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陸云琦 2026-02-27 13: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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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所示廣州市南沙區黃閣鎮市南大道與虎沙大道交匯處(來源:高德地圖)
信網2月27日訊 近日,廣州環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因未辦理土地使用審批手續擅自占地建設,被廣州市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處以3萬余元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廣州環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未辦理土地使用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占用廣州市南沙區黃閣鎮市南大道與虎沙大道交匯處,東南側地塊進行立交匝道建設,現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架道路。
此次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 修正)第七十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1999 年實施)第四十二條作出。除罰款外,廣州環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還被責令自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將非法占用的2271.99平方米土地退還給黃閣鎮人民政府。同時,沒收非法占用的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1922.64平方米農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并處罰款37234.39元。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廣州環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法定代表人為王粵栗。該公司大股東是廣州永達高速路有限公司,后者是廣州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陸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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