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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發布公告:擬啟用新增(遷移、升級)9處電子警察采集設備,此次新增(遷移、升級)的電子警察采集設備用于采集交通違法行為,強化道路交通秩序靜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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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處罰標準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處200元罰款,并記6分。
2.?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處100元罰款,并記1分。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
處200元罰款,并記3分。
4.?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處200元罰款,不計分。
5.?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
處200元罰款,不計分
點位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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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融媒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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