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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發帖反映,夜間在深圳灣公園散步時,發現部分道路照明較暗,希望相關部門增設路燈,讓夜間環境更加明亮安全。然而,公園方果斷拒絕,更讓人沒想到的是,公園方的做法收獲了大量網友留言點贊。
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表示,若增設過多高亮度燈具,將會破壞深圳灣區域的自然生態平衡,尤其會干擾候鳥越冬棲息和遷飛節律。原因正是,深圳灣公園既屬市民休閑勝地,也是國際重要的候鳥驛站和自然保護區。其中,福田紅樹林濕地位于深圳灣的東北部,與城市高樓僅一“網”之隔。以瀕危鳥類黑臉琵鷺為例,2024年初,全球同步普查顯示,黑臉琵鷺總數恢復到6988只,而深圳灣作為其重要越冬地,就監測到黑臉琵鷺375只。
生態環境好不好,路過的鳥兒最知道。每年10月至次年5月,超10萬只候鳥來到深圳灣越冬停歇。如果有強烈的燈光,將會干擾鳥類的自然晝夜節律、增加其能量消耗,影響下一步的遷徙活動。因此,公園果斷拒絕開燈,守護好候鳥的家園,就是守護好來之不易的生態建設成果。
事實上,除了拒絕開燈,深圳也早有主動關燈的先例。近期,針對濱海大道路燈過亮、可能驚擾候鳥的問題,深圳市政協委員通過政協“身邊事好商量”平臺聯動多部門,僅用兩個多月便完成路燈“生態轉型”改造,在保障道路照明安全的同時降低對鳥類的影響。
更毫不夸張地講,深圳在生態建設上一直“存在感”十足:從政府部門答復“鳥叫不是噪音”走紅,到設計改造“鳥巢路燈”、為小動物在公路安全通行修建生態廊橋,再到近日,官方面對網友質疑,詳細闡釋明確禁止投喂海鷗的深層原因……
可以說,在生態保護與城市建設之間能夠達成微妙的平衡,極為可貴。因為這需要城市管理者面對公眾的質疑和訴求,既能夠堅定立場,也周到考慮市民的生活需要,同時還需要更多公眾的理解和支持。所以,這些“出圈”“被點贊”令人欣慰。一來,城市是在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尊重生命、敬畏自然;二來,也是因為生態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城市的這一舉一動才能獲得來自公眾認可的回聲。
其實,廣東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共榮共生,深圳從來不是孤立的個案。自《深入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的決定》發布以來,廣東全省完成林分優化1105萬畝、森林撫育1111萬畝,建成碧道7960公里;2025年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AQI達標率)為95.4%,大氣環境質量連續11年全面達標……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角鸮(貓頭鷹)時常現身廣州CBD,中華白海豚也頻頻在珠海、廣州水域被市民偶遇,諸多類似的“日常小事”里,一個可知可感可及的綠美廣東就這樣融入了市民生活。
更不難發現,城市發展與生態保護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選擇題,相反,生態繁榮使城市更具溫度,而真正的高質量發展,也必然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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