子的姓名權,也可能影響到其他有類似情況的人。
于是,在2008年,他以兒子的名義,正式起訴了當地公安部門,要求對方依法為趙C換發第二代身份證。
這個案子一出來,就立刻引發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有人支持趙C,覺得姓名是個人的事,只要不違法,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公安部門不該強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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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大家都在討論,趙C的名字到底該不該改,公民的姓名權和國家的管理規范,到底該如何平衡。
很快,一審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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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自己的姓名。
趙C使用“趙C”這個名字二十多年,已經被社會認可,且沒有任何違法違規之處,公安部門拒絕為其換發身份證的行為,侵犯了趙C的姓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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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一審法院判決趙C勝訴,責令公安部門在規定期限內,為趙C換發第二代身份證。
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可沒想到,公安部門不服一審判決,很快就提起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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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門表示,全國人口信息系統是統一規范的,只能錄入規范漢字。
2009年,二審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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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雙方再次展開激烈辯論,一方堅持姓名權受法律保護,一方強調國家管理的規范性,僵持不下。
不過,最終雙方還是達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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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門撤回了上訴,不再堅持要求趙C強制改名,但趙C也自愿按照法律規范,更改自己的姓名,放棄使用“趙C”這個名字。
公安部門則承諾,免費為趙C辦理更名手續,并且協助他更改檔案、學籍等所有相關資料,這場轟動全國的姓名權官司,就此終審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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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趙C已經更改了姓名,開始了新的生活,而這場官司,也成了我國姓名權保護史上的一個典型案例,
它讓我們明白,自由和規范從來都不是對立的,只有在規范的前提下,我們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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