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發文批復——
泉州市豐澤區2025年度第四十二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泉州市豐澤區2025年度第四十七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泉州市豐澤區2026年度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晉江市2025年度第八十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晉江市2026年度第十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減掛鉤)
南安市2025年度第一百一十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南安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南安市2026年度第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南安市2026年度第十二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惠安縣2025年度第二十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惠安縣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詳情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豐澤區2025年度第四十二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申請泉州市豐澤區2025年度第四十二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泉豐政綜〔2025〕223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5〕6號),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會審,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泉州市豐澤區境內農用地0.1168公頃(其中耕地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豐澤區臨海街道寶山社區園地0.0293公頃、其他農用地0.0875公頃。合計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1168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你區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你區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你區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和水土保持等有關要求,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用地,嚴格按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你區人民政府要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動態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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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豐澤區2025年度第四十七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申請泉州市豐澤區2025年度第四十七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泉豐政綜〔2025〕215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5〕6號),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會審,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泉州市豐澤區境內農用地0.5846公頃(其中耕地0.326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豐澤區東海街道北星社區水澆地0.3219公頃、旱地0.0049公頃、園地0.257公頃、其他農用地0.0008公頃。合計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5846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你區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你區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你區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和水土保持等有關要求,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用地,嚴格按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你區人民政府要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動態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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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豐澤區2026年度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申請泉州市豐澤區2026年度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泉豐政綜〔2026〕10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5〕6號),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會審,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泉州市豐澤區境內農用地0.4451公頃(其中耕地0.2055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豐澤區北峰街道霞美社區水田0.157公頃、旱地0.0485公頃、園地0.0298公頃、其他農用地0.0795公頃,北峰街道招賢社區園地0.1303公頃。合計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4451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你區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你區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你區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和水土保持等有關要求,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用地,嚴格按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你區人民政府要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動態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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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晉江市2025年度第八十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晉江市2025年度第八十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晉政地〔2025〕861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5〕6號),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會審,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晉江市境內農用地3.1441公頃(其中耕地2.0233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晉江市池店鎮仕春村水田0.386公頃、水澆地0.0454公頃、園地0.4777公頃、林地0.1244公頃、其他農用地0.1739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2855公頃,池店鎮營邊村水田1.511公頃、旱地0.0809公頃、園地0.2125公頃、其他農用地0.1323公頃。合計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3.4296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你市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你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你市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及水土保持等有關要求,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用地,嚴格按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你市人民政府要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動態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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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晉江市2026年度第十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減掛鉤)的批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晉江市2026年度第十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減掛鉤)的請示》(晉政地〔2026〕12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5〕6號),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會審,現批復如下:
一、晉江市2026年度第十批次跨省域增減掛鉤建新方案已經省自然資源廳批復。同意征收晉江市陳埭鎮洋埭村水田2.2053公頃、水澆地0.0067公頃、草地0.0656公頃、其他農用地0.1284公頃。合計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2.406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你市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你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你市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及水土保持等有關要求,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用地,嚴格按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你市人民政府要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動態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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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南安市2025年度第一百一十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南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南安市2025年度第一百一十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南政文〔2026〕1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5〕6號),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會審,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南安市境內農用地0.4165公頃(其中耕地0.012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南安市溪美街道湖美社區水田0.0128公頃、園地0.2926公頃、林地0.109公頃、其他農用地0.0021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1307公頃。合計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5472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核減2025-115-01、2025-115-02地塊面積0.5073公頃。
二、你市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你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你市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及水土保持等有關要求,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用地,嚴格按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你市人民政府要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動態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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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南安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南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南安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南政文〔2026〕10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5〕6號),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會審,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南安市境內農用地2.1119公頃(其中耕地0.0594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南安市金淘鎮晨光村水田0.0293公頃、旱地0.0301公頃、園地0.0569公頃、林地1.9873公頃、其他農用地0.0083公頃。合計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2.1119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你市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你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你市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及水土保持等有關要求,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用地,嚴格按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你市人民政府要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動態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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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南安市2026年度第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南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南安市2026年度第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南政文〔2026〕12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5〕6號),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會審,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南安市境內農用地3.1626公頃(其中耕地0.6267公頃)、未利用地0.1509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南安市官橋鎮前梧村水田0.23公頃、旱地0.3967公頃、園地0.7764公頃、林地1.38公頃、其他農用地0.3795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8855公頃、其他土地0.1509公頃,官橋鎮泗溪村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0407公頃。合計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5.2397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你市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你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你市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和水土保持等有關要求,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用地,嚴格按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你市人民政府要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動態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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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南安市2026年度第十二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南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南安市2026年度第十二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南政文〔2026〕17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5〕6號),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會審,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南安市境內農用地2.7697公頃(其中耕地1.7355公頃)、未利用地0.3572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南安市羅東鎮羅溪村水田1.1247公頃、旱地0.2333公頃、園地0.3276公頃、其他農用地0.4878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2114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4156公頃、水域0.0372公頃、其他土地0.016公頃,羅東鎮山坂村水田0.1468公頃、旱地0.028公頃、其他農用地0.1668公頃,羅東鎮維新村水澆地0.027公頃、旱地0.1421公頃、園地0.0516公頃、水域0.0253公頃、其他土地0.2787公頃,羅東鎮新明村旱地0.0336公頃、其他農用地0.0004公頃。合計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4.7539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你市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你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你市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和水土保持等有關要求,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用地,嚴格按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你市人民政府要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動態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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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惠安縣2025年度第二十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惠安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于申請惠安縣2025年度第二十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惠政文〔2026〕8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5〕6號),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會審,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惠安縣境內農用地0.9872公頃(其中耕地0.3126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惠安縣黃塘鎮省吟村旱地0.3126公頃、園地0.5708公頃、林地0.0453公頃、其他農用地0.0585公頃。合計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9872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你縣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你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你縣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和水土保持等有關要求,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用地,嚴格按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你縣人民政府要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動態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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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惠安縣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
惠安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于申請惠安縣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請示》(惠政文〔2026〕4 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閩政〔2025〕6號),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會審,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惠安縣境內農用地0.8018公頃(其中耕地0.6176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惠安縣螺陽鎮下埔村旱地0.6176公頃、園地0.1296公頃、林地0.0367公頃、其他農用地0.0179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0311公頃。合計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8329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你縣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你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并按規定備案。
四、你縣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及水土保持等有關要求,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用地,嚴格按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你縣人民政府要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動態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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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泉州市政府辦、泉州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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