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場爭奪戰”塵埃落定,廣州馬場地塊以236億元的高價拍出,贏家是越秀,而非呼聲同樣很高的保利。 這看似是一場商業競價的偶然結果,實則是廣州城市運營邏輯下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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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說越秀不是很缺錢嗎?馬場地塊高價賣給保利不就穩賺了嗎?如果僅僅把目光鎖定在土地出讓金的數字上,那就太小看廣州的“棋局”了。這背后,是一場關于“一級土地財政”與“二級城市運營利潤”的博弈,更是為了給未來十年珠江新城東區的“大手術”提前鋪路。所以,別說236億,即使336億,廣州也未必將馬場地塊賣給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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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算大賬:廣州要的不是“一錘子買賣”,而是“長期飯票”
如果單純為了賺土地出讓金,把地賣給誰其實都一樣。236億的出讓金,保利出得起,越秀也出得起,錢進國庫,任務完成。但廣州的“野心”遠不止于此。
* 保利模式:僅賺“土地出讓金”。保利作為全國性央企,雖然安身于廣州,但其最大持份者并不是廣州市。對于廣州而言,這相當于做了一筆“批發”生意:一次性把地賣斷,后續的房價溢價、商業運營利潤,大部分被開發商帶走。政府只能賺到土地出讓金這一層的錢。
* 越秀模式:賺“全鏈條利潤”。越秀作為廣州的“親兒子”(市屬國企),其基因里自帶“開發+運營+金融”的閉環。它不僅是開發商,還是運營商(如運營IFC、四季酒店等)。這意味著,馬場未來的商業、酒店、公寓等重資產,越秀不會急于散賣套現,而是會長期持有運營。政府通過越秀這個“白手套”,不僅賺了賣地的錢,還能在未來幾十年里,持續分享商業租金、資產增值帶來的分紅。 這筆賬,比236億的出讓金要長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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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交通命門:馬場不是一塊地,而是一個“交通樞紐手術臺”
以我們更為關注的交通視角來看,馬場地塊位于珠江新城、金融城、琶洲的幾何中心,這個位置決定了它不是一塊普通的商業住宅地,而是一個亟待疏通的“血栓點”。未來的馬場,地下是縱橫交錯的地鐵線,地上是城市主干路和超級綠鏈。這種級別的城市更新,需要開發商有“舍小利、顧大局”的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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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利的“硬骨頭”難啃:如果保利拿地,它作為獨立的市場主體,首要任務是對股東負責。當政府規劃需要穿越地塊核心區建地鐵站,或者需要變更用地性質等等,保利必然會基于商業損失進行“寸土必爭”的談判。這種博弈會極大拖慢城市基礎建設的進度,甚至可能導致規劃妥協。簡單來說,就是賣出去的地就沒了話事權。
* 越秀的“一家人”好辦事:越秀集團與廣州地鐵是深度捆綁的“老搭檔”(如琶洲南TOD、品秀星圖等)。更重要的是,越秀本身就是廣州城市建設的“總包方”。在拍地之前,越秀已經提前投入上百億做“做地”工作。這種“政企一體”的身份,讓協調變得異常簡單:
* 地鐵協調零阻力:未來19號線、30號線等多條地鐵在馬場地塊交匯設站。越秀可以毫無障礙地配合地鐵施工,甚至主動將地鐵站廳融入商業綜合體,實現無縫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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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網切割無痛感:規劃中的下穿隧道和超級綠鏈(公園)會切割地塊。如果是保利,這會視為“資產減值”;但對于越秀,這只是“左手倒右手”的內部資源調配,是為了提升整個珠江新城東區價值的必要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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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馬場地塊為何不能賣給保利:這是一次“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城市資源再分配
馬場不賣給保利,不是因為保利不夠好,而是因為越秀更合適。在房地產進入存量運營的時代,廣州選擇越秀,相當于把最肥的一塊肉留在了自家的鍋里。這既確保了236億土地款安全入庫,又鎖定了未來數百億的二級開發利潤,更關鍵的是,為珠江新城未來十年的交通大升級,請來了一個“不會討價還價”的施工隊。對于廣州交通來說,馬場地塊賣給越秀是最好的歸宿。
廣州這步棋,下的是城市運營的深度,而非土地財政的短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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