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劉裕
“原以為要打一場漫長的官司,沒想到在綜治中心的調解室就解決了。”日前,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謝先生家下水管道堵塞致新房變“沼池”,謝先生與物業公司及樓上36戶鄰里發生糾紛。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依托法院與屬地綜治中心共建的聯調機制,與該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價格認證中心等部門駐點人員組建聯調小組,在調解中心內完成損失評估、情感溝通、方案協商,最終達成“修復+補償+社區公約”的一攬子協議,為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這是法院融入綜治中心建設、推動綜治中心實體化運作,打造一站式解紛樞紐的生動縮影。作為糾紛化解的重要一環,東莞第一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實體化嵌入、機制化協同”融入廣東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推動各法庭與屬地綜治中心在矛盾糾紛前端化解上從“松散聯動”轉向“實體化共運”,將維護公平正義的防線筑在城鄉基層治理最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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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和專職調解員在轄區南城街道調解中心調解案件 供圖 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黨委統籌+法庭嵌入
打造一站式解紛實體樞紐
在常住人口超千萬的廣東東莞,基層矛盾糾紛呈現“數量多、類型雜”的鮮明特點。小到鄰里間的物業糾紛、家事糾紛與財產爭議,大到特色產業發展中的權益問題,都考驗著城鄉基層治理能力。
在東莞市南城街道有一條“政法一條街”,這里設有一家由南城街道黨委統籌建立和管理、在綜治中心實體運行、南城法庭駐點指導運作的街道級調解中心,成為基層解紛的載體。該調解中心整合了綜治中心牽頭的政法力量,以及婦聯、社區、村委等30個解紛部門的駐點或定點對接力量。各部門通過“常駐+輪值”模式,形成“一窗受理、一攬子化解”的實體化運作流程。群眾到調解中心窗口提交訴求后,由綜治中心根據糾紛類型,即時調度對應部門駐點人員,聯合法庭法官提供法律支持,實現訴求在窗口落地、矛盾在中心化解。
截至目前,該調解中心已實體化處理案件超一萬件,成功調解4000件,并深度參與高速公路改擴建、城市更新、“12345”民意速辦等重大項目的司法保障,成為實體化運作的標桿。
專業聚焦+溫情服務
構建家事糾紛化解閉環
日前,朱某將一面錦旗送到茶山鎮綜治中心的“容融”家事驛站,并表達了對參與心理服務的法官、心理咨詢師的感謝。
朱某經歷了與前夫離婚、獨自撫養小孩且不被家人接納的多重挫折,產生了輕生的念頭,并報警求助。后來,朱某到茶山鎮綜治中心的“容融”家事驛站“心彩虹”社會心理服務站尋求幫助。經過法官和心理咨詢師的6次專業疏導,如今,朱某已走出陰霾,積極面對生活。
家事糾紛往往兼具情感性與復雜性。為更好化解此類糾紛,東莞第一法院在茶山鎮綜治中心設立“容融”家事驛站。群眾提交家事糾紛訴求后,綜治中心立即牽頭成立家事糾紛研判小組(含法官、婦聯干部等),當天完成風險評估,并根據糾紛類型精準分流。調解過程中,綜治中心還會調度社區網格員核實家庭情況,形成“受理—研判—分流—調解—跟蹤—結案”的全鏈條實體化服務,讓家事矛盾在溫情氛圍中實現閉環化解。
2025年年初成立以來,該驛站已辦理家事糾紛238起,調解成功率達82%。
院校聯動+人才共育
激活多元解紛動能
基層解紛效能的提升,離不開專業人才隊伍的支撐。2023年起,東莞第一法院就立足轄區高校資源優勢,在寮步人民法庭創新構建“法庭+高校”法治人才共育機制,將高校教授、學生全面納入調解力量,統籌運用,為多元解紛儲備扎實人才基礎。
東莞第一法院與高校開展支部共建,聯合開設調解實務課程,由經驗豐富的法官擔任實務導師,圍繞糾紛類型分析、調解技巧運用、法律條文適用等內容開展系統化教學與模擬實訓,培育出一支懂法律、通民情、善調解的復合型調解隊伍。在此基礎上,東莞第一法院邀請6名法學專業教授,將高層次法學專業力量引入法庭調解工作,有效提升基層調解隊伍的專業度。
2025年,這一人才共育機制得到進一步深化。寮步法庭聯合當地平安法治辦、司法分局,探索組建教授調解工作室,并將其整體嵌入綜治中心實體化運作,形成法庭指導調解、司法分局管理保障、綜治中心統籌調度的三方協同模式。教授調解員憑借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與專業分析能力,高效化解多起疑難糾紛,不僅顯著提升了綜治中心前端解紛的專業性與公信力,更形成了高校育苗、法庭煉才、綜治用人的良性循環,讓專業法治服務更貼近群眾。
2023年以來,教授特邀調解員共受委派參與調解案件600余件,成功調解102件;高校學生也積極參與糾紛化解輔助工作,累計助力化解糾紛70件,成為基層解紛的重要新生力量。
如今,“法院+綜治中心”的實體化協同網絡已在東莞第一法院轄區實現所有鎮街(園區)全覆蓋。各法庭均在屬地綜治中心設有實體對接點,建立每月聯席會議、季度數據通報、年度成效評估的常態化機制。2025年以來,該院依托綜治中心處置突出矛盾糾紛506件,平均化解周期較傳統訴訟縮短60%。
東莞第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該院將持續深化實體化嵌入理念,推動更多司法服務資源向綜治中心基層實體站點延伸,讓這一模式成為城鄉基層治理的硬核支撐,為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地方實踐提供更鮮活、可復制的東莞樣本。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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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6年第2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84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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