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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發帖反映,西安街頭出現的哈啰“小北租電動車”部分待租電動車,占用路邊公共區域停放。西安自2017年起便禁止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這種將路邊公共區域變租車停放點的行為,是否屬于“哈啰小北租電動車”變相投放共享電動車,以此規避相關監管規定?記者進行了走訪核實。
記者走訪:
大雁塔自營店門口有占道停放
自助店操作流程與共享電動車高度相似
3月5日,華商網記者進行了實地探訪,還原該租車模式的實際運營情況。
記者首先前往大雁塔地鐵站A口,找到了哈啰“小北租電動車”大雁塔自營店。走訪發現,門店正對的路邊公共區域內,停放著大約15輛待租電動車,車身配備統一頭盔,不時有使用者騎行車輛前來歸還,并隨意停放在該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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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記者根據“小北租電動車”官方小程序導航,前往位于翠華路長慶坊附近的一家自助點。與自營店不同,該自助點無明顯線下門店標識,也未發現工作人員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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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按照小程序提示,在翠華路兩側的道沿上找到了五六輛可租用電動車。這些車輛與私人電動車混停在一起,區別是配備了頭盔,車身無明顯哈啰標識,僅能通過小程序“響鈴找車”功能確認車輛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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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體驗該租車模式,記者通過“小北租電動車”官方小程序完成注冊,根據提示找到一輛可租用車輛并成功下單。整個操作流程與市面上的共享電動車高度相似,全程線上完成選車、開鎖、騎行、歸還,無需與工作人員對接,只需在小程序顯示的門店附近道沿兒內完成還車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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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直播間:
A店取B店還 B店取C店還
不能停放在路邊,必須還到門店
記者在商家認證的“哈啰小北租電動車西安”直播間發現,商家對運營模式的表述與實際體驗存在差異:商家稱運營模式為“A店取B店還,B店取C店還,不能停放在路邊,必須還到門店”,但實地探訪中,使用者歸還車輛時停放在點位路邊的公共區域,并未嚴格按照直播間所說歸還至門店內。
“小北租電動車”官方小程序顯示,目前西安地區可取還車點位約有60多個,其中約有40多家為自助門店。用戶可根據需求選擇“到店取車”或“送車上門”服務,計費方式靈活,涵蓋小時租、日租、周租、月租及季度租,費用根據車型不同有所差異,且推行免押金模式,降低了用戶使用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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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回應:
官方客服與工作人員解釋不一致
目前已暫停加盟模式
為了解該業務在西安布局的合規性及車輛停放管理措施,記者致電哈啰“小北租電動車”官方客服,以“加盟者”身份進行咨詢。客服工作人員表示,自助點位無門店和工作人員,但強調其與共享電動車在取還車模式上不同。
隨后,兩名哈啰“小北租電動車”工作人員先后回電記者,又稱自助點是有線下門店的;而對于占道停車問題,其中一名工作人員介紹,若為官方門店,占道停放會被認定為“出店經營”,若為加盟店鋪則會按照“占道經營”來整治,因此“店鋪加盟”模式目前已暫停。
記者了解到,西安2017年起便明確禁止投放運營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這一政策與武漢、鄭州等多個國內主要城市一致,核心目的是規范城市交通秩序,避免共享電動車亂停亂放、影響通行安全等問題,保障市民出行權益。
在此背景下,部分企業開始探索“電動車租賃”模式。公開資料顯示,哈啰于2025年11月正式推出電動車租賃業務“小北租電動車”,目前已在全國多個主要城市展開布局,正處于探索與擴張階段。該業務主打“免押金”,聚焦城市短途出行需求,覆蓋通勤、日常代步、景點騎行等多種場景,其運營模式采用“自營+加盟”相結合的方式,線下網點已在全國布局超過2000家。
類似哈啰“小北租電動車”的模式并非個例,目前已有多家企業入局電動車租賃領域,部分企業采用自營店+加盟店合作的方式設置自助取還點,將公共區域作為車輛停放點,變相實現規模化布局。
一邊是官方客服與工作人員的說法自相矛盾,一邊是實際運營中占道停放、與共享電動車操作無差異的現狀,其合規性亟待監管部門明確界定。
律師說法:
“門店租賃”說法與其實質運營模式不一
涉嫌規避西安相關規定
針對這一現象,陜西豐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朱長江表示,盡管哈啰“小北租電動車”在名義上采用的是“門店租賃”的說法,但通過對其實質運營模式的分析,其服務流程的全程線上化與分時計費、車輛停放對城市公共空間的實質性占用、以及依托互聯網平臺實現網絡化布局與運營,均已具備“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的特征。
因此,站在法律適用的角度,哈啰“小北租電動車”在西安的運營模式很可能構成涉嫌規避《西安市鼓勵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中關于“禁止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的明確規定。
監管部門:
屬于變相開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車經營
已對違規投放行為依法查扣
記者就相關問題向有關部門發函,3月12日,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回復稱:西安市自2017年起明確禁止投放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2023年再次重申該禁令。“小北租電動車”雖以門店租賃名義取得營業執照、車輛具備3C認證并依規掛牌,但其運營中存在掃碼即租、亂停亂放、跨區域流動使用、隨意侵占公共區域等情況,在運營實質上與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高度趨同,屬于變相開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經營活動,涉嫌違反西安市相關禁令規定。經核實,市城管執法部門近期已對“小北租電動車”在公共區域違規投放的行為依法予以查扣。
來源 | 華商網
編輯 | 阮固 責編 | 阮固 審核 | 劉永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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